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開始和◆合作到現在,想成名的心情是必然的。
無論是靠著寫小說還是其他任何事,都會想要做出屬於自己的一番成就。即使口頭上說一切不為名利,但行動上的積極卻不可否認這一點。
「不過,你卻相當懶散呢?如果以要成名的心態來說。」
每一次,◆都會這樣虧我,當然,我也一直以同樣的答案回應:
「我不否認。就算嘴巴上說想要成為海賊王,但心裡還是想就這麼躺在家裡、什麼也不做。」
「跟個廢人一樣。」
「……或者該說,想要過著比較隨心所欲的生活吧?」我尷尬的笑了笑道。
最近的新聞,又多了一位台灣之光——林書豪,得分、助攻、以及其出場所締造的亮眼成績,著實讓世界開始關注在這位來自台灣的NBA選手。於此同時,更開始關心起這位選手的出身——也就是台灣。雖然最後遭蜂螫失手、中斷了連勝,但這卻不會影響他本身動搖了世界的事實。光是從這幾天報紙所見,便能從中一窺一二。
但,自己以小說而論,到底能撼動世界幾分?現階段來看,別說機率,就連渣子般大的光點都無法看著。
「再怎麼說,我們也只是寫自己所想寫的,不是嗎?」◆聳了聳肩,而我也不得不點頭同意。
與其說自己拿手的題材是恐怖與奇幻兩類,不如說是我們比較「喜歡」這兩種題材才對。武俠、科幻、感情……等,雖然稱不上所謂的道地,但也是大略知道該如何去寫。但之所以無法說自己擅長,就因為我們無法同等的將這些、與那偏愛的兩類相提並論。
曾有在跟他人合作時,被問到能不能寫BL的題材。當時想也沒有多想,我們便一口回絕。
「雖然不是排斥,但真的很難有愛。」◆無奈的搖了搖頭。因為,她並不腐,而我亦是。
或許也該說,感情小說這一類的,我們對此真算是相當苦手。雖然當初有寫過兩個類似感情小說的作品「戀愛完美理論」與「假面情聖」,也有一些讀者表達支持。不過就我們二人而言,那卻是相當不成熟的作品。前者並不完美、後者更無情聖之言,只像是某種劣質複製品般的似曾相似。
最近幾個月因為◆的任性,也從「浪羽」和「喪鐘」二筆名改成「鐘鳴.貉」,亦讓之前所累積的成就減去了不少,如此拗口的筆名也相對增加了他人記憶的困難性。
不過,我並不因此怪罪◆,反而有些感謝她,畢竟類似的東西,只會模糊了他人對此名字的印象。反過來說,這樣的筆名若能被記住,日後想要遺忘也相對難上許多。
「現階段,還是紮實的過吧?就像我們當初所制定的計劃。」
「寫長篇來投稿、寫短篇來增加曝光率。哈,結果每次短篇的刊出都能得到較多回響呢?」我苦笑道。而◆依然不在意的回答:
「反過來想,若有打算去看長篇的讀者,也會想要繼續追下去吧?我們要得到死忠的讀者,而非一頭熱的傢伙呀!」
看著◆如此熱血的模樣,我不禁笑了笑。要比樂觀,我還真是難以對敵。
「不過,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有個性一點的表達方式才對?」突然間,◆像是靈光一閃的對我說道:
「林書豪在球場上的打氣方式!你不覺得很有趣嗎?只是簡單的幾個動作,卻成為了他的個人特色之一,還惹得媒體在上面大作文章呢!我們也想個看起來相當積極的打氣動作吧?」
面對◆兩眼散發光芒的模樣,我實在是有點於心不忍。可是面對好友,我卻難以隱瞞幾個非常重要的事實:
「不大可能。第一,我們兩個都是只相信有鬼的無神論者。光是這一點,別說他人會有正面解釋,我看還會有更多批評。第二……」我吸了一口氣,好一會兒之後才無奈嘆道:
「……我們似乎是寫小說,而非在鏡頭前打球啊?」
「……也是……」
對於這樣的現實,我只能與◆一同對此搖頭——或許,寫好作品才比較實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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