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受害者的骨頭被敲碎了,那麼他就會被留在輪子上慢慢死去。
有時,受害者們會被綁在高高的桿子上,好讓鳥類蠶食那些仍然活著的肉體。
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
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
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8.鋸刑
鋸是常用的刑具,用於懲罰有巫術、私通、謀殺、褻瀆或盜竊行為的人。
因為犯人是倒掛著的,因此能夠盡可能長時間的讓他們保持頭腦清醒,時間可持續幾小時。
一些人被完全切成了兩半,而大多數人則只切到腹部,以延長其死亡時間。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
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
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
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9.碎頭機
西班牙宗教法庭通常使用碎頭機來執行死刑。
受害者的下巴放在底下的木條上,腦袋放在上面的帽子裡,劊子手慢慢轉動螺絲,
將帽子壓在木條上,將腦袋慢慢壓扁,之後牙齒最先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
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在劇烈疼痛中慢慢死亡。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10.破膝機
西班牙宗教法庭另一種常用刑具。
其兩端內側安有鋒利的尖釘,當劊子手轉動螺絲時,就會慢慢擠壓,毀壞受害者的膝蓋。
雖然,這種刑具很少導致死亡,但卻會使人殘疾。有一些尖釘會被預先加熱,以增加疼痛效果。
11.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12.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硬幣的人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
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
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
13.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解釋得很清楚。
14.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5.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
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
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6.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 ,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
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
這一過程通常是反覆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
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
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鬆垮的袋子裡一般。
18.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
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裡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
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19.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20.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
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21.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
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
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22.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 。
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
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出處連結:http://blog.xuite.net/juangww/blog/38276106歐洲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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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酷刑比起中國真是不惶多讓
雖然上面很多刑罰都消失了
但隨著科技進步 對人體心理生理了解更多 工具更進步
取而代之的是更變態的刑罰
而酷刑是否該使用也是一直在爭論的 酷刑是否是必要之惡?
每個國家的人民想法也都不同
個人是贊成用在變態殺人狂 或是強姦犯 貪污政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