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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人身攻擊與謾罵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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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人身攻擊與謾罵的定義!

綜合討論
Mort (seiichi) 2010-05-15 01:19:06
#1
看到這個討論區上有很多人在說什麼人身攻擊啊,謾罵啊等等的。然後因為有些人被刪文章,有些人上A車,所以很多人在這問人身攻擊還有謾罵的定義。我個人覺得現在都2010年了,但是大家怎麼好像都把最重要的「國文」給忘了哩?

我這麼說不是想吵架,而是想跟大家說明「定義」的重要!

如果大家連「定義」都搞不清楚,那麼又有什麼權利對著別人說三道四,有什麼資格拿著連自己都搞不清楚意義的詞彙去罵人哩?

所以以下提供一些意見給大家參考,希望以後能夠平息這種無謂的紛爭。

人身攻擊>>>講白話一點的定義就是:對人不對事,用貶低他人的人格、身體、生命、品格等等的方式,來反駁對方論點,而使其造成傷害。

也許這樣解釋很多人還是看不懂,所以我進一步解釋說明:

如果在網路上,人身攻擊大多是指藉由文字、語言等等對他人的「人格」進行污衊!而造成被害人人格受損!進而否定對方論點,稱之為人身攻擊。也就是他必須要針對「人」而非針對「事」。這才叫人身攻擊。

並且人身攻擊必須具備主體、客體、攻擊行為、實質損害發生,缺一不可,也就是說要有攻擊者對受攻擊者做出攻擊行為,並且這個行為必須有實質損害的發生,如果無法證明完成此行為並產生實質損害,是不算人身攻擊的。

比方說在網路上乙發表了一篇有關家庭道德的文章。而有一個甲看不過去就說:因為乙自己本身有外遇,所以他發表的文章是個屁,沒有說服力。

這個就是標準的「人身攻擊」。

也就是甲乙雙方在討論事情的時候,雙方不是以事實根據來討論,而是以對方的人格特質等等,以「傷害對方人格,來達到駁斥對方論點」的行為,這種攻擊對方人格,造成對方的傷害,而支持自己的論點,毀滅別人的論點,才叫人身攻擊!

拿網路上最常發生的事情來說!乙說他覺得這個遊戲很難玩,沒有什麼賣點,不吸引人。但是甲看不過去,說:你這個嫩逼,才30級(封頂假設100),沒資格說不好玩。這個就叫人身攻擊,甲如果要反駁乙的論點,應該說這遊戲的賣點在哪,好玩在哪,而不是這樣說人家等級低,嫩逼,就否定乙的觀點。

若只是單純的甲罵乙嫩逼,無知,廢物等等,那是單純的「侮辱、誹謗」而非人身攻擊,請大家要搞清楚!

一言敝之:人身攻擊,指的是用污衊他人的方式而達到駁斥對方論點的作法,這才叫人身攻擊。
詳情參考:《李天命的思考藝術》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8%BA%AB%E6%94%BB%E5%87%BB

而「謾罵」就我國教育部的定義只有4個字「肆意亂罵」,這樣說很多人可能還是看不懂,我進一步解釋:「肆意:任意、隨意、隨便、不經思考與判斷」「亂罵:任意責罵,指沒有事實根據的、沒有道理的、沒有理由的辱罵」所以兩個拼在一起就是:「不經思考的、隨便的、沒道理、沒理由、沒有事實根據的辱罵別人」,這個才叫謾罵!

比方說有一個人明明沒有玩過某某遊戲,就罵說:「只要是xx公司研發的遊戲通通都是垃圾,一點都不好玩」。這個就是標準的「謾罵」,因為沒有根據,沒有道理,連玩都沒玩過,就胡亂罵一通。這就叫謾罵!

但是如果一個人玩過了以後,說畫面很爛,遊戲單調等等,他是有根據,有思考過,不是隨意的,沒根據的罵,那就不是謾罵,即是100個人裡面有99個人都說畫面讚,遊戲豐富,只有他一人說不好玩,但是因為他自己本身有體驗過,那是他的「感受」是有根據的。即使他的感受與其他人不同,那也都是他的言論自由,不能說是謾罵!也就是不能因為大家都說好,所以就說罵爛的人是在謾罵,這樣是不對的,因為真理不能拿來投票,不能因為大家都說好,就否定說爛的人的言論自由權。

也就是謾罵是「毫無根據道理的隨意辱罵」才能稱之為謾罵,只要有根據,有思考軌跡可尋,就不能稱為謾罵。所以在評斷別人是否謾罵之前,必須要先檢視對方「有無根據」。如果是沒有任何根據的罵,才叫謾罵。
詳情參考:《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請大家不要搞錯者兩者的定義,然後在網路上胡亂栽贓別人喔!

以上如果有哪位先進對本人的定義與解釋有任何意見的,歡迎發文理性討論,但是請在發文中說明您的意見來源、出處,或是支持您意見的著作,資料來源等等,我不接受任何毫無道理的批評或污衊!若對本人有構成任何傷害或有違法之虞的回應、回文或是任何言論,本人一律「告到底」!請各位網友自重自愛!謝謝!

看較舊的 1 則留言

小熊維尼: B3 2023-05-30 17:17

建議你不服,直接告台灣法院比較快,看看是巴哈版主說了算,還是台灣法院那群法官說了算??

小熊維尼: B2 2023-05-30 17:15 編輯

版主說你有,那你就有,不用定義,因為他們說了算,你有看過皇帝說不是的嗎?態度不佳,你有沒有違反版規,全部版主說了算,那怕你是啞巴,他們說你有講話就是有

sunshare: B4 02-05 03:49

版主說什麼妳就甚麼,不用在那邊亂定義.

sunshare: B5 02-05 03:49

版主想B妳,妳就被版主B,

易怒體質: B6 03-13 02:50

可惜 這裡是巴哈 www

海雷 (NPCGTO) 2010-05-15 08:02:06
CC
#2
>>若只是單純的甲罵乙嫩逼,無知,廢物等等,那是單純的「侮辱、誹謗」
 
這句話是錯誤的,並不涉及誹謗
請參閱我國刑法§310
 
 
◢ 公主〃喵喵 ◤: B1 2010-05-16 20:04

開板他文章都是網路抓下來的 真的是懂法律??

愛莉絲夢遊仙境: B2 2016-05-05 13:43

但都是妨礙他人名譽了~ 侮辱 毀謗 分不清楚 呵呵

南部阿偉: B3 2021-04-23 15:42

但在論壇上罵就有公然侮辱的疑慮。

薏仁 (game6473) 2012-01-20 22:38:59
#3
我想問一下,這裡面講的都是正確無誤?

我看上面有討論,怎麼後來沒下文了?
任務已完成: B1 2012-01-29 14:30

王聰明 (ben75280) 2012-01-30 09:35:36
#4
巴哈連輔導級都能用刑235的認定範圍當成限制級來辦了,人身攻擊和謾罵的定義也就只能看板主高興了。
與其在意狗頭鍘龍頭鍘斬人的範圍,還不如在意鍘刀手和包拯今天是不是手滑丟了斬牌或切下去...

雨情 (mymamyma) 2012-02-23 19:26:28
#5
※ 引述《seiichi (ACG環境保護委員會)》之銘言
國語辭典並不是萬能的
實際上真正的情況往往還有所出入

就像一般泛用的認知中
謾罵就只是單純的以污辱性詞語對他人表述
謾罵同時也能包含人身攻擊

而人身攻擊最主要的一點在於她是針對人的攻擊性行為
甚至還包含動作、圖片等其他作法

只是很多人搞錯的一點就是
謾罵跟人身攻擊,不一定違反法律

言論自由是很大的權力
因此毀謗跟公然侮辱的限定上非常的寬廣

這兩條法律就在違憲的旁邊而已
這也是為何她有七八種例外的情形可以抗辯

不過不違法不等同不違反板規
這又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範圍了

以上~

鮮橙綠 (bomojaer) 2012-11-21 23:40:18
#6
"不違法不等同不違反板規"

意思說版規比法律還大

巴哈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無知版務的邏輯就是

難聽的話=罵人 罵人=謾罵 無論你有沒有根據

我上次在動漫板批評男主角的性格

居然被巴哈總管刪文還黑我單

我真的無言了 都30幾歲的人了 還搞不清楚謾罵的定義

動漫人物是人嗎? 我沒提出根據嗎?

巴哈版務的素質真是爛到極點

都是謾罵那何必辛苦構思兜圈子 就飆國罵就好了啊?

就算你不會技巧性的言語攻勢 也請明辨是非

不要那麼無知

我相信一定有無知的版務認為無知是謾罵

見怪不怪了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B1 2016-04-06 20:52

替很多板務講公道話,他們是比少數板務認真負責的,應該鼓勵。

鮮橙綠: B2 2016-04-06 20:56

鄭捷只是殺得比較認真 應該鼓勵

愛莉絲夢遊仙境: B3 2016-05-05 13:46

基本上不要用到 智障 低能 嘲諷字眼,都不會被刪吧?

愛莉絲夢遊仙境: B4 2016-05-05 13:48

站規大於法律 這句也真好笑, 這邊巴哈最大,多訂一點規矩很正常, 所謂的大於是,犯了法律,站規不違法所以赦免,這才是大於法律

愛莉絲夢遊仙境: B5 2016-05-05 13:50

看哪家公司沒有內部管理規定,沒違法都判有效~ 一旦違法視為無效,不難理解, 站規跟板規只是方便管理罷了,雖然不排除某些是版皇就是了

閃影 (ctr13) 2012-11-22 08:23:10
#7
巴哈是巴哈

來巴哈就是請遵守站規

到各個哈拉板或討論區就是請遵守各板板規

入境隨俗,不是你到什麼地方就是你最大

受到處份不合理,你可以提出來和單板板務討論,無法接受和板務溝通,那法務也不會接受和你溝通,因為和板務溝通就是上訴議事堂的基本條件,除非不正當行使板務權限或是太過出格的動作,否則議事堂或總管很少會直接對板務動手。

回到這個主題

拿法律來談人身攻擊和謾罵不同的人,我想你們都想的太多了

拿一般的主觀來分辦人身攻擊、謾罵、批評的不同的話

你是白痴嗎=(單體)人身攻擊

你們是白痴嗎=(多數)謾罵

你的回應總是牛頭不對馬嘴,每次都拿奇怪的東西來當例子,誰看的懂啊!......之類=批評

而人身攻擊和謾罵,只要是你的回文在被指定的個人或是非指定的複數,感覺到你的發言對其個人或是多數人有其眨低或抵損的意恩

而批評則是對針對特定的人、事、物給予反諷甚至於是負面的評價

但前兩者,不論你寫的多捥轉、拐多少彎,受到他人的檢舉或是巡文的板務看到後,大多都會被處份,只是單板對其執行輕重的區別而已。

批評,則是比較有針對性的反諷或是評價,但是這比較容易失控,因為這樣挑動對方的神經,如果再更進一步的話,就會演變成人身攻擊或是謾罵,到時就會變成不得不處理的狀況。

所以,自己的發言是否有其惡意、會不會被刪或是被扔A車,我想發文的同時自己心理就有底了才對。
☺叛逆無心☻: B2 2016-04-16 13:15

總管、板務自己都不遵守呢,等自己錯的時候,就用這裡我有權主觀、我的地方、我最大,哼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baha0) 2016-04-06 21:11:07
#8
※ 引述《ctr13 (洛比歐特)》之銘言
> 巴哈是巴哈
> 來巴哈就是請遵守站規
> 到各個哈拉板或討論區就是請遵守各板板規
> 入境隨俗,不是你到什麼地方就是你最大
十分同意,我是中華民國的台灣人,必然要遵守當地規則。

> 回到這個主題
> 拿法律來談人身攻擊和謾罵不同的人,我想你們都想的太多了
> 拿一般的主觀來分辦人身攻擊、謾罵、批評的不同的話
> 你是白痴嗎=(單體)人身攻擊
> 你們是白痴嗎=(多數)謾罵
> 你的回應總是牛頭不對馬嘴,每次都拿奇怪的東西來當例子,誰看的懂啊!......之類=批評
> 而人身攻擊和謾罵,只要是你的回文在被指定的個人或是非指定的複數,感覺到你的發言對其個人或是多數人有其眨低或抵損的意恩
> 而批評則是對針對特定的人、事、物給予反諷甚至於是負面的評價
> 但前兩者,不論你寫的多捥轉、拐多少彎,受到他人的檢舉或是巡文的板務看到後,大多都會被處份,只是單板對其執行輕重的區別而已。
最近常看到用87開玩笑或罵人,在法律上可能當作證據,很多人似乎不懂。
我也類似回敬過對方,懷疑他們是釣魚,所以都有紀錄。

> 批評,則是比較有針對性的反諷或是評價,但是這比較容易失控,因為這樣挑動對方的神經,如果再更進一步的話,就會演變成人身攻擊或是謾罵,到時就會變成不得不處理的狀況。
> 所以,自己的發言是否有其惡意、會不會被刪或是被扔A車,我想發文的同時自己心理就有底了才對。
批評若屬實,應該沒問題;若有誤會,雙方失控不意外。
就我所知,某些哈啦板常駐疑似釣魚,以及惡意挑釁者。
我會繼續觀察特定人士,證據充分一定通報板務,或自行以法律處理。
一個兩毫半: B1 2016-04-07 01:50

……三年古文了……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B2 2016-04-07 01:54

看到本版推薦,也沒鎖住就來了,如果不妥,我自刪。

⠀: B3 03-09 15:38

呵呵

劍心san (sanboy289) 2023-01-17 10:25:23
#9
那我發問一下,若留言內容強調以「有些人」作為字眼開頭評論,這樣的詞彙也能算謾罵嗎?還是只要有在底下評論就全部都算?謝謝
被站規桶是ㄋㄘ嗎?: B1 2023-01-27 21:59

版主比天大,有意見都要先問版主,版主會幫你做決定

蒼燄: B2 2023-02-02 09:55

是否涉及謾罵需視整體留言而定,若發現疑似違規可透過檢舉系統提出,管理人員會再評估處理。

Predator01 (Alphine001) 2023-01-29 11:47:08
#10

看較舊的 2 則留言

Predator01: B3 2023-02-02 10:03

#B1:3358441# 由於該帳號謾罵或人身攻擊其他巴友並非第一次;過去一個月來就我有注意到的達到三次。

Predator01: B4 2023-02-02 10:04

#B1:3358441# 我也曾多次檢舉該些謾罵或人身攻擊的留言,甚至到板務建議區直接提醒板務。

Predator01: B5 2023-02-02 10:06 編輯

#B1:3358441# 但不論處理的效率上,或遏止的效果上,似乎都沒有很有力,對該罵人帳號並無嚇阻作用。

Predator01: B6 2023-02-02 10:07

#B1:3358441# 期盼站上的管理機制是能真正落實,並維護良好的討論環境。

杜卡路巴特恩: B7 03-09 17:30

這個超明顯 他還tag你 就是公然汙辱你的 讓你名聲重創 也有悔磅了

Minecra阿姆羅 (S24039454) 2023-12-24 19:46:22
#11
想詢問一下  像是這種

這是黑色沙漠巴哈版。
部分文章會有人會故意曬歐洲事蹟來賺取別人的祝福bp。
文章或是樓層底下也會跟被曬的人互動。
大部分都是像這種稍微靠北一下 髒話 或是特別聲明上來bp,明顯不是在惡意批判或是罵人。
假如樓主本人不認為此留言涉及謾罵(案讚),那這則留言是否需要透過管理員進行刪除(經人檢舉)
這樣算是謾罵的範圍內嗎?
杜卡路巴特恩: B2 2023-12-24 21:44

覺得你可以寫信給那個副版務 看他怎麼回你 如果不符或覺得副版務處理你覺得不公 用議事堂 上訴沒效 找總管

Minecra阿姆羅: B3 2023-12-24 22:46

有寫信去跟當事版務詢問申訴過了,對方回函重點內容"

Minecra阿姆羅: B4 2023-12-24 22:47

https://i.imgur.com/nfcu9nC.png https://i.imgur.com/jfr5QUM.png

Minecra阿姆羅: B5 2023-12-24 23:01 編輯

對方的意思看起來 只要文字內容涉不雅或謾罵,有人檢舉就是板規刪除處理。

小禾 (ro233) 2024-01-26 01:35:51
#12
明日方舟板主以及其兩位副版討論
界定噁心/無恥/下流/小丑不屬於謾罵
小丑/噁心我能明白屬於灰白地帶啦
但如果版主連社會上公認標準都不認可 (無恥/下流)
是不是版主可以成為土皇帝條款的代理人?
網路簡易查詢:
「公然侮辱」偏向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侮辱,例如:卑鄙、下流、無恥、賤人、賤貨、醜八怪、垃圾、雜種等。

題外話甚至說可以用這些字眼罵他們
但是會封鎖
問題來了他們界定不是
我要真罵了也可以被站規處理
這算不算誘導人違反站規

看較舊的 4 則留言

小禾: B5 02-26 12:47

#B4:3633491# 其實比較離譜的是那些字詞斷斷續續 洗手機版計算是40頁

小禾: B6 02-26 12:49

所以上勇者議事堂還沒事 總覺得只要版主做什麼都是對的 反正我就懶得再上訴 說穿了巴哈除非現實要告不然根本無法者地帶 認清黑暗面了(

小禾: B7 03-09 11:23 編輯

#B4:3633491# 還有續篇 反正版主認定“就算舉例”都是 我覺得說的巴哈土皇帝真不誇張

yun: B8 03-15 16:02

我不清楚案件,不過議事堂不是單一一個人去看案件,且與板主應該無交情

yun: B9 03-15 16:02

我不覺得這樣的情況有甚麼黑暗面怎樣的

小禾 (ro233) 2024-03-09 11:16:08
#13
續上一篇
這是有人說我攻擊他
我告訴他如果攻擊會是這樣
這個假設就是直接犯版規的罪名

這在明日方舟板上發生的事情


杜卡路巴特恩: B1 03-09 18:15

那你們這個版的版務有認真在水桶, 你在黑沙版留言謾罵的都沒事,最多刪留言

小禾: B2 03-09 18:27

#B1:3575294# 但之前罵我卑鄙無恥下流的完全沒事啊

杜卡路巴特恩: B3 03-09 18:43

[ro233:小禾 ] 那就跟黑沙版一樣雙標https://i2.bahamut.com.tw/editor/emotion/3.gif

知唔知咩叫登登登登凳 (BugKeeper) 2024-04-29 00:12:35
#14
並沒有.jpg

說穿了你講再多都是浮雲,肯定是站方說了算,尤其是場外更是版務自由心證執法的。

拿小弟我做例子吧,上個月被砸水桶大前天剛放出來。

我跟版務確認了哪裡違規,結果他的回答是我用的代稱屬於“侮辱性謾罵詞語”。

對,一個我用了兩年多既沒收到投訴也沒吃過警告更不曾因它入罪的代稱突然之間就跟我說屬於“侮辱性謾罵詞語”。

看較舊的 3 則留言

小禾: B4 04-30 07:33

#B2:3586806# 自由心證執法你看過就知道了 無恥下流都在方舟板務不認為是罵人的

小禾: B5 04-30 07:34

現在反正板務最大 只要燒不起來就能任意作為

小禾: B6 04-30 07:42 編輯

再補充一點方舟板務私信說我可以罵板務無恥下流 但他會封鎖 這方面封鎖還好說 但別忘了那種可以站規檢舉的 是私信內容也不能公開完整 板務私下釣魚也是可以的 我服了這種土皇帝機制

知唔知咩叫登登登登凳: B7 04-30 07:58

#B6:3587368# 溫馨提示:然後在這種土皇帝機制下他們還一直加重罰則。

神奈千歲: B8 04-30 20:51

#B4:3587366# 其他專版我就不知道了,因為這樓講的是場外的板務,我個人是覺得場外的板務已經很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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