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海外對幻獸帕魯與任天堂專利戰的反應 #新增日本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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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海外對幻獸帕魯與任天堂專利戰的反應 #新增日本反應
綜合討論
RaGi1942 (gagolam0107)
2024-09-21 12:44:24
#1
#更新:新增日本推特貼文 (我不懂日語 雖然想找另一方英語系的聲音 但找不到支持任天堂的一方)
#更新:更改標題海外創作者憂任天堂專利戰將打擊遊戲業發展 ->海外對任天堂專利戰的反應
#更新2:新增"為什麼任天堂要告帕魯?" 與白貓案細節
近日,任天堂與寶可夢正式對《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 Pair 提告成為了遊戲界熱門話題,不少國內外的媒體均熱烈報導此事件,不少人認為幻獸帕魯的設計與寶可夢高度相似,有抄襲的嫌疑,甚至指控其盜用模型資產,並估計任天堂會以侵犯版權向Pocket Pair提告。但在任天堂宣佈以遊戲機制的專利進行提告而非侵犯版權進行提告後,有創作者及遊戲開發者對任天堂的行動表示擔憂,認為任天堂訴訟將影響遊戲業日後的發展。日本推特輿論則相反,認為任天堂一般不會針對專利進行提告,只有在其他人過份愈界時才會提告,有用戶更提及自己在開發同人遊戲時被任天堂指點,教導甚麼行為是可接受的。
▲其中一種被指抄襲的帕魯▲
任天堂在告甚麼?
與外界起初猜測不同,儘管幻獸帕魯的設計與寶可夢有大量相似之處,
任天堂並沒有從版權方向進行提告,而是以
遊戲機制的專利進行提告。法律Youtuber
Legal Mindset 指出以遊戲機制的專利成功進行提告將會影響整個遊戲業界。
在日本X用戶發文以COLOPL的白貓案為例,指出只有在觸碰到任天堂底線時才會提告。
▲在白貓案中因COLOPL試圖注冊與任天堂有衝突的專利來向其他開發商收取費用而被提告,最終賠償33億日元▲
而本次Pocket Pair觸碰到任天堂那一條底線這一點,外界仍然在猜測。
有些認為是抄襲過火,有些認為是製作人的的言論過於嘲諷(社長溝部拓郎在接受
採訪 感謝B107 108 110提供時曾稱完全創新實在太難。正因如此,他們在開發遊戲的過程中能借鑑就借鑑,不得已之下,才靠自己創造新事物。
這個經驗是他自己早年參與任天堂贊助的培訓企劃所學到的。)有些認為是Pocket Pair與索尼合作打造IP撼動到寶可夢的的利益,而
Sky Games(<-這部內容更詳細,有時間可以看一下)收到的消息則指是帕魯殘酷的內容影響到寶可夢的形象因而提告。
巨體是在用那項專利提告?
由於案件並不對外公開,外界無法得知任天堂實際上用那項專利進行提告。根據
Legal Mindset 的資料,任天堂有可能會根據以下的專利項目進行提告(下為簡述,專利項目頁內有更詳盡的描述及流程圖):
專利1(
12083424). 用戶透過良好的睡眠習慣培育虛擬生命體,根據用戶進行睡眠動作的記錄更新培育遊戲進程。
專利2(
20240286040). 在有地面及空中可乘載物件時,如用戶在乘坐空中可乘載物件時向地面移動將自動變成地面可乘載物件狀態。
專利3(
20240278129)(
精靈球專利). 在第一模式中,基於第二操作輸入確定虛擬空間中的瞄準方向,並且使玩家角色沿瞄準方向發射影響佈置在虛擬空間中的場地上的場地角色的物品。在第二模式中,基於第二操作輸入來確定瞄準方向,並且基於第三操作輸入使玩家角色在瞄準方向上發射進行戰鬥的戰鬥角色。
此外還有更多範圍非常廣的專利有可能會在這次提告用上,像4樓留言提到視野有阻礙時牆壁變透明以顯示人物,也是任天堂的專利。
海外創作者與開發者的反應
英語社群不論是創作者,影片留言或是X帖文現時均比較傾向支持帕魯的一方,當中也有像Legal Mindset比較中立地分析案件。
Legal Mindset: 儘管有部份專利是任天堂在幻獸帕魯發售後才申請,但以任天堂手上持有的專利已經足夠將Pocket Pair 拖入法律戰的泥沼中,如果任天堂獲得了初步禁令,Pocket Pair 將有可能要暫停幻獸帕魯的營運。
The Pales Beyond開發者Bellular以標題"幻獸帕魯的訴訟是不對的"發片指出任天堂有非常多範圍廣泛的專利能夠對大量不同遊戲提告,且提及到在任天堂對COLOPL的訴訟中即使沒有證明COLOPL侵犯了任天堂的專利,但仍然從和解協議中獲取巨額和解金,並讓任天堂在未有合法地證明專利情況下收取該專利的授權費。(意指利用手上的專利拖其他公司對入法律泥沼,即使未訴訟成功,也透過曠日持久的法律戰逼使其他公司向其交付授權費)
人中之龍8桐生英配聲優YongYea指出幻獸帕魯的設計與寶可夢有大量相似之處,能理解任天堂以版權理由進行訴訟是合理的。但在遊戲機制方面,幻獸帕魯與寶可夢是幾乎完全不同的東西,遊戲機制應該是自由的,任天堂以遊戲機制的專利進行提告讓人感到是人渣(Scummy)的舉動。
"Palworld 在二月就爆紅了。
(任天堂)五月提交了關於精靈球的專利。
8月獲得專利。
任天堂於次月起訴 Palworld。
各位,這是任天堂利用法律試圖扼殺一家獨立工作室,該工作室創造了比他們更好的神奇寶貝風格的遊戲,讓他們感到尷尬,我不支持它。
這麼多年了他們今年才申請專利?巧合?"
一篇從
gfinityesports的報導以華納發行的中土世界:魔多之影為例,在高調宣佈獲得Nemesis系統(敵人AI會記得你死前與他的行動,並讓下次互動產生變化)的專利後,沒有開發者再嘗試建立類似的AI系統。雖然公司透過這些專利保護自己,但不幸的是,這些專利影響了未來的遊戲。
日本推特的反應
與英語系的反應不同,日本則是傾向支持任天堂,以下節錄幾則日本人氣推持貼文(抱歉不會日語,只能用機翻,以下只選機翻能看懂的貼文):
看較舊的 127 則留言
威嚴雪人:
B28
昨天 13:40 編輯
西方人指責任天堂用專利打擊遊戲業,這是什麼跨時代的笑話嗎
Sx:
B12
昨天 13:15
反正我覺得帕魯開發商一點都不可憐 還發一個打著獨立開發商旗號情勒噁心人的公告 其他獨立開發商沒欠你也沒學你抄的明目張膽還一副囂張的樣子
Sx:
B7
昨天 13:08
又一篇 帕魯沒那麼可憐好嗎 從發售到現在一連串操作任天堂沒告才奇怪
howard:
B136
17 分前
#B135:3690001# 是啊,避免版權蟑螂出現在業界的任天堂,被說是版權蟑螂就很魔幻。
雨:
B137
8 分前
#B128:3689991# 輿論會影響股價啊 老任以往沒有亂用專利提告 所以沒啥這方面的論調 這次是個不好的開頭 我的論點在於遊戲機制專利本來就是不該存在的東西 所以我反對就這麼簡單
沸點0℃ (pos50837)
2024-09-21 13:50:50
#3
雖然有些離題,但我單純很好奇文中的專利2當初是怎麼申請成功的?
因為它不像專利1或專利3,有玩法上的獨到巧思以及設計,可能需要投入相當的時間和資源去發展。
對我來說,專利2就只是在遊戲中呈現出現實出世界的運作規則罷了,是很自然、直覺,每個人都想得出的事情。
舉例來說,這就像是把飛機降落時需要做出的一切有利著陸的SOP拿去申請專利,感覺有點怪怪的。
當然也可能是翻譯的問題,畢竟從日翻英,英又翻中,可能導致原本的語意跑掉了,造成了我的誤解,但如果不是的話,我真的也服了任天堂。
看較舊的 49 則留言
bahamut1:
B50
昨天 22:09
問題就是很多遊戲沒有坐飛機著陸的SOP 完整喔 一堆會中途解體的 還有把在上面的物體的物理運算分開的
蛤麻:
B51
1 小時前
#B2:3661262# 光跑步提速便有多種方法了。方向鍵持續按,方向鍵加某鍵一起按,某一鍵連按兩下後持續按。每一種理論上都可以申請專利,每一種都代表着技術的進步。
蛤麻:
B52
51 分前 編輯
#B2:3661262# 薩爾達的攀爬系統更是現存最強的,如果現在他在這時拿了專利,你只會覺得應該。但十年後他拿出來告別人你會覺得他是阻礙遊戲發展嗎?
開通大師:
B53
4 分前
槍戰遊戲不用軍火商來註冊專利,說不定任天堂早註冊了 [自身角色拿遠距離物品,攻擊遠方敵人,敵方受到攻擊而產生反應 損血或死亡,反方向逃跑或朝你跑過來發生戰鬥]
沸點0℃:
B54
1 分內 編輯
[bahamut1:bahamut1]你說的很多遊戲沒有坐飛機著陸的SOP 是指遊戲畫面沒有顯示完整機體 例如只顯示駕駛艙或客艙、貨艙這種 還是指墜機 整台飛機摔得稀巴爛這種?
奈米 (fullclip5228)
2024-09-21 14:14:06
#4
有句話有問題:
"Palworld 在二月就爆紅了。
(任天堂)五月提交了關於精靈球的專利。
8月獲得專利。
任天堂於次月起訴 Palworld。
雖然在專利法中有提到,「新穎性」,係指申請專利權的發明或創作,必須與申請日前之限存既有技術有所不同,始得以申請專利權。
對,在法律上任天堂確實不能以精靈球去申請專利,但負責審查的專利局不可能在方方面面都是專業的,他們無法判斷一份專利是否應該被通過,所以都只是走個形式審查而已。
你申請,我蓋章,別人付錢
然後呢,很多公司就利用這點漏洞,先不管一個想法到底是某能被實現、是否並非是行業內理所當然的常識、甚至是誰的想法,反正都先申請一下新型專利,也就是花了點小錢,但可以拿去炸魚。
畢竟完全可以去申請一個專利:
「一匹紅色的馬上坐著藍色的遊戲角色,利用紅藍之間的視覺衝突,加強玩家對遊戲的印象。」
這樣不知道會影響多少遊戲。你說它既沒有創新性也沒有技術性?那就打官司吧,雖然打贏了也得不到什麼,還不如花點錢買個平安。
遊戲公司?什麼玩意兒,我們是專利公司。
其實專利法才是萬惡的根源,它200年前就該被淘汰了,只不過我們還沒找到更好的制度
看較舊的 4 則留言
bahamut1:
B7
昨天 22:11 編輯
專利法萬惡? 看向左邊外國 我就不要臉 啥都拿來用 你還確定專利萬惡? 人性本惡才是真的
蜜瓜蓮霧雞:
B5
昨天 20:11
賽爾號精靈”膠囊“ 洛克王國跟奧拉星都是球
真吾:
B6
昨天 21:46
遊戲機制也搞專利蟑螂大戰對獨立開發者很頭痛吧?做遊戲都來不及了,還要花時間精力去確認有沒有不小心踩到大廠佈好的雷
asadasa:
B8
昨天 22:26
專利法就是法律 就是有必要才會存在 看看某國的抄襲日常 把Steam做成會員制坑殺一堆韭菜 沒這些法律 那就是常態 真正的弱肉強食企業統治的賽博世界
玉笛誰家聽落梅:
B9
2 小時前 編輯
有專利法左邊外國還是抄襲仿冒盜版,沒專利法?呵呵 是不是要宣布地球都是他們的?
howard (howard920926)
2024-09-21 22:41:59
#7
雖然包括我在內,在座的各位應該沒人知道老任跟寶可夢公司要告甚麼專利,
但就單論要參與市場的生意人而言,放眼其他行業市場這都是基本運作。
公司都有聯絡方式,不懂就問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任寶早早就說會調查,結果要被告了也不知道哪裡有問題,
不就代表至終都沒跟任天堂或寶可夢公司問過?
就這樣的態度也想跟別人開公司做IP,只能說很不專業。
不想講規矩,那就好好做慈善事業,遊戲免費讓人玩,能避免大多數問題。
我都說讓遊戲免費了,總不可能不站著玩家的角度了吧?
說是遊戲被大幅超越了,但遊戲是寶可夢整個IP賺最少的那一塊。
說是眼紅,妖怪手錶最紅的時候大家都看到了,
那已經是帕魯開公司做影視賣周邊出系列遊戲的規模了,
純收益肯定比現在的帕魯多得多,
取代寶可夢的聲音基本沒停過,有被告的話一定是大新聞,
我就不信任寶要告會沒方法。
這都不告,哪有什麼眼紅之說?
Tiaraments:
B1
2 小時前 編輯
這樓正解,一些人說是威脅到PM ip所以老任才開告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當年超紅的妖怪手錶?
Tiaraments:
B2
2 小時前 編輯
假設真的用抄襲的方式威脅到PM這個ip導致任天堂、GF權利受損好了,為什麼權利受損不能開告?難道抄襲是正當行為?
DK:
B3
2 小時前
我自己是覺得偏向意識文化理念層面然後用專利法開告,而且基本影響不了寶可夢這個IP,帕魯跟PM遊戲理念上差距太大了
howard:
B4
2 小時前
#B3:3660989# 個人猜測是怕家庭客戶看到相似造型而傳出誤解,畢竟會關注遊戲新聞的不多。
最愛夏娜-幼稚小鬼 (a135969033)
2024-09-21 23:42:35
#9
有沒有抄襲?有,既然如此被告是不是活該?對,不想被告?那你為什麼當初不要抄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