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09-02-25 20:09
筆戰,真的很累……作者:ACE
2009-02-25 20:38ACE:不不不……
這種人總是把對自己不利的論點從腦海中消失,扯到後來,已經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了。
2009-02-26 20:27ACE:其實高水平的筆戰,我是很樂見的,不過最近的人水準越來越低,而且都不知道自己的錯誤在那,把愚蠢當做自己的武器,正如我先前所說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就很沒有興趣打這泥巴戰了。
2009-02-26 20:46ACE:沒人說你違法阿,只不過是你違反板規了。
問題很簡單,就是對方是不是「當事人」而已,這就代表有沒有權利檢舉。
2009-02-26 20:47ACE:少來XDDDD
2009-02-26 20:54ACE:我就說你沒違法阿,但是我認為「那我現在罵你是腦殘、智障、豬頭、
白癡等等」,已經等於是人身攻擊啦,違反板規啦,而且我從一開始不
就跟你說了這「毀謗罪」本來就沒必要討論,因為根本沒意義。
不過這話題不知道是誰提起了(笑)。
2009-02-26 20:57ACE:這你就不對啦,你應該改變說法變成「那”假設”我現在罵你是腦殘、智
障、豬頭、白癡等等」,這樣才不算人身攻擊。
而且這種沒營養的討論,我根本沒打算繼續下去。
2009-02-26 21:03ACE:其實最主要的,我只是想跟你說法律上判別與板規上的判別,很多時候是不同的,討論還是針對作品就好了,有沒有違規就交給板主去判斷就行了。
2009-02-26 21:18ACE:有時候人就是不受到一點教訓,都不會知道自己的問題在那。
這個對點醒人是很有用的,我也只是想跟你講,無罪推定原則絕對是
無誤的,只不過法律上判別與板規上的判別,很多時候是不同的。
2009-02-26 21:27ACE:所以就跟你說討論針對作品就對了,瞎扯一堆有的沒有的,是毫無意義的。
2009-02-27 20:57ACE:敗象呈生的人,往往就不會針對主題討論,而是開始胡言亂語起來。
所以說,筆戰其實是很高難度的技巧阿。
2009-02-28 23:57ACE:多看、多戰、多學習,自然就會進步了。
2009-03-04 22:05ACE:人不要臉,是天下無敵的。
面對這種人講道理也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