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寫的很攏統...這篇是來分享規則的,不是來問問題的。搜尋牌庫,找一張XXX(或很多張),然後不管是放到手上、放到場上、放到牌庫頂、或是放逐他(們),相信大家都看過很多了。今天的重點是:「找不到」當然,你有可能牌庫裡已經沒有了,或是你根本沒放,都會發生找不到這件事。但是,就算你牌庫裡「明明就還有」,你仍然可以向你的對手說:「找不到」,然後什麼事也沒發生,把牌庫洗一洗放回去繼續遊戲。為什麼要這麼做?可能你的牌庫已經快爆了,不想再磨自己一張牌,但是又想開莉蓮娜第一招來加忠誠。這時你就可以宣告你找了牌庫,但是找不到沼澤。雖然你的對手可能明知道你還有,但是規則上就是給你「找不到」的權力。換另一個案例:假設對手喊了一個我有4張的牌,然後開始找我的牌庫、墳場、手牌,找完後他只找出3張。請注意,你沒有義務告訴你的對手你在你的套牌中某張卡放了幾張。如果你的對手漏找了,就漏找了,不管他是沒注意到還是故意的,找完放逐後,如果你再抽到剩下哪張沒放逐到的,這時對手也不能主張該牌應該被放逐。他找不到是他家的事情,你牌庫已經盡義務給他翻了。然後從牌名延申出來的問題:以屠殺遊戲為例,他只要說武裝,或是危險,就能放逐掉這張卡。雖然連體卡有「兩個牌名」,但還是只有「一張」卡片,不管是左半邊被指名或是右半邊被指名,都會被放逐掉。但是當永封咒或是完粹議會這種牌出現時,只能喊「武裝」,或是喊「危險」。假設今天喊的是「武裝」,就不能使用左半邊的「武裝」也不能融咒,但是「右半邊的危險仍然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