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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2-05-15 04:04

[GE]註冊了電腦鎖(圖)

作者:L♥veC♡ffee

免費通訊鎖開放在即
我卻選擇了電腦鎖
不知這個選擇對不對啦=.=
不過上線一次就要打一次電話好麻煩
看到越來越多巴友在GE板說被盜帳了讓我好害怕
還是用電腦鎖好了
註冊帳號時填寫假資料的巴友不要用電腦鎖哦!
我是寫真實資料才敢用電腦鎖的
 
認識電腦鎖
https://www.wgs.com.tw/computer/notice.html
電腦鎖的註冊網頁
https://www.wgs.com.tw/computer/register_1.aspx
 
聽說解除電腦鎖很麻煩
不知道沒辦法列印表單傳真的人要怎麼解除呢?
總之暫時先申請一組(最多可申請三組)好了
然後先申請第二組的驗證碼-V-
(圖檔名:computerlock.jpg)
 
注意 :
1.如果您的上網方式為撥接上網或使用VPN上網方式,將不適用華義《電腦鎖》服務,建議您改變您的上網方式或用別台電腦進行註冊!!
2.若不確定此電腦是否適用此服務,請點選下方【測試】按鈕,檢查此電腦環境是否可申請此服務!
3.若測試成功表示此電腦適用華義《電腦鎖》服務,請於填寫資料後點選確定,進行註冊;若測試不成功表示上網方式不適用華義《電腦鎖》,不建議您申請此服務!請改變您的上網方式或用別台電腦進行註冊!
 
廢止注意事項:
https://www.wgs.com.tw/computer/pop_7.aspx
 
填寫表單:
https://www.wgs.com.tw/computer/From_1.aspx
 
 
 
【討論】衛士360 : 程式GE.EXE已被木馬監控鍵盤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8171&snA=95431
 
> ※ 引述《aocdragon (無法顯示)》之銘言:
> 基於本人家裡有5台電腦,3桌面電腦,2 notebook

> 本人房中有兩台桌面電腦,2部pad,因此無聊做了測試
> 本人發現新舊電腦在卡巴斯基,nod 32,AVG之下對ge的測試結果是安全
> 可是唯一安全衛士360有反應,GE以及WSM被監控鍵盤
> 因為新電腦是新安裝的GE,舊電腦是一直更新,所以木馬大概是更新或者不知道什麼時候跑到GE裡去了,因此我只用新電腦玩本尊,用舊電腦開分身,放了3000萬VIS
> 結果是........分身被盜了
> 建議,所有玩家把GE刪掉,除了控制台之外,要手動把Program Files裡的GE資料全刪掉,包括隱形的檔案,之後再下載GE,千萬別先載好才刪,可能會感染
> 狂草泥馬華義,我把錢放在銀行被盜了銀行要全數補償我吧
> 現家被盜了要寫什麼切結書???還好我是香港玩家,有種你就在我被盜之後別補償給我
> 大不了申請法律援助跟你打官司,我XX的不要錢就要把你華義拖死你XX的

 
lcoffee:真可怕連3000w也要盜=.=
 
> ※ 引述《aocdragon (無法顯示)》之銘言:
> 防毒會被GE的防外掛檔到,也就是說開GE就不能開防毒,開防毒就不能開GE

> 也就是說,電腦中毒是我的問題,我用防毒,360之類的去防護,可是被GE檔到
> 我必須解除我的自身保護才能玩GE
> 我打個比方
> 華義=銀行
> GE裝備=錢
> GE防外掛=銀行保護系統(有BUG的系統)因為一直都有外掛,也就是說你這個保護根本沒用
> 我的防毒(360)=我帶在身上的電子感應器
> 木馬=監視器
> 我進銀行開保險箱(玩GE)
> 本身我為了自己的安全我帶了個電子感應器(360)
> 可是進銀行之後被銀行的保護系統說我帶了電子東西在身上,要拿掉才能進銀行保險庫
> 可是我拿掉之後進去,銀行自身的保護系統卻不能防護其他的監視器(木馬)
> 我守了銀行的規則,可是被盜了,那是我負責還是銀行負責?
> 不是我不做防護,也不是銀行不做防護
> 我的防護有效,銀行的防護無效
> 可是無效的防護唯一生效的時候就是檔掉有效的防護
> 那是誰的問題?
 
※ 引述《ezgamer (Dasein)》之銘言:
維基搜尋360安全衛士出現以下訊息:
--
爭議
2010年2月2日,瑞星安全專家發現 360 產品在安裝進用戶電腦時,會偷偷開設後門。造成資料泄露。
--
我寧願相信卡巴
 
 
 
※ 引述《ezgamer (Dasein)》之銘言:
無法顯示:自身法律上的灰色地帶不能保護市民,還自得其樂?這不是針對地區,而是針對法律缺憾

請問你有唸過法律嗎?????????????????????????????????????????????????????????
先聲明我也沒有要戰地區,只是你講法律卻毫無根據令我感到訝異
所以針對你的言論,我提兩點反駁,不爽可以不要看,

第一
你用銀行的例子作類比是錯誤的,
因為你去銀行保險庫提領物品與你在家用自己的電腦連線到遊戲公司伺服器提領寶物是完全不相同的兩件事.
如果你要類比,那必須是"你到遊戲公司裡面用公司提供的電腦提領寶物"才算是合邏輯的類比.

第二
不論是銀行或遊戲公司均有可能要負所謂的無過失責任,
簡單地說,就是損害雖然不是公司所造成的,但是仍然要負責.
但是一來遊戲公司所提供之服務已符合專業水準之合理期待安全性,
二來電腦病毒的風險並不是由遊戲公司所能控制,
再來電腦中毒是可歸責於你的,也就是你自招的.
很明顯地,遊戲公司根本不需要無過失負賠償之責.

這是我國法的適用結果,甚至不需要法律,僅憑依一般人理性角度思考,都會有一樣的結果.
我是不懂香港法律,但是如果我國法這樣適用叫做缺憾,那麼至少這種缺憾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
我也相信香港的法律是符合公平正益的,
如果香港法律在本案真的能夠讓華義負賠償責任的話,我當然是很樂見的,
但是我建議你先去拿個勝訴判決再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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