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的10月3日,美國任天堂對於55個網站提出了告訴,原因是非法使用該公司『Pocket Monster』〈中譯:神奇寶貝〉的角色,以及使用與神奇寶貝相關的網域名稱,侵犯到任天堂的權益。而這個案子最後也審判終結,由任天堂勝訴。 共有49所使用到使用任天堂公司神奇寶貝的網域名稱,全部歸還任天堂,且一間賠償約2000至30000美金的賠償金額,總數約56萬美金。美國任天堂對於這樣的判決,覺得十分恰當,希望大家能夠注意這樣子的問題。 任天堂官方網頁〈美〉 個人說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