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幾年前有買一個附車位的套房,最近車位就很少在使用,而因為前段時間機械車位被爆出設計圖文不符暫停使用,變成需要找設計師重新估價並開會讓所有權人負擔費用
可是按照我的理解建築時圖文不符屬於建築問題,所有權人應該是建設公司的受害者,怎麼會是所有權人要負擔建築費用
這個管理公司原本就很喜歡把管委會定在平日下午一般人難以參加的時間,所以幾乎是萬年管委會,原本想說不介意但這個我實在是覺得受不了,提出要針對所有權人設群組討論開會時間又被其他人不想被打擾而拒絕
請問建設時圖文不符在法律上應該是所有權人還是建築公司負責修繕費用,另外應該可以怎麼跟管委會應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