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言:這是我從別人那輾轉聽來聽來的小故事,因為覺得滿有意思的,所以就用我自己的方式寫出來了。)
PS:童真跟童貞可不是同一個東西。前面是童年的純真之意,後者則是……轉職成為大魔導師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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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大概差不多是上個月吧,當然,如果你喜歡,也可以想像是在遙遠的過去,或者不確定是不是真會存在的未來(畢竟現在宣稱是芥末日的日子多到我都快懷疑這是芥末商人的陰謀了)。
總之,有個人(同樣的,他可以是男、是女、只要你喜歡,把他想像成是有著貓耳的九尾狐娘都隨便你──話說回來,因為身為旁白的我覺得有著貓耳的九尾狐娘這個想法不錯,所以接下來就這麼設定吧),因為工作的關係,這位有著貓耳的九尾狐娘總是日夜顛倒,睡覺的時間在中午以後(別問我她是什麼工作,或許是賣早餐,或許是某間店的夜班,也可能是特別需要熬夜的那種行業──但由於這篇文章順便參加了「遲交的理由」的活動,所以就當她是個需要在夜間趕稿,白天不睡覺就會交不出作品來的愛情小說作家吧)。
然而,她的房子旁邊就是社區公園,窗口甚至還正對著公園的空地。每到下午,總是有些死小孩喜歡在那邊玩耍──大概就像是無意義的追來追去、硬是要搶某個旁邊還有空位的搖擺馬之類的。
咱們這位九尾狐娘(別忘了貓耳,她有著一對貓耳)當然不堪其擾。
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她試過了很多種方法,像是耳塞、關窗、跟小孩子好言相勸、請補狗大隊、試著找她那位會吃小孩的朋友幫忙(九尾狐嘛,總會認識幾個愛吃小孩的犬夜叉朋友吧)……總之,能用的跟不能用的她大抵都嘗試過了。
但是,小孩子哪有那麼好管呢?如果真的這麼簡單就能讓他們安靜下來這個世界就不需要鐵處女之類的刑具了對吧?
於是,有一天,她終於想到了一個好辦法。
別擔心,接下來並不會有任何血腥的畫面(也別跟我說你們在期待)。
連續好幾天,她都忍著渾身下上乃至於九條尾巴都全都裝滿了的倦意,跑到公園裡去陪那些小孩們玩。
剛開始,她陪他們玩,然後在小孩子回家前每個人都發了一百塊錢(或者五百?總之,是那時的小孩會覺得多的錢)。
第二天,她也同樣陪她們玩,但是離開時發的錢卻變少了一點點。
第三天如此,第四天亦然……給的錢也一天天的減少了,而來玩的小孩子們也因為錢變少也越來越對來這裡玩興趣缺缺。
到了最後,給的錢就剩下具有羞辱性的一塊錢了,而小孩們則是幾乎不再到這個公園裡頭玩了(假設還有一兩個,那我們可以期待他未來會成為狐娘控的機率非常非常的高)。
到此,故事告一段落。
什麼?你問我這故事有什麼意義嗎?
不不不,其實根本沒啥涵義可言,身為旁白的我只是因為喜歡狐娘罷了。所以我當然不會感嘆地說什麼自己也像是小孩們一般,原本單純喜歡的某件事情,只是因為心去追逐了額外的利益而變質──這類的話,我真的是想都沒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