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07-12-17 11:24
我將於12/31將所有的勇造都下架作者:暗月之鏡 ChiBC
2007-12-17 11:43暗月之鏡 ChiBC:我不知道要說什麼
這個問題我去反應只會被某垃圾說成
希望地球繞著我轉= ="
我累了...
2007-12-18 09:46暗月之鏡 ChiBC:我想...
可能有機會我會變成"黑暗時代的亡魂"吧XD
2007-12-18 09:47暗月之鏡 ChiBC:學姐的支持是我的力量>"< 淚~
2007-12-18 09:47暗月之鏡 ChiBC:呀! 羞////
2007-12-18 09:48暗月之鏡 ChiBC:我在考慮一些事....
希望能把神領族群的傷害減到最小
2007-12-17 21:04暗月之鏡 ChiBC:不一定啊
也有很多都是做給男人類穿的= =
2007-12-18 09:50暗月之鏡 ChiBC: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
差不多就是這樣吧...
新公告的規定根本畫蛇添足
全巴哈姆特所有站友中,還難找到幾個和我一樣被重置過
還持續投稿超過30件的...
我是黑暗時代的亡魂XD
2007-12-18 09:51暗月之鏡 ChiBC:碰巧吧...
不過我人還在,只是作品要全部收走了
巴哈的功能還滿方便的,讓我達到多年來一直希望寫日記的想法XD
2007-12-18 09:55暗月之鏡 ChiBC:如果只是單純的要排隊等上架那和原本一樣
照理來說應該沒有差別
但是之前曾經發生過,某個審稿師不知何故獨獨不審我的稿子
不上架也不退稿,放在那裡一個多月
直到我去討論版反應,總管給我一個不可能達成的方法
事後再寫信去問為何不審理的原因,也沒有下文
對照新公告裡的審稿師作品可以不用審核直接上架
真的沒有辨法接受
同樣是創作者,永遠要當次等公民
那不必了,我打包走人....
只是對你還有其他支持者覺得很抱歉>"<
2007-12-18 13:31暗月之鏡 ChiBC:之前爭取過了
只換來某垃圾的一句"希望世界繞著我轉"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
所以,這個世界上打好關係最重要!(誤
2007-12-19 13:45暗月之鏡 ChiBC:我想全部下架不是第一次了
只是這次真的忍不住
現在是不能申請設計師、被卡稿,以後不知道還有什麼QQ
2007-12-19 13:46暗月之鏡 ChiBC:我也很不想啊>"<
2007-12-19 13:47暗月之鏡 ChiBC:因為近2年前幫巴友畫勇者造型時耍白痴被判盜圖= ="
等級練很快是因為我有VIP吧= ="
我去爭取過了,但是沒辨法...
站方就是這麼決定...
2007-12-19 13:48暗月之鏡 ChiBC:我不是想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不過有些事真的做的太明顯了= =
2007-12-19 13:50暗月之鏡 ChiBC:你什麼時候才存的到10萬啊>"<
只能說積極的爭取無用之下
我選擇消極的離開...
對不起了>"<
如果你真的有哪件很想要,寫信給我我買給你吧...
對喜歡我作品的人覺得滿抱歉的>"<
2007-12-19 13:52暗月之鏡 ChiBC:你的圖也是很棒的呢!
我有去看喔^^"
其實不止你和我而已
無心犯下他們所謂的"盜圖"的,不止你我
我知道的就還有好幾個人
但是反應上去,最多只得到羊總說會參考
可是一直等下來都沒有回應
現在這個"福利" 又變成審稿師的稿子審都不用審
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
2007-12-19 13:52暗月之鏡 ChiBC:謝謝鼓勵>"<
2007-12-19 13:53暗月之鏡 ChiBC:抱抱 Q.Q
我還會出現在巴哈啦...只是不畫勇造了
2007-12-19 13:54暗月之鏡 ChiBC:噗....那我動作不一樣怎麼說QQ
而且勇者造型COS範例可以上架情形裡,RO的蛇女
也是畫的完全一樣,但是動作不同而已....
2007-12-20 10:01暗月之鏡 ChiBC:我有點不太知道你說找一些動漫人物來用
是指什麼?
2007-12-20 10:00暗月之鏡 ChiBC:不是不能,是不想....Q.Q
2007-12-20 18:31暗月之鏡 ChiBC:謝謝支持...
只是對你們有點不好意思...
2007-12-21 09:21暗月之鏡 ChiBC:謝謝支持>"<
我還是會創作的,只是會出現在不同的地方QQ
2007-12-21 09:22暗月之鏡 ChiBC:到31號還有幾天,如果真的有很想買的東西
我送你好了^^
2007-12-21 09:23暗月之鏡 ChiBC:神領復活從來沒有人認為容易的
自救會和所有幫忙的人心底都是明白的
但是我們願意為了小小的希望做持續的努力
希望是在放棄的那刻才消失
2007-12-21 09:04暗月之鏡 ChiBC:希望是人存活的糧食...
2007-12-21 09:24暗月之鏡 ChiBC:還有人懂喔...前幾天才又有人寫信給我呢QQ
其實受害者真的不少...
2007-12-21 09:28暗月之鏡 ChiBC:你希望我叫你丁丁嗎? XD
我還是希望站方能有所改變
真的我不相信如果有人能在兩年間投稿1、200件作品都是無違規
還會在未來投稿違規的作品
如果好幾年的時間加上幾百件的作品不能證明一個人曾犯的錯是無心的
那麼幹脆什麼小錯都和處死好了
像樓上有人說的一樣,累犯水桶者可以當大版版主
而創作失誤者,將會判永久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