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3-01-07 02:03

想到再去找→有什麼寫什麼

作者:亞蘇

  大家看我的雷德幻象應該也看膩了吧?(什麼?不知道雷德幻象是啥?就是勇造啊)

  有鑑於好看的圖片(或可愛的)可以吸引讀者注意,(這招真的有效?)所以以後我決定我發表的大部分文章都由茶茶小貓來代打上陣了,除了AVELINE之外就是她了= =b

  這是我最近在找資料的時候有的感覺;不過這個想法不是現在才冒出頭,而是之前在邊看節目邊收集資料的時候就稍微有這種感觸了。

  希爾德是師大歷史系畢業的學生,她曾經說過歷史系的學生別的不會,查資料就是她的強項;記得我在大學時代曾經跟同學做過一本雜誌,封面、內容等都是同學之間分組群策群力,當時我是寫馬偕的生平,資料就是她帶我去找的= =b

  寫小說的時候總是會寫到一些自己比較不擅長的領域,或是平常自己大概略懂,但是當需要的東西屬於比較專門、專業或是詳細的部份的時候,我們通常是等到寫到緊要關頭的時候才突然打開咕狗找資料,或是翻找書籍。

  這其實是很平常不過的作法。

  作者腦袋只有一個,裝不下這麼多東西也是很正常的。

  只是在過了關卡之後呢?當初查找的資料很可能就像丟掉的垃圾,不會再抓回來,也無從抓起,頂多就是往後回頭看看自己的作品的時候偶然看到當初卡住的癥結點,笑著說「當初怎麼會為了這麼一點小事花兩三個小時找資料」這樣。

  這無形當中浪費了很多學習的機會;至少現在的我回想起來,這種作法確實浪費了很多我們可能會培養起來的興趣或是學習機會。

  我之前在寫主題的時候提過不少次,知識力、感受、觀察、學習等面向對於作者的重要性;現代人都忙,學生忙課業、社會人忙工作、家庭主婦忙著帶小孩;別忘了這裡是巴哈姆特,職業玩家也忙著打怪練功,除了與自己生活、工作息息相關的技能之外,剩下的時間幾乎都拿去休息或是娛樂了,真正利用閒暇時間學些什麼、或至少接觸些其他領域的東西的人真的不多。
  其他人就算了,但是作者總不能偷懶吧?

  我把「收集」變成一種生活上的習慣;我很喜歡看旅遊頻道、探索頻道、國家地理等比教具有知識、常識性的節目,(所以連續劇跟我基本上絕緣……)之前我喜歡的節目連發的時候我幾乎是時間一到我就拿著電腦鎖在電視機前面看到什麼記什麼。

  而這有一部分都寫進我的小說作品了,沒錯,《獵.魔者—Aveline》裡面包括槍械、汽機車、建築、設計、衣飾、音樂等各種生活面向,幾乎都是我平常不寫作的時候收集來的;如果曾關注過拙作的朋友們可以試著想想看,把這些東西從作品裡面全部拉掉的話,這部作品會失色多少?

  對,因為我知道這些東西,在下筆之前就知道,所以我幾乎可以很順暢的往下寫,重點在於「我知道什麼所以寫什麼」而不是等到我需要寫一把手槍的時候才急急忙忙去網路上找;我自認為自己滿奇怪的,對於男生平常喜歡的槍械、汽機車等幾乎完全沒有涉獵,因為之前專注在寫古裝言情,所以我反而對於古代衣物裝飾有一點了解,(當然有買些補充資料)雖然對建築有接觸的興趣,但實際上我卻很少對於這些東西有所涉獵,(因為自己不懂,又不想花心思去了解……)所以都只是含糊帶過;如果是以前就建立起「有什麼寫什麼」的想法的話,我應該會盡量去多看些相關的資料;作者所需要的東西只是,卻大多不需要太過深入,點到為止應該就很夠用了。

  為了因應這一點,所以我開始對於一些建築、設計、服裝、配件等東西產生興趣了;仔細想想,流行時尚這件事情雖然與我絕緣,但這玩意兒總是讓許多人趨之若騖,每年舉辦什麼春季服裝發表,秋冬新品或是某某時裝周,總是可以吸引很多人的目光,為什麼?除了商業炒作以外,是否有那些品牌所獨有的特色跟魅力,值得眾人砸大錢去擁有?

  汽機車也是一樣的;我以前總覺得把錢花在那種地方不值得,但在買本雜誌當作資料,看到新車發表的時候,不免也被那帥氣流線的車型所吸引,想像著它們奔馳於道路上的快感,或是接受眾人注目禮時的愉悅,我居然也興起了「有錢買一台250CC的檔車」的想法!儘管只是想想而已啦XD而我真正原本就很有興趣的音響、影音產品,每當我說出「有八十萬的話也來買一台SONY84吋4K2K電視吧!」的時候,周遭的人總認為我瘋了。如果我有五十萬,我應該會搞一套MK S150II加上YAMAHA RX—A3010的想法,也老是被別人笑說幹嘛為了聽音樂花大筆銀子。
  但是我自詡是想成為「玩家」的人,儘管口袋不夠深XD但我了解那種感覺,我知道這些東西的價值在哪裡,它們值得我花這些錢!如果我有那樣的經濟能力的話。

  同樣的道理,放在時尚配件、服飾,或是汽、機車改車,不也可以通用嗎?那我為什麼要認為懂得享受音樂才是品味,喜歡名牌、名車的人就是沒有品味、衝動購物呢?

  了解到這點之後,我才清楚自己是劃地自限;儘管如果我有經濟能力,我還是會選擇我喜歡的器材而不是買名牌包包或是重型機車XD,但是我了解到喜歡那些東西的人都認為他們自己懂得那些東西的「真價值」;而了解這些飾品、配件,汽機車等等,就是我現在的任務。

  我接受這樣的觀念之後,我就能夠在閱讀雜誌、逛櫥窗看名牌設計的時候,都能夠以公平的角度跟眼光去欣賞、理解這些商品之所以推出的意義與價值。
  就跟我認為很美、很有設計感的喇叭、擴大機是一樣的道理。

  有點扯遠了XD我開始接觸這些我以前沒興趣的東西,然後把我瞭解到、接收到的全部納入我的作品裡;認真來說,我也是想到了才去找,只是我把接觸這些東西變成一種習慣;新知帶來新的刺激,連帶影響新的情節、人物設計。我敢說如果沒有看到這些我以前所不了解的,沒學到這些,我筆下的人物跟劇情不會是大家所看到的樣子。

  想讓作品更進一步,就必須努力的學,甚至是不帶目的性,純粹當作興趣培養,一種常識的學;我才發現,一個人要達到真正的「好學」,其實並不容易。

  而等到那些東西齊備之後,我就能夠有什麼就寫什麼,腦中的東西不虞匱乏的用筆呈現在作品裡面。

  這也是把「寫作成為一種生活態度」的實際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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