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賴的是比對其他資訊,而不是缺乏依據的臆測,特別是這種官方表面宣稱無關聯性的資訊,要先找出來的是可以建立關聯性的其他資訊,而不是自說自話認為這是反證。
為啥送國會(通知)你知道嗎?那是因為金額超過某個程度以上必須先由美方政府單位審核,然後再送審議會審查,金額大小才是售後保修等服務要不要送審的原因
你所貼的這宗飛行員訓練及路克空軍基地F-16戰機升級維修對台軍售也不是裝備採購,但一樣也是一宗軍售,並不是只有裝備採購才是軍售,維修翻修或訓練也是軍售的類型
然後"提醒"他去年底美方開始對我方改逐件審查後,這論點就直接爆炸(如果1.2.3月各送不同項目的LoR for LoA 而且美方收下,那表示該年一定會接到3次通知(不論准否))
老實講 美國只是把這些過去的"包裹式""半台面下"的軍售 拿出來公開而已 並沒有增加太多內容 目前為止 但光如此 就夠打臉騎士大人:一年一次軍售案 了 本來就不是如此
而現實來講 包括F-16V與M1A2採購案 照目前報導 國防部都已經送案給老美 美國要不要賣 半年內都要給回應 到時要是有任何案子過關 騎士大人的臉 會腫到不能看哩~~~
對美國而言 賣台灣武器 真正有賺頭的 就是這些後勤支援 武器單項價格公開 反而利潤相對固定 難道台灣立院會通過一模一樣的戰機 價格高出5成嗎? 國防部敢送案子到國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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