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姆特

哈啦區 新楓之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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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讀書怎麼當法務 (justicetwtw) 2017-02-12 20:51:02
#1
最新情況會在最上面喔,閱讀會有點困難,但方便看近況

#4/11
調解結果我不滿意,內容須保密就不多說,總之最後就是得看訴訟了。
私底下跟消保官聊,表示從來沒看過態度這麼差的業者,頗呵,反正就法院見吧。
還提到像暴雪、或一些港商、新加坡商,每次協商都一定會到,而且態度良好,常常是申訴人自己沒出席,但橘子常常缺席。 (很少會開到調解,通常頂多走到二次申訴,不過我是要求直接調解)


另外,醜話說在前,雖然現在有進階認證,要抓到人的機會高了一些,不過礙於橘子的技術以及資安實在是爛到一個扶不上牆的程度,不必太期待能從盜客手中拿回賠償
因此求償的對象要轉到橘子,公親變事主,有人會說,橘子又不是犯人,干他闢事
來,我們再來看合約

第二十一條、系統安全
乙方應依本契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乙方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請問防盜收錢、簡訊有額度,這是現在的水準嗎?請問進階認證的電話,可以用一個變更來電顯示號碼的就矇混過去,這是現在該有的水準嗎?  用你的橘子想一想吧!!

再來,法院都認證過了

點數被盜走 判遊戲橘子賠償玩家

幫你畫重點,法官怎麼說?

「基本上,著眼於系爭遊戲點數之電磁紀錄係登錄在被告電腦伺服器中,相較兩造間就該電磁紀
錄遭第三人不當刪改或外力介入更動時,被告顯然較有能力事先預防或以保險方式分散所承擔之風險,因此提升被告此部分之債務不履行責任,由「過失責任」提升至「事變責任」之程度。亦即,原告一旦為遭到不當移轉遊戲帳號點數之通知後,被告即有為查證、保全、回復原狀及解除帳戶凍結等義務,且除玩家有可歸責事由外,不得減損或剝奪被告帳戶被不當移轉前所享有之權益。」

講難聽點,要拿回裝備,你就要有打官司的準備,幾千塊加上蒐集資料跑法院

什麼,你說你不想花錢不想花時間跑法院? 
那就不要再寄信來問我怎麼辦,你要縱容橘子讓自己的權益睡著,沒人能幫你
別期待什麼團體訴訟,等到你裝備能拿回來都已經變垃圾了

程序、方法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網路也很多,自己做功課不要再問一些文章內已經有說明的方法了,套句版上常講的:「請爬文」

吉下去一定有你的,法官有判例可循所以勝算很大
而且不限於被盜,伺服器太爛、被誤鎖,通通可以吉,成事在你

大家都知道橘子很惡劣,那要怎麼樣他們才會學乖?
是上巴哈來哭哭啼啼,鼻子摸一摸委屈吞下去,繼續玩不要緊,官方送個補償就是佛心了,還是付諸行動,各位自己想一想

最後分享一個故事,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不過大概很少人意識到許多玩家都是故事中的主角

習慣與變遷:5隻猴子的故事

把五隻猴子關在一個籠子裡  籠子上頭有一串香蕉

實驗人員裝了一個自動裝置  若是偵測到有猴子要去拿香蕉

馬上就會有水噴向籠子  這五隻猴子馬上會被淋濕。


首先有隻猴子想去拿香蕉,馬上水噴出來每隻猴子都淋濕了

每隻猴子都去嘗試了發現都是如此

於是猴子們達到一個共識:不要去拿香蕉  因為有水會噴出來


後來實驗人員把其中的一隻猴子換掉  換一隻新猴子(稱為A猴子好了)

關到籠子裡這隻A猴子看到香蕉  馬上想要去拿  結果被其他四隻舊猴子海K了一頓  因為其他四隻猴子認為新猴子會害他們被水淋到所以制止這新猴子去拿香蕉  這新猴子嘗試了幾次被打的滿頭包  還是沒有拿到香蕉當然這五隻猴子就沒有被水噴到


後來實驗人員再把一隻舊猴子換掉  換另外一隻新猴子(稱為B猴子好了)

關到籠子裡  這隻B猴子看到香蕉  當然也是馬上要去拿結果也是被其他四隻猴子K了一頓  那隻A猴子打的特別用力(這叫老兵欺負新兵  呵呵!) B猴子試了幾次總是被打的很慘只好作罷。

後來慢慢的一隻一隻的  所有的舊猴子都換成新猴子了大家都不敢去動那香蕉  但是他們都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去動香蕉會被猴扁

這場景是不是很熟悉?
「你是第幾號猴子?」



#3/22
今天收到消保會來函,4/11就會跟橘子開調解會議(調解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而根據消保會公布的調解程序,比較重要一點如下:

4、小額消費爭議解決方案:關於 小額消費爭議,當事人之一方無 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調解委員會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五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依請求或職權提出解決方案。當事人於解決方案書送達後,得於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若當事人於期間內提出異議,經調解委員會另訂調解期日,而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視為已依該方案成立調解;若未於異議期間內提出異議,視為已依該方案成立調解。

白話說明如下,第一調解他沒到,消保官可以做出調解不成立或是依照你的意思再斟酌擬定解決方案,然後函文給橘子,橘子收到後十天內(這段期間大概又過兩個禮拜了),應該是會提出異議,所以又要再調解一次,這時候他應該就會來了。
(所以假如橘子不出席的話,又要再浪費我一個月時間)


好沒關係,我不可能會讓你拖
調解進行的同時,我也到法院提告了,預計應該4月初會收到傳票,這時候橘子就無法不來了,你敢不來我就聲請一造辯論。所以很有可能走訴訟跑得比調解還快,希望是五月之前能結束這場噩耗。

再次提醒大家,10萬元以下的消費爭議可採小額訴訟,程序非常簡單非常快,而且最多只有二審(即使要拖到這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然而要上訴的話,除非原判決違背法令,否則就是這樣了。

至於小額訴訟方法網路上很多,只要是定型化契約都大同小異,可以參考這篇,我就不再多打了







#3/15
橘子依然任何動作都沒有,我打電話到客服後,在快下班的時候法務打來,跟我說了一個也是很扯的補償方案,當下我直接拒絕,並告訴他法院見,你再轉告上層

這邊還是提醒一下,消保會的申訴、協商,不算有強制力,通常的結果也是業者缺席,最後還是要走上訴訟、調解一路(第一次申訴沒結果就直接上法院告了,10萬以下小額得話其實程序很快,跟消保會第二次申訴或調解可同步進行,但建議還是直接要到法院因為橘子態度始終就是擺爛)
所以玩家真的很吃虧,我在另一篇文有發起聯署,我自己當然可以告橘子沒問題,不過如果這麼多人權益受損,我想就不要再放任這間無良企業



#3/13
警政署回函囉,但大家放心不會是罐頭回覆,因為上面都有承辦人,專門的案號可以查詢,我會每隔一陣子就打過去詢問進度(最後一定要看到公文發到各警局),如果都不動的話就找立委把署長叫來質詢

接下來就再等兩天看橘子怎麼回我,假如不滿意的話我會直接告,不會再第二次申訴消保會浪費時間





#3/11

本來警察跟我說橘子一直沒回覆,但我就打去問客服,客服說請我提供公文字號,所以我就跟警察要了之後再打了第二次,但這次客服說「這方面我們無法處理喔有專門處理對警方的窗口」,不過我不理他就說,你們自己講可以查的,我給你公文字號請查詢(其實他們都有錄音、可以聽上一次客服講什麼,所以一定都找到),他花了幾分鐘聽上次客服錄音後就幫我查
得到的回覆是,因為警方沒有給Beanfun!帳號,所以退件,已經在3/1回函
(WTF.....好吧,這是警察問題= =......沒看到公文是一個)

我後來發現,我當初是把整個遊戲歷程申請書給警方,所以資料一定非常完整,但警察因為不懂,自以為聰明只提供楓之谷遊戲帳號而沒有樂豆帳號.....所以現在變成又要重發一次公文
(我也寫信給警政署投訴了,加強警員教育,該警察還跟我說沒辦法他50歲了哪知道)

再次提醒大家,這種案子絕對可以破,所以不要被警察唬住了,流程及原因說明如下

前提:
要玩楓之谷,一定要進階認證,市話、身分證、行動選一個,市話和行動電話要申辦,即使是預付卡,一定要拿著雙證件到門市(包含超商)辦理,而身分證更不用說,你至少要可以拍到這張身分證,所以也不是以前用產生器就可以通過的年代了,因此要玩楓之谷的人,就算是人頭,基本上也是實名認證,絕對抓得到人。

所以步驟一定是:
警察發公文給橘子調閱電磁紀錄(就是看你遊戲裝備第一個交易出去的角色是誰)

然後可以得到該角色帳號的驗證方式(身分證、行動、市話)
之後橘子把這些資料給警方,警方再繼續動作

如果是身分證,恭喜抓到人了,警方直接傳喚

如果是行動、市話,那警方再發一次公文給電信公司,要求提供門號、市話申辦人的資料(也就是當初辦門號的雙證件)
再來步驟同上

這邊也提醒,警察案件很多,不是只有你一個,你可以做的就盡量去做,不要都等對方來幫你,因為你的案件說實在的在那麼多民眾當中也不一定會是優先選項

記得一定要跟警察說正確辦案步驟,不要再查IP了,這是絕對可以抓到人(頭)破案的!




另外是關於遊戲歷程,因為官網提供的方式沒有新楓之谷可選,這時候你直接隨便選一個遊戲
(記得要辦帳號),然後在底下備註新楓之谷、伺服器、帳號、角色等資料,客服一樣能處理

記住,最重要一點是,不要輕易被警察、客服說詞唬住,合約寫要保管電磁紀錄,就是要有電磁紀錄,你怎麼乎弄都沒用  (記得多做功課)
程序應該都很清楚告訴大家了,自己權益要自己追
不是報了案就呆呆地等然後哭說都被吃案
還上來亂留言誤導其他人,助長這種只能自己吞下去的風氣



#3/02
橘子客服打來,說已經專案處理我的事件,但物品無法追回(意思是持有相關道具的人他們都不想動)﹐表示要補償我黑色裝備箱、寵物隨機箱(wtf?我被盜的物品至少也有差不多2w...)
我說:「這樣差太多了吧!?就這樣?」  (要接受這個補償方案還要簽切結書喔)
客服:「我們已經盡力幫您爭取,因為根據經濟部的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

聽到這我就聽不下去,現在是要騙我看不懂合約?我就直接跟他攤牌
「根據合約,你們應該在我通報後立刻凍結帳號,你們沒有,這是第一個違約之處;根據合約,我申請電磁紀錄,你們要用電郵、傳真、光碟等方式給我,你們也是沒有,這是第二個違約之處;你們負有保管電磁紀錄責任,卻一開始跟我說沒有電磁紀錄可供查詢,這是第三個;最後,根據合約,你們要約談持有道具的相關人士說明,如果他們7日內沒有說明,就要直接恢復電磁紀錄,你們通通沒有做,我已經投訴消保會了,你們法務應該也已經收到公文,去告訴你們主管本人不接受這種方式,叫法務直接跟我說」

目前大致上是這樣,橘子完完全全違約而且態度消極,其實一開始你們只要提供電磁紀錄,讓我可以早點給警方,不用等到警察發公文給你們才要弄,辦案迅速可以抓到人,那我根本也不會轉而向你們求償,今天你態度越是擺爛,我就會越積極的去究責,合約白紙黑字,你是站不住腳的

BTW消保會的公文也到橘子手上了,給他們的期限是3/15,就再等吧....
電磁紀錄只保存兩個月,假如橘子拖到無法查詢,那我一定會求償高額違約金



----------
因為被盜的人寫站內信來詢問的實在太多,我在這邊大致跟大家講一下如果被盜用了後續處理程序,以下過程最多需要14天(遊戲歷程7天,加上公文往返時間,太久就要注意進度了,必要時依照我提的申訴管道去申訴),類似的問題我就不再一一回信了
總而言之,遊戲公司為了避免恢復物品太容易,然後贓物在市面上流竄,又直接補償給你(搞不好你又被盜第二次,會破壞市場行情,而且若有人藉此方法來複製道具(所謂自導自演),會很麻煩,所以就採用推託閃躲的招式,只有堅持到底的人才能拿回來

不過就我看來,這些還是藉口,畢竟可以處理的方法多的是,例如被盜用後先補償有使用期限、不可交易的同樣道具,讓玩家可以繼續遊戲(橘子都想得出可以租借裝備了,我根本不相信沒辦法做到這種事情,你想不想而已)
概念是先恢復物品讓玩家可以繼續遊戲,但這些物品無法交易,等到案情水落石出(不管是破案、或是追不到),再來恢復玩家道具(而損失應向盜用者求償)

新法規就要上路了,這些業者皮就繃緊一點,繼續這樣沒有關係
不過還是稱讚一下橘子,最近客服改得不錯都有馬上接到,流程設計上都有改善,應該是可以運用其他遊戲閒置的人力來支援楓谷(也可能是寒假過了啦),但你還是要賠我電話錢~

回到原題,被盜用之後應該如何處理的正確步驟如下:

1、請跟橘子申請「遊戲歷程」(新楓之谷不能申請專案),並且把被盜的清單寫清楚 (潛能、附潛等等越詳細越好),並向客服表達你已經跟警局報案,請勿再回覆罐頭訊息,然後影印一份報警(兩個步驟同步進行)


2、無論如何請報案,就算你是未成年也一樣,只要滿7歲你就可以因財產受損報案,警察也不一定會通知你的家人(不要手機打不到的時候...打家電是家人接就好)
另外警察可能不熟悉楓之谷的運作模式,記得要跟他解釋清楚。資料方面請帶好你的證件、你跟橘子申請遊戲歷程的資料影本一併交給警察

3、跟派出所報案之後,案子會轉到你當地的分局偵查隊,會有一個專門承辦的員警,請密切與他保持聯絡,並要求他趕快發公文給橘子調閱電磁紀錄,有公權力介入的時候橘子就會給電磁紀錄了

※切記不要只跟橘子說被盜喔,他只會官腔回覆你免費部分電磁紀錄無法查詢,但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很重要所以再說三次,重點在公權力的介入、公權力、公權力

4、根據你給警察的資料,假如帳號是你本人的資料好處理,那如果是家人的帳號或朋友的也沒關係,記得要跟警察講清楚,然後這時候處理就會是你要準備雙份資料 (你的加上帳號申請人的),分別給橘子(帳號擁有者)、警方(你本人的&帳號擁有者的),如果是家人的請他代你處理會比較單純 (這應該是板上很多未滿16歲或以前沒有手機直接先用家人的資料進階驗證的人會碰到的問題)

5、客服假如敷衍,請多次寄信,並同時跟消保官投訴。警察部分密切追蹤但要有禮貌,因為案件真的很多,吃案是正常的,但這種案子基本上穩穩破案,所以警察並不會不想理你 (通常會轉到處理經驗豐富的員警),假如警察態度很差很消極的話,可以跟警政署或是你選區的議員投訴

6、如果發現橘子很難聯絡(記得要多寄信確認進度),或態度很敷衍,請同時到消保會線上投訴,一樣把詳細資料準備好 (例如你的通話時間截圖、橘子的回信)

基本上就是這樣,重點重點一定要報案!否則橘子是不會給你電磁紀錄的

最重要的,一定要追進度!你的電磁紀錄只會保存兩個月!這兩個月內一定要讓橘子交出來,所以真的不要傻傻地等,兩三天就要打過去追進度

希望你被盜的即使數量不多,也請去報案(這邊順便提醒,點數的話會要求購買證明,所以盡量不要私下跟玩家購買,你去某網買也好,要找得到紀錄)
一來不要放任橘子吃定玩家「算了」的消極心態;二來不要讓盜號者逍遙法外
也可以不用到版上發文跟一群奴性很嚴重的人生氣^^

祝大家早日拿回自己應有的權益


#2/16
橘子最近客服有改善,首先是加入了要不要繼續等候,而且這次居然3分鐘就接通了,但仍然有以下缺點:

1、前面燃燒問題不要講那麼久,浪費電話錢,正確作法是多開一個選項(且放第一個),燃燒問題請選X

2、等候時,需要加入目前線上等候人數(等候順位)、預計等候時間
(這點我會建議立委新法強制規定)

3、你的問卷只有兩個問題,等候時間和滿意度,是無效的問卷

你們缺乏什麼樣的專業?
1、統計&心理  2、UI、UX (但這學問很大),從你們網站設計、如何引導玩家,有十足改進空間


另外有經營手遊業者現身說法,但在我看來還是屁話,經營手遊你不學雷亞、Supercell
偏要去體會橘子、學習橘子的方法,還把盜號者跟被盜者掛勾在一起?
祝你關門大吉

不過你放心,我一定不會像你說的來個滿滿大和解
畢竟新法就要上路了,你就繼續這種態度經營公司沒關係啦

還在什麼感同身受,別的公司都已經上外太空了,你還在這殺豬公


#2/14
不知道是不是官方看到這篇,還是我用盡了所有管道的緣故,就在剛剛終於打電話給我了(沒錯就是晚上10點半),要我提供完整失竊道具的數值,包含潛能等等,越詳細越好 (看到這邊建議大家要有把貴重物品隨時拍照的習慣)

警方也應該已經發出公文給橘子總部(我這幾天有打給了議員、立委、還有警政署陳情,感謝辛苦的警察)
看結果如何再跟大家更新

對我來說最重要當然是損失能回來,不過如果只當成個案處理,我想玩家的權益還是一樣不會改變
先拿回我的裝備之後,接著會處理結構性的問題,到時候可能會另發文,整理大家的災情以及申訴資料、意見,一併要求業者改善


#2/13
新增消保會等相關單位的投訴注意事項

本魯自從被盜用後,對橘子的態度感到十分憤怒
但我不可能就這樣算了,我會多方嘗試,一定要討回我們應有的權益

除了橘子之外,我想更多人的教育也是不能等

被盜有眾多因素,自己當然也有部分責任,但我想這是分開來且不衝突的事情

1、自己做好防護  2、公司有責任營造安全的環境 3、公司有義務積極協助處理,追查犯人

本文的訴求都是2、3,也就是重點放在公司的態度,若橘子處理態度不是這樣,我也用不著這麼氣憤,或拿著合約跟他們賠償,如果我能順利拿到電磁紀錄給警方偵辦,根本不必走到這地步

那假如電磁紀錄有機密部分,為什麼你不告訴玩家正確的步驟?為什麼你不先凍結帳號?
可以一開始就表明建議玩家備案,等警局發公文之後就會協助調查
為什麼一開始跟玩家瞎扯說沒有電磁紀錄可供查詢? 根本是公然撒謊!
顯見你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能不能抓到犯人的關鍵就是你,態度卻是這樣擺爛
而且客服永遠打不通,我暴增的通話費一定會跟你們求償

延伸

信用卡客服電話 爛爛爛爛


橘子到底有多爛?要用幾個爛才有辦法形容?別說30分鐘,300分鐘都打不通





很可惜就是有很多腦袋不清楚的人混淆視聽

我想人都會有疏忽的時候,忘記關家裡的門、忘記拔機車鑰匙,這是個人疏忽沒錯,但絕對不代表可以合理化犯罪行為,也不代表許多業者沒有責任去提高其服務品質還有環境

我的用意最主要是分享給同樣遭到盜用,求助無門的網友
至於某些人噁心的嘴臉,我建議你們適可而止就好,這本來也就不干你們的事,你們沒遇到,那是運氣好,就趁現在還能囂張的時候好好珍惜
但如果甚至還有出言侮辱的,我一律吉,本人完全不會介意多打一場官司

(本人同時提告一名公然侮辱的巴友)
我是什麼咖小可以告橘子不是那麼重要啦,但一定可以先告你






我除了投訴消保會、消基會以外,前陣子寫信給數位政委:唐鳳女士
傾訴我的遭遇,以及許多線上遊戲玩家權益被侵害的情況
本來以為會沒有下落,想不到她居然回覆了,實在感動至極QQ
絕望中又露出了一線曙光




第十一條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依其服務之性質,以得清楚辨識之方式公告其服務使用條款;其條款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隱私權及資訊政策:(一)適用之範圍及例外。(二)蒐集之資訊類型及目的。(三)使用資訊之方式。(四)提供使用者存取、使用及更新資訊之服務方式。

二、資訊安全政策,包括惡意程式之避免及帳戶資料之安全。

三、即時、便利及有效之聯繫方式。

四、易於使用之檢舉通報管道,供檢舉違反法律或服務條款之不當內容或行為。

五、前款不當內容或行為之審查、移除及申覆機制。

六、揭示使用者不得有侵害他人權益、違反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法律或其他違法行為。前項服務使用條款有變更時,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以得清楚辨識之方式公告之;屬影響使用者重大權益之變更者,並應依使用者提供之聯繫資訊通知之。

說明:
一、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公告其服務使用條款及該條款應備之內容,以預防紛爭,保護消費者權益,爰訂定第一項。
二、服務使用條款之變更將影響使用者之權益,為確保使用者得及時獲悉相關資訊,爰訂定第二項。


這是場硬仗,也可能會走一段時間
不過只要你一天還在玩遊戲,這項法案就跟你息息相關
所以懇請大家盡量轉發此資訊,給更多遊戲玩家知道
[color=rgba(0, 0, 0, 0.850980392156863)]
你能做的也許不多,但也不少,你可以這樣做:

1、向消保會消基會投訴
(假如不知道如何申訴可以留言或站內信,我會教你)

這篇更正一下更詳細的,基本上經濟部工業局有一個數位遊戲服務處專區,你打給消保會的時候他一開始會叫你來這,但這個處最後也是把資料整理函文給遊戲公司(他根本沒有裁罰能力的意思),最後才會轉到消保官,個人建議雙軌並行,且一定都要用線上填單,那怕你只是客服打不進去,把截圖存下來線上申訴,五個工作天就有結果,真的只要動動手指

至於消基會部分,則和他們特別指明"遊戲橘子"這間公司,近期NCC會找消基會、消保會以及經濟部的人開會來討論法案(即第3點),請和他們表達橘子不重視消費者權益的情況,要求主管機關訂立罰則(一定也要用線上申訴填單,這樣才有案件進度追蹤,消基會一樣沒有公權力,但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時候他們的意見十分重要)

2、向蘋果日報爆料
橘子的資安如此堪慮,消費品質如此糟糕,這樣的公司來做金融服務真的沒問題嗎?

[color=rgba(0, 0, 0, 0.850980392156863)]
4、打電話給你選區的立委,向他們表達抗議,並同時說出你的意見(此項最為重要!

#補充,各位可找此位立委(電競替代役推動者之一,同時也是電競運動協會理事長)

鄭寶清委員
(真的拜託多點人反映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我已經把資料交給鄭委員辦公室的助理研究,在信任他們專業的同時,大家仍然可以打過去投訴,一樣指名"遊戲橘子",人越多草案推行的速度將越快


筆者認為至少需要新增以下精神(希望有法律專業的網友能一起幫忙)

1、經營、代理、發行線上遊戲,需要設立24小時服務的客服中心,同時需要針對註冊、活躍會員、同時在線人數(或其他資料),來聘請一定比例以上的客服人員(不能像橘子這樣永遠打不進去就是了),若話務費用由玩家負擔,須確保等待時間小於3分鐘以下

2、遊戲公司若違反定型化契約,玩家得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訴,請逕行對遊戲公司裁罰以及補償玩家,不必再走麻煩的興訟、調解程序
(相關合約可以去看我上一篇文,實際上已經有合約保障我們)


3、公司須提供便捷、快速且單一化窗口處理盜用相關事情,以及確保玩家能輕易取得其電磁紀錄

以上類似規定,若違反得直接由行政機關裁罰,嚴重者可以撤照,公司若無法滿足上述條件則無法代理或發行遊戲、現有公司限期改善,違者一樣裁罰,且多次不改善就撤照

其他想到再補



以上都不必出門,只要拿起你的手機、敲打你的鍵盤,就可以伸張正義(除了第4項需要一點專業外),就有機會制裁這間公司



橘子的教育不能等,需要你我一起努力


[color=rgba(0, 0, 0, 0.850980392156863)]

看較舊的 183 則留言

梓喵買醬油: B190 2017-04-24 05:20

另外原po其實4/11根本不需要去調解 楓板上很多案例 跟黑橘調解根本是浪費時間而已

沒有讀書怎麼當法務: B191 2017-04-24 09:12

沒差啊,把橘子法務從台北叫下來就是爽,來回車錢起碼2500

克洛斯: B192 2017-05-12 14:03

推一個 我的調解在5/23

抄袭缝合跳票仔Cygames: B194 2017-05-12 17:19

吉好集滿! 不過教育什麼der就免ㄖ,已經很久沒碰黑橘遊ㄌ。拒玩讓他倒就是最好ㄉ教育!(挖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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