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12-02-05 00:26
【豆子新聞】《楓之谷版》版務顧人怨?版務喊不平!作者:豆某
2012-02-05 16:39豆某:呵呵
2012-02-05 16:39豆某:其實也不只你想看
還有其他人想看
2012-02-05 16:40豆某:很多民怨、糾紛
2012-02-05 16:38豆某:oh~no~讀這版規跟在讀書一樣!我不看了。
2012-02-05 16:38豆某:我有看到不少太過放縱的 哈哈[e12]
2012-02-05 16:36豆某:你沒本事做那種事,
也沒那本事做了之後還能下車,
只能說有嘴巴不帶種。
2012-02-05 18:42豆某:怪了?
我發現你很愛扯喔
從版上扯到我遊戲公會
你不怕被我遊戲公會的人砲嗎?
你跟我同一個伺服器嗎?
你知道我原先聯盟是怎麼樣的情況嗎?
你知道我原本只顧一個公會其他都不是我得公會嗎?
你知道現在有多少人支持我現在的公會嗎?
說我自打嘴巴之前,
先想想你會被多少人打嘴巴。
2012-02-05 20:05豆某:謝謝指教
2012-02-06 02:07豆某:我覺得他們算是很聰明的一群版務
可是有些地方有錯而已
要不然其實達人當上人氣版主
也是名副其實的
2012-02-06 02:08豆某:看看吧
我個性可是很衝的
2012-02-06 02:08豆某:干你比我還屌
2012-02-06 02:08豆某:不是
你是說「o純樸的笨豆o」?
那不是我~哈哈
只是他蠻有趣的就是了
2012-02-08 18:45豆某:對於現任版務
老實說沒甚麼地方讓我能去講的
能講得也只有別人抱怨的地方
而自己只是把別人抱怨的講出來而已
2012-02-08 18:44豆某:這篇文章照理來說是給朋友看的
這篇文章是表示各人思想
我有支持漫畫產生器?
你需不需要去看看醫生順便檢查眼科?
黑名單你有想說被害人的心情嗎?
為什麼警方要發布通緝令來追捕犯人?
最後對不起 我是個有志從商的人
未來不管我開甚麼店
盈餘也好 賠本也好
這是我得興趣
巴哈姆特這些違規罰條
對我來說是起步的開始
你覺得我會為這些從事現金交易而蒙羞?
那你就錯了。
2012-02-08 20:40豆某:那很抱歉
我並沒有找藉口
我在巴哈進行現金交易
事實就是事實
搞不懂你們再說我迴避甚麼
2012-02-10 17:06豆某:總而言之
有些人能夠把
活人講成死人就是了
2012-02-11 18:00豆某:其實就算有一個完美的版規,還是會有人去觸犯版規的!但是真正該看版規的不是那些會去觸犯版規的人,而是那些不想觸犯版規的人,如果他們看得懂版規,就不會衍生成連不想觸犯版規的人也觸犯版規之事,所以該版主要應該堤防的,是縮減版規內容,把重點給顯示出來,但幾乎重複的版規也該合併,盡量將版規縮減短少,但是一看就是讓人了解的重點集。
2012-02-11 18:12豆某:主要原因大致上還是版規的宣導不周、版規的內容過於繁雜,如果能夠妥善的解決版規的問題,那版務的工作量應該會減少許多,相對的誤判也會減少,該版版務會誤判是可以諒解的,畢竟人氣熱板,每天都有數百篇的文章需要看,精神自然會疲憊。
2012-02-11 18:54豆某:其實加入巴哈姆特是從前年十月開始的,大約已經經過了一年多,還不到一年半,當時略微之道您是該版版主過,當時的版主是aaa甚麼的,從那時候起就覺得版上有蠻多問題所在,而當下那陣子也時常跟版主、副版主因為刪文等等的,都吵了一番,而最終是如何下台的不知,只是聽從許多友人言之管理不周等等負面不斷的消息而下台,而現任版務的做法,讓該版的風氣比原來還好多,可是還是會有些缺陷疑點,因此而寫出目前該版可見的缺陷,可是自己應該已是前任版主的眼中釘,跟現任版主似乎不是那麼友好,又和許多位副版有過爭議,因此該文不被採那似乎也變成了理所當然的事,但我只覺得說,自己既然起源於楓之谷版,那該版有甚麼問題,自己也會想來去想辦法解決,但依目前可見的場面,現任版主似乎不是很認同該文章,而前任版主還是按照往例的挑釁,最後又有一位卸任副版跑來抓別人以前的缺點,就覺得又再度很懶得再繼續替該版抓缺點,不管自己怎麼樣替該版做事,就是會遭到反對,感覺就是自己似乎沒必要再繼續替該版做事。
我其實很喜歡該版,所以該版有甚麼缺點、問題,會想來幫忙把重要的地方抓出來給人當作參考文獻,因此才會有今日本篇文章,最後你是目前還沒有跟我有糾紛過的版務之一(本來就是了!連再任期間都還沒來巴哈的,怎麼可能有糾紛過呢~哈哈)很感謝你看我的文章,雖然你不認識我,我也只是略知道你是該版版主過,可是還是跟你打聲招呼!希望你能再替該版效勞,畢竟該版需要的不只是現任認真的版主,還需要個明智的人來幫忙他。
2012-02-13 17:04豆某:其實這篇文章不只是想給板務看,而是也想間接告訴巴友一些事情,所以下筆有點難就是了,一方面要寫出巴友所想表達的事情,另一方面要顧慮到版務的心情,痾...有點不知道要說甚麼XD就是取其善就對了!其實認真回覆是應該的,有問有答,當然也謝謝你的回覆︿︿感激不盡
2012-02-13 17:20豆某:其實不是要逼迫你或強壓你趕快找個人選補充副版,管理版上不是你的義務,這不是你該有的責任,而是你自願當義工,別人沒資格批評說你都不管版上還是甚麼的,包括我也是,而你的管理方式也是很好的,善於分辨事情該由誰來處理較妥當,可是缺點僅僅再於那個版規訂定的問題,其他大致上我是覺得沒有地方可以挑剔你的。
而版務群其實我覺得都OK,畢竟發生的糾紛並不是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幾乎只吵過一次就沒有再吵過第二次了,而版務我大多知道誰會聽誰的,誰會找誰的碴,當然我也知道你以前被揪出的事情,以其他人所犯過的過錯,但這都不是問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是,對你的批評不代表就是對你的仇視,在巴友跟你吵架水桶問題的同時,你也必須想想是不是版規有問題?是不是管得太嚴了?還是訂的太繁雜?一根手指指別人的同時,有三根手指指自己,當然現在不是說你有做錯還是甚麼,但有些事情還是要將心比心,我有時也會聽到有人說跟你們有糾紛,但討論之後就解桶了,這就是很好的典範!相信你們有能力去訂定一套巴友看了都不會覺得無聊乏味的版規。
PS:版務群沒對我口氣不佳啦!是真的[e8]
2012-02-13 17:21豆某:懶懶改名小輝輝
2012-02-13 17:22豆某:站方方面我不太了解
但是若因為這樣就拔除版主一職的話
其實沒甚麼人敢再申請了!
但多數人還是覺得版規的宣導有些疑慮
2012-02-13 17:25豆某:其實並不是每個都要通人情,而是必須事情況而定,
有些人是種膽小的人,被桶了不會去找版務理論,
而是心想:「啊。。。算了,或許真的是我得錯」
反而會傷害善良巴友
2012-02-13 17:30豆某:前陣子我有在挑戰回覆鬧版文,
但回覆內容皆是有疑問請至板務建議區尋問(且附上網址)
或者是集中文也去回覆,然後做相同的動作來協助巴友,
當然文章還是照樣被砍掉!可是並沒有因此而鬧水桶。
楓版版務群或許會看人來決定文章的獎懲,
但不至於會連良者也當惡者來懲處這是可以確認的。
2012-02-14 17:39豆某:秘密~這方面你各個喜歡在楓版的人小屋逗留一下,
然後再跑來我這看這篇文,就會知道怎麼回事了~
註:全部不關我的事~純屬插花。
2012-02-24 23:02豆某:3.QB是笨蛋 [e17][e17][e17][e17][e17][e17][e17][e17]
2012-03-04 22:53豆某:驚[e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