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1-06-26 11:32

[達人專欄] 好問題:《我可以把妹妹煮來吃嗎?》

作者:藍風Pochafun

大家還記得小時候,曾問過哪些問題嗎?
我只記得一個:「為什麼比中指是罵人的意思?」
幼稚園時,有同學告訴我這個常識,我感到很訝異
為什麼單單伸出中指就是不好的行為,伸食指或其他指就沒關係?中指不過是長了點而已
回家後問我媽,我媽也不知道為什麼
好像自此之後就很少再發問了,因為我知道很多問題,爸媽也不知道答案
像是出生之前,我在哪裡;死了之後,又在何處?
如果有輪迴、天堂,在宇宙毀滅之後,會變得怎麼樣?
自力追尋答案十多年,翻了許多宗教書籍,還和路上的傳教士爭辯
這個過程既孤獨又艱辛(每次進圖書館都抓到Pochafun在看小說、遊戲攻略的同學:真看不出來呀)

所以我很敬佩這本書的作者
因為他不僅認真傾聽孩子問了什麼,還記錄下來(連其他家小孩的也一起收集)
然後向各領域的專家尋求解答,一點也不含糊
而且把得來的答案完完整整地寫給孩子看,不會因為只是孩子就縮水或修改為兒童版
這段互動過程與成果,真是最珍貴的親子禮物

本篇介紹作品:
溫德爾‧傑米森著、陳信宏譯,《我可以把妹妹煮來吃嗎?》,先覺出版社,2008年6月,初版。
以下以紫字標識的問答內容,皆引自該書,每段結尾皆附上來源頁碼


  泰勒博士您好:
  我是一名住在紐約的作者,希望訪問熟知動物或原始文化的同類相食行為的專家。
……我要向您請教的問題,是我兒子狄恩在晚餐時間看到妹妹寶琳娜哭鬧而提出的問題。他的問題是:「我可以把妹妹煮來吃嗎?」
  我希望您能夠提出正經嚴肅的回答:為什麼同類相食的行為不容於社會;或者就算有些文化允許同類相食,為什麼他們也還是不會把自己的妹妹煮來吃掉。還是說這種情形其實很普遍呢?我不知道。她看起來其實很可口。

  敬祝 安好
                         溫德爾‧傑米森
                               ─
─(P.290)


  
光看這封信就令人感動萬分。一般父母應該會當成無聊的幼稚問題,隨便用幾句話打發掉吧。而作者還正經地寫信向專家求教,如此誠懇地對對待七歲兒子的疑問,不是很讓人感動嗎?

  作者找來的解答者,是大學考古學講師。考古學的研究範圍包括了古代人類社會與文化,瞭解人類史上各種文明的特殊習俗,也可以解釋種種習俗存在的原因。因此夠格來說明為什麼不能吃自己的妹妹。而他的答案如下:
(注意:內容有關人類的終極禁忌:「食人」。若會覺得噁心或不喜歡請直接跳過此段)

  你不可以把妹妹煮來吃,原因是你爸爸要教化你。你如果把妹妹吃掉,將會發現這麼做有違自己的本能。就算你還沒開化,就像目前已知的七十幾種具有同類相食習性的哺乳類動物一樣,那麼你也應該不會吃自己的兄弟姐妹。舉例而言,雄獅和黑猩猩都會殺害吞食敵對對象的後代,但不會傷害與自己遺傳關係相近的幼獸。在我最近正在挖掘的一座洞穴裡,我發現了嬰幼兒遭到屠殺的遺骸,由此可知早期的人類確實會吃其他人。他們吃的對象不一定是自己的敵人。在人類懂得利用農耕為自己提供穩定的食物來源之前,家庭中一旦有成員死亡,自然不該浪費死者身上的養分,而且你也不希望吸引危險的肉食動物前來,或者讓你的敵人利用你的親人的遺體飽餐一頓。在那種情況下,你就不得不吃自己的妹妹,而且這種分食親人的行為還是屬於一種莊嚴而且必要的儀式。現在已不再需要這麼做,除非我們的社會落入非常非常貧困的境地。所以,祈禱文明不會毀滅吧。當然,我指的是我們這種文明。阿茲特克人雖然也有過鼎盛的文明,但他們卻會犧牲自己的子女向天神獻祭,還會把子女身上的肉割下來吃。他們的祭師以駭人為尚,在我看來並不是好人。(P.291)

  果然很正經地解答。不過這個答案挺唯物的,認為處於糧食不充足且避免遺體被敵人遭蹋的情況下,可能就不得不煮妹妹了。而且答案並沒有清楚解釋問題的核心:「不能煮妹妹」的原因,而將回答的重點轉移到為何人類有時會煮自己的妹妹。如果這寫在大學期末考試卷上,可能會被大大扣分XD。

  為什麼不能煮妹妹,就要先從為什麼人類將同類相食視為禁忌講起。從前曾看過一本探討食物禁忌問題的書:《食物與文化之謎》(書林出版社,2005年。幾年前Pochafun寫的無解之問題:神奇寶貝到底可不可以吃?對該書內容有簡單的介紹),最後就談到為何人將食人視為最大的禁忌。書中提出人類不再食人的解釋,可以整理成四點:

1.這回事可能導致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使社會分崩離析。
2.國家糧食生產效率大幅進步,不再缺食。
3.即使是戰俘,也有外交價值,例如以俘虜當談判的籌碼。如果殺掉,將激起更大的敵意。
4.而且可叫俘虜工作,提高生產值,增強國力,比直接殺掉有更高的價值。

  第一點特別重要,也是許多群體動物不吃同類的原因,即使缺糧也不會同類相殘。如果看到伙伴殺同類來吃,也會擔憂自己哪天會不會因為食物不足,而被比照辦理,因此彼此會產生猜疑,遇到危機時可能就會分裂了。所以基於信賴,禁止同類相食以維持團結。

  而家庭之間的關係比一般人更密切,需要更高的信賴,更不能彼此相殘。所以欺負一般人是不好的行為,毆打父母就變成會遭天打雷劈。即使飢荒嚴重到人相食的慘狀,也要易子而食的原因,除了捨不得親生骨肉外,就是不想違背這股親情的信賴。
  這個問題,其實是很深奧的。


「被刀刺到是什麼感覺?」
   ──狄恩被他兩歲的妹妹寶琳娜用金剛戰士的玩具塑膠劍戳到之後提出的問題

魏爾絲,一九八○年八月四日在奧勒岡州波特蘭市遭到一名精神失常的男人以獵刀刺中背部: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以為有人用盡全力在我背上捶了一拳;那時候的感覺就是這樣。我當時十七歲,正在等公車要到市區的聖瑪麗學院。事後(Pochafun註:被刀子刺到後)跑到我身邊的人問我:『你還好嗎?』我說:『那個人在我背上捶了一拳。』然後他說:『他手上有刀。』這時候我才伸手摸背,發現整個都是血。那一刀刺穿了我的肺。我沒辦法呼吸,接著就陷入休克。我因為不能呼吸而昏倒。那個人身材魁梧,刺下去的力量很大,沒有切割的感覺。即便到了現在,只要有人從我身後出現,想拍我的背或者什麼,我還是會很敏感。那是一種因為恐懼而產生的腎上腺素激增現象。我變得容易很焦慮。」(P.62)

  「那會很痛。」如果是問我,只能這樣回答而已。而作者讓被刀刺傷過的人講出親身經歷,再適合也不過。
  作者挑選解答的對象,真是絕妙。例如面對「飛機如果飛越火山會怎麼樣?」(P.30)的問題,找來實際經驗的航空公司的機長解答;「鞭子沒有打到東西,為什麼也會發出聲音?」(P.34),則是由有「施虐女王」之稱,提供特殊電話服務公司的負責人,來解釋鞭子發出聲音的原理。這就是所謂找學者講,不如聽業者說的道理。光看誰來解答就很有趣,而這一題作者也問了問題,順便滿足自己的好奇心:「妳對許多顧客都會用鞭子嗎?」「我的公司只提供電話服務。」(P.35)


「警察為什麼喜歡吃甜甜圈?」

提蒙尼,邁阿密警察局局長、紐約市警察局前首席副局長:

  「因為甜甜圈店隨處可見,尤其是在紐約市,而且這種店通常都是二十四小時營業。各個鄰里因為聚居的種族不同,餐館賣的菜餚也各有特色,但咖啡與甜甜圈卻是到處都有的基本食品。這種食品又快又簡便。你如果在車上吃甜甜圈時,突然接到緊急通報,就可以馬上把吃了一半的甜甜圈往車窗外一拋,就可以立即走人。事後要再買,也是隨處都買得到。」(P.17)

  這個問題我也好奇很久,從電視影集到描寫美國生活的書,似乎都把甜甜圈當成紐約警察的標準配備。這個疑問總算有一個簡單又漂亮的解答:便宜、到處都有、快速方便(不管是買還是吃的時候)、丟了也不可惜。


「有沒有善良的恐龍?」

辛普森,脊椎動物化石收藏經理,芝加哥費氏自然歷史博物館:

  「這要看所謂善良的定義是什麼。有些恐龍會吃其他動物,一般人大概不會認為這種恐龍善良,因為牠們屬於掠食動物。不過,另外也有好幾百種草食恐龍。除非妳是植物,不然妳應該會認為這種恐龍比較善良。有些恐龍的體型非常巨大,所以在牠們身邊要非常小心。就算牠們不想吃妳,也有可能不小心把妳踩傷。不過,這個問題還有另外一種回答,就是自然界裡沒有所謂的善良或不善良,因為善良與否是人類建構的概念。在我們所知的動物當中,除了人類以外,應該沒有任何一種動物會以殺害為樂。自然界裡無疑只有人類懂得殺害其他生物所造成的影響,所以人類的殺害行為特別可惡。」

  簡單易懂的講解。給小孩看動物星球或探索頻道,大概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吧。「為什麼獅子那麼壞,要把牛殺死?」這時候就可以拿這套說詞運用了。
  小雖小,孩子會問出簡單但令人難以回答的問題,例如:「為什麼沒有女總統?」(P.181)、「布希邪惡嗎?媽咪說他很邪惡。」(P.182),不過最多人感興趣的,應該會是這題:「什麼是色情?」(P.191)。

奧斯汀,《閣樓》雜誌行銷副總裁:

  「『色情』指的是色情影像或書刊,在這類故事或圖片裡可以看到別人裸露身體,甚至公開從事親密的舉動,藉此引起觀眾的強烈反應。色情物品自古以來就有,而且可見於許多文化當中:羅馬人畫色情圖像、日本十九世紀的某些浮世繪也可以算是色情。維多利亞時代的英國甚至在一八五七年訂立〈淫褻刊物法〉,把出版色情刊物視為犯罪行為。不過,當今大多數的社會則是把色情刊物視為言論自由權的一環。有些人把色情視為一種藝術,而裸體也不直接等於色情。舉例而言,世界各地的博物館裡有許多古典繪畫與雕塑,都可以看到裸體的男男女女。這些作品只是單純呈現人體的美。因此,色情的判定不該只看有沒有裸露,而應該從觀者的反應來判斷。無論如何,所有人都同意色情作品只限成人觀看。」(P.191)

  但是如果從觀者的反應來判斷,在想像力極端豐富的紳(ㄅ一ㄢˋ)士(ㄊㄞˋ)橫流的現在,可以說是無物不色吧?


「蒙娜麗莎有沒有穿鞋?」

斯特隆,中世紀鞋類研究者,撰寫及拍攝了許多教人如何製作中世紀鞋類的手冊及DVD,也是歷史重現家,亦為創意復古協會長期會員:

  「她一定有穿鞋。這幅畫的年代無法確知,大概在一五○三或一五○四年,當時正值中世紀鞋類及較現代鞋類的製鞋技術高峰。就〈蒙娜麗莎〉而言,我認為應該把焦點放在中世紀的製鞋技術上,因為這種舊式鞋子在義大利流傳的時間比在歐洲北部及西北部地區稍微晚一點。此外,在新式鞋子出現之後,室內鞋也仍然採取舊式的設計。她既然坐著讓人作畫,所以一定是在室內。畫面上的背景雖然是戶外,可是她應該不是坐在田野裡。

  「新式鞋子和現代的時裝鞋其實相差不大:你如果往下看,可以看到鞋底突出於鞋尖之前:鞋底黏附於鞋子上。舊式鞋子叫做『翻轉鞋』,因為這種鞋子先從反面縫製,然後才翻轉過來。這麼一來,外面就看不到縫線,而且鞋底也不會突出於鞋尖之前。蒙娜麗莎可能穿著反轉鞋,看起來就像現在的室內拖鞋──可以直接套上的平底鞋,而且沒有鞋帶。……我們沒辦法知道這些鞋子的顏色,因為那個時代保留下來的鞋子都在土裡埋了很久,所以看起來都是深褐色或黑色。我們如果說她穿的鞋子是褐色,也不算是不合理的推測。」(P.292~293)

   很精采的問答。問得稀奇古怪,多少億人看過這畫但從未聽過這種問題;答得又專精無比。曾聽說歐美學者研究領域分得極為精細,像我的某位老師的歐洲朋友,是專門研究路易十四(或十五、十六,忘了|||)時代法國人穿的高跟鞋那一個「跟」的長度。這個問答,才讓我首次見識這類專家的功力,說得好像他家有收藏所有出現過的義大利鞋款式。

  無知,有時才能發現別人看不到或想不到的問題,這是小孩最厲害的地方。這些問題不一定幼稚,有時艱澀得像是哲學家在討論的東西,像「海馬知道自己是海馬嗎?」(P.246),這就牽扯到語言、生物和哲學三大領域了。而本書的倒數第二題我覺得很有意思,連專家在回答時都被自己的回答搞得一團亂,可見問題之難答。

「我們如果沒有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會是什麼樣子呢?」
                      凱蒂‧艾普斯坦,五歲,紐約市布魯克林

  「我是說,如果我們在午餐時間到餐廳去,可是不吃東西,只是做在一起互相瞪著對方,那會是什麼樣子?我們如果去學校,可是沒有上課,只是坐在教室裡瞪著老師,老師也瞪著我們呢?我們下個月如果去參加我的芭蕾表演,大家都穿上芭蕾服裝,可是只站在台上瞪著觀眾看,然後觀眾也瞪著我們看;等時間一到,觀眾就鼓掌,我們也行禮下台,那會怎麼樣?」
  她媽媽:「哇,凱蒂。那樣
……一定很奇怪吧!」(P.293)

  回答者是從「如果沒有活動、溝通,會怎麼樣」的角度回答,但最後被自己搞得一團亂,迷失方向。

  我國小時也曾想過類似問題,某日準備上學時,我在想如果我當天沒出現在教室會怎麼樣?或許其他同學會覺得奇怪,疑惑為何我沒來上學,但是為什麼大家會覺得我在上課時間出現在教室裡是正常的?

  由於有過類似疑問,我認為這個問題的核心,應是:「如果我做出違反他人期待的事,會怎麼樣?」不過解答,就和小妹妹的媽媽一樣:「那會很奇怪。」

  幸運的是,已經有很多後現代主義藝術家為我們實驗這個問題。像有一首很有名的曲目:〈四分三十三秒〉(有興趣請看
【這就是藝術】寧靜至極的爭議奇作──《四分三十三秒》),如果你沒接觸過該曲,你就可以親自體會這個問題的答案。很讚,真的。

  不過這些後現代藝術到現在,也沒那麼後現代了,因為大家已經預期到,見怪不怪,不怪觀眾可能還會生氣呢。想要再讓大家驚喜,越來越困難。


  這本書既可以看到天真卻又尖銳的孩童問題,也可以看到各領域的專家做有趣的回答。這比那些寫給兒童的百科全書有趣百倍,有些編輯太小看孩子了,只會設計些幼稚的問答,一點也不誠懇。而且還有一點很重要,那些兒童百科常常不收大人答不出來的問題,更不會收古怪的問題;而本書無論問題有多怪,照樣收錄。這點從書名就知道了。
  看了這些問題,會發現,原來天底下還有那麼多有趣的問題。

後註:本篇縮圖取自日本輕小說:《我的妹妹哪有這麼可愛!》第一集的封面
因為講到妹妹就想到這部作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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