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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2-09-15 11:59

釣魚台為什麼"不是"日本的?用證據全面反擊釣魚台屬於日本的謬論

作者:玩物喪志

http://tw.myblog.yahoo.com/jw!ARR7CzOBSEbGZjQIIAbtkQ--/article?mid=1582
引述 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 一文
針對裡面的日方觀點進行全面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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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9年3月日人松井忠兵衛編製,經日本政府內務省審查通過出版的大日本全圖將釣魚台列嶼劃入日本版圖。1879年12月,明治政府內務省地理局正式出版的「大日本府縣管轄圖」正式然將釣魚台列嶼標示為構成琉球群島之一部分,也就是公開向世界宣示日本政府佔有釣魚台的意思?

 
真相
日本官方記載1884年古賀辰四郎才「發現」釣魚台,後來也因為這個原因成為釣魚台名義上的主人。日本1885年才調查釣魚台確認有沒有人居住,怎麼可能在1879年還不確定下將釣魚台收入版圖?我不但在日文維基查無資料,在日本奇摩搜尋也找不到原圖出處。
 
下面是我國外交部的新聞稿
 
1885年日本政府密令勘查釣魚台列嶼,以設立「國標」。但經沖繩縣令西村捨三以密函回報稱:此等島嶼係經中國命名,且使用多年,載之史冊,如樹立「國標」,恐未妥善,建議暫緩。 當時外務卿井上馨的極密函件「親展第三十八號」中,亦指出「清國對各島已有命名」。
明治政府因自認力量不足,乃決定「當以俟諸他日為宜」。基於上述考量,內務、外務兩卿會銜在1885年12月5日下達指示,要求沖繩縣暫勿設立「國標」。
對當時福岡人古賀辰四郎開發釣魚台的申請,亦予批駁。此顯示日人雖意圖竊占釣魚台列嶼,但由於認知該列嶼確為清朝所有,且其國力不足以兼併而暫時作罷。
 
1895年1月14日,日本內閣鑒於甲午戰爭勝利在望,就以「今昔情況已殊」為理由,秘密核准沖繩縣於釣魚台設立「國標」。日本對釣魚台列嶼的竊占,至此完成。
然而日本政府此一作為並未依據正常程序透過天皇敕令或以任何官方公告方式發布,外界毫無所悉。由此可知,日本政府決定兼併釣魚列嶼,是在甲午戰爭戰勝後違反國際法的侵略行為,因為當時釣魚台列嶼是清朝的領土,屬臺灣省噶瑪蘭廳(今宜蘭),並不是日本所稱的「無主土地」。
此外,日本的侵占行動並未依規定經過天皇發布敕令昭告世界,外界並不知悉,故這種「竊占」在國際法上「自始無效」,並不能拘束當時的清廷,更不能拘束現在的中華民國。
 
另根據文獻,1896年首位日本民間人士古賀辰四郎向日本政府承租釣魚台列嶼時,在履歷書中記述「皇國大捷之結果,使台灣島歸入帝國版圖,尖閣列島亦歸我國所屬」,可見日本最直接相關之民間人士也認為日本因甲午戰爭而獲得釣魚台列嶼。
 
釣魚台列嶼是台灣東北區漁民超過百年的大漁場。日據時期,日本總督府曾在1920年正式將釣魚台列嶼周邊海域,劃為台灣漁民「鰹魚漁場」。1925年總督府出版的《台灣水產要覽》再度公告釣魚台列嶼為台灣的「重要漁場」。 外交部嚴正重申對日本政府或任何政治人物所採影響我對釣魚台列嶼主權的非法主張「一概不予承認」。

”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部落格提供的地圖一無出處,二無法辨識日期,公開向世界宣示日本政府佔有釣魚台云云是憑空腦補上去的,這張地圖根本沒有在外國流通,最後我跑到這個網站留言求證直接被作者刪文處理,更證明他的心虛,因此所謂1879「大日本府縣管轄圖」劃入釣魚台純屬偽造!
 

古賀開墾釣魚台的證據?
引述 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 一文
古賀辰四郎在釣魚台建造小型碼頭、海產加工工廠、宿舍等建築物,並種植芭蕉、甘蔗、甘藷等 農作物,1909年向內務省報告移民有90戶,共248人,開墾面積有六十多畝,11月古賀辰四郎獲得明治政府頒贈藍綬褒章表揚。
 
真相
中國明、清時期至少十九世紀初台灣漁民即利用該群島列嶼避風,並在主島釣魚台建有中國式神廟;1915年日本台灣總督府所編《台灣的水產》可供參考。
http://old.npf.org.tw/Symposium/s94/940714-NS.htm
因此古賀辰四郎不是第一個在釣魚台留下建築物的人。
 
釣魚台由五塊小島組成,只有主島釣魚島有淡水,其他島嶼沒有供人飲用的水源,但是淡水是稀少的,不適合人類長期居住,如果適合人住,70年代日本海上保安廳早就駐派上去了,現代有海水淡化機都無法解決水源問題,100多年前古賀宣稱移民90戶,248人是靠什麼技術解決水源問題?
 
歷史照片會說話?
 
 
釣魚台不到4平方公里,90戶人家在島上應該能明顯看到建築群,由照片中可以看到約10多戶破房子,怎麼看都不像能容納248人居住啊?

圖中顯示建築集中在靠岸處,要找到這群建築理該十分容易,這一組是部落格提供的古代和現代遺蹟對照圖:
100年前的照片尺寸大又清晰,現代拍攝的照片卻十分模糊,根本無法辨認跟古代那張照片是同一個地點,日本在1970年派人勘查過釣魚台卻只拍這樣模糊、尺寸小的遺蹟照片回來,是不是想隱瞞什麼?我敢說古賀開墾居住248人云云也是日本官方造假的!
 
 
中華民國的地圖和教科書承認釣魚台主權屬於日本?
戰後至1970年,我國地圖和教科書的確將釣魚台劃入琉球。但是戰後至1970年,琉球政府並不受日本政府控制,而是受到美國託管。確切來說統治琉球的單位叫做「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與日本政府毫無瓜葛,這段期間日本保安廳,官員與軍警皆上不了釣魚台,琉球政府從成立到解散(由沖繩政府接管)之前,都不是屬於日本管轄,如何偷樑換柱硬說承認美國琉球政府託管就是是承認日本主權?
謠言是從維基傳出來的,謠言當然可以修正,現在維基記載的是:
中華民國教科書與地圖直至1970年以前,皆標示釣魚台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託管。
 
又有人說,我國將釣魚台稱為 尖閣群島,是承認日本主權的證據?
首先 尖閣群島這個名詞的由來,(Senkaku Gunto),是因為英國艦長見釣魚台上陡峰高聳(383公尺),遠望有如教堂之尖塔(pinnacle),故稱其為Pinnacle Islands,日本人再意譯為尖閣群島。以英人到遠東之遲,正足以說明英人之命名遠在我國之後,而日人又在英人之後矣!
 
再者日本官方承認的地圖也曾經用我國的釣魚嶼命名,甚至承認是大清版圖!
1786年日本仙台人 林 子平(非漢人,日本傳統姓氏就有姓林)
他所繪製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中,已列出釣魚台列嶼各島。
 
有人說我國發現石油才改教科書納入釣魚台無恥?
真相是 日本在2010年才打算將釣魚台收入教科書地圖
日本官方地圖比我們晚了整整40年
到底是誰比較無恥?
 
引述 "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一文
作者認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不具條約效力的新聞公報?
 
波茨坦公告提到開羅宣言必須實施,而波茨坦公告被美國收錄在《美國條約及其他國際協定彙編》,所以波茨坦公告是有效的國際條約。又根據國際法院1978年在「愛琴海大陸礁層案」中指出:聯合公報也可以成為一個國際協定。
《奧本海國際法》第一卷第九版:「一項未經簽署和草簽的文件,如新聞公報,也可以構成一項國際協定」。

日本天皇是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戰爭才因此結束。
公告規定將日本的主權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其它由簽署國(美、中、英)所決定的小島,其中不包括釣魚台。
 
1946年1月29日,根據《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條,《聯合國盟軍最高司令部訓令第677號》明確定義日本的版圖為「日本的四個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及包括對馬諸島、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諸島的約1000個鄰近小島」;其中不包括釣魚島群島(釣魚島群島最北的黃尾嶼的坐標為 25°56′N;123°41′E,遠在北緯30度以南)。
 
《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內容的解釋權在其簽署國暨戰勝國,而不在被迫接受它們並無條件投降的戰敗國日本。簡單說作為戰勝國有權力規定日本國土範圍,之後美國將釣魚台劃入日本國土是單方面私相授受,沒有獲得其他戰勝國的同意,違反《波茨坦公告》。
1951年美國在舊金山和約提及琉球日後交給聯合國託管,卻跳過程序直接將管理權交給日本,因此美國自己毀約,舊金山和約應視為無效。
 
1961年4月4日由日本建設省國土地理院第8期第8號承認濟(即批准書)批准出版的日本九州地方地理志的地圖中,只標註有日本南西諸島,根本沒有「尖閣列島」(即釣魚台)。甚至到1971年,在日本出版的兒童百科全書中的日本地圖上,同樣也沒有把所謂「尖閣列島」列入日本版圖。因此,日本政府在20世紀70年代初以1953年12月25日美國陸軍少將大衛·奧格登代表美國琉球民政府發布的「第27號令」為由對釣魚台提出主權要求的依據是不成立的。
 
二戰後至1970年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和台灣民間尚有把釣魚臺列嶼作爲領土使用的記錄:
1955年間中華民國國軍一部自大陳島撤退後,曾於釣魚臺短暫駐軍。
 
反觀大日本帝國日軍卻從未有駐軍紀錄,只有古賀家族在島上活動,沒有官方政府代表。由1885年~1972年整整85年間,日本軍警都沒有登島紀錄。70年代日本自衛隊才首次登島,但沒有駐軍,可以說從日本宣稱擁有主權100多年以來連駐軍一天也沒有!
 
台灣對釣魚台的法理依據?
 
明嘉靖年間,我國東南沿海倭寇(日本海盜)為害甚烈。嘉靖40年(公元1561年)鄭若曾的《萬里海防圖》將釣魚臺列嶼列入邊海防區;


嘉靖41年(公元1562年),明朝抗倭最高統帥兵部尚書胡宗憲將釣魚臺列入《籌海圖編》的「沿海山沙圖」,納入我國東南海防體系。
引述"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一文,作者認為明朝沒有將"台灣"納入版圖為由否定《籌海圖編》,但是他大概不知道古代台灣有數10種地名,東蕃 、雞籠山、大員、大圓、大灣、小琉球、島夷、東夷、大灣,大宛等。為什麼近在只呎的中國對台灣的稱呼有這麼多種呢? 究其原因是漢民族在十七世紀以前尚無經緯度的觀念。海圖的製作若沒有經緯度的界定,則同一個島因記述人的不同,各自取名,也沒有人敢認定同屬一島。這就是台灣有許多名子的原因,明朝雖然指稱小琉球是”外國”,卻無法確定雞籠山跟小琉球同樣是”台灣”。
 
再者明朝儒生陳第著作於1603年的史書《東番記》,證實明朝將軍沈有容曾經來台灣駐軍20天,也可證明被列入海防的島嶼是明軍防禦倭寇的堡壘。當時台灣的地名叫做"東番"、"大員"、"雞籠山",並不是"小琉球"。小琉球這個名稱在明朝後期不再被延用,所以明朝軍隊駐軍在雞籠山(台灣)並無衝突。
 
有明一代,固係如此,清朝亦同。隨著臺灣於康熙22年(公元1683年)正式納入清朝版圖,釣魚臺亦成為清朝版圖中的臺灣附屬島嶼。
清代御史巡察的報告與地方編修的福建省及臺灣府之地方志,為我方論證中最具有權威性的歷史文獻。清康熙61年(1722年)巡視臺灣的御史黃叔璥所著《臺海使槎錄》卷二《武備》列出臺灣府水師船艇的巡邏航線,並稱「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釣魚臺,可泊大船十餘」。

乾隆12年(1747年)范成《重修臺灣府志》及乾隆 29年(1764年)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均全文轉錄黃叔璥的記載。

1767年乾隆皇帝欽命繪制之《坤輿全圖》把釣魚台標示為大清版圖,"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一文作者認為宜蘭縣是清嘉慶15年(1810)收入清朝版圖,嘉慶17年(1812),才正式設噶瑪蘭廳治理為由否定,根本是狡辯,按照他的邏輯標準日本從1884年納入版圖後都沒有在釣魚台設立官方機構治理,釣魚台上沒有任何日本官方建築和統治過的痕跡,更沒有駐軍紀錄,豈不是自掌嘴巴?假設1879年3月日人松井忠兵衛"大日本全圖"是真的,日本不也是未管理就先納入版圖嗎?清朝比日本更早100年將釣魚台納入版圖卻遭到刁難,"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一文作者是不是雙重標準?
 
之後同治10年(公元1871年)陳壽祺的《重纂福建通志》皆記載不僅顯示釣魚嶼於清代納入海防巡邏據點,更將釣魚嶼明載於「卷八十六˙海防˙各縣衝要」,並列入噶瑪蘭廳(今宜蘭縣)。
從方志的「存史、資治、教化」性質而言,清代地方志書對於水師巡航泊船於釣魚臺的記載,除了是歷史紀錄,亦為清代統治持續不斷的政策依據。上述地方志足以證明釣魚臺為臺灣的附屬島嶼。
 
釣魚台絕非日本明治時代宣稱的無主地,古賀辰四郎是非法、竊據我國領土,釣魚台根本不存在地主。
 
蔣介石自己放棄琉球和釣魚台?
 
開羅會議中蔣介石提議中美共同託管琉球,1947年9月23日,當時代表中國民意諮詢機構的國民參政會曾反對把琉球歸屬日本,要求在對日和約中規定琉球應交中華民國託管。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長張群出席國民參政會會議時,也提出「琉球群島與我國關係特殊,應該歸還我國」。但美國拒絕了中國對琉球統治權的要求。所以真相是在發現石油之前我國已經為了爭取琉球進行過努力,絕非不聞不問或傳言懼怕日本不敢佔領琉球,當時被美國拒絕無非是中國內戰政局不穩,加上杜魯門總統個人仇蔣親共的因素下對中華民國做出不利的政策,日本官方說我國沒有意見絕非事實。
 
 
各位朋友,如果你認真看完文章後,相信對於釣魚台有更深的認識,不要受到謠言起舞,斷送自己國家的權益,有興趣歡迎轉載我的文章,理直氣壯大聲維護主權,全面抵制"釣魚台為什麼是日本"的這篇文章。該文作者不敢跟我辯論,一直用刪文手段來逃避,製造出我國理虧的假象,誰才是真理,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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