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犯錯玩家出具道歉函乙封,並同意授權律師於記者會上宣讀。
2.賠償傳奇網路新台幣陸萬元正,做為九十二年五月一日於大成報,五月二十日於E-play雜誌,五月十五日於網路遊戲雙週刊及新遊戲時代雜誌,刊登道歉啟事之費用。刊登事宜由傳奇網路代為安排處理。
3.傳奇網路撤回台北地檢署,對犯錯玩家所提起之告訴,日後不以此事件,再對此三名玩家主張損害賠償。
4.犯錯玩家應將其侵入手法,告知傳奇網路,以利傳奇網路日後防患。
傳奇網路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告訴其他想要利用外掛程式投機的玩家,切勿以身試法。不要為了貪圖小利,或是自以為聰明,就輕易觸犯法網,因為即使使用匿名、錯誤的個人資料,還是可以循線查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