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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3-01-12 13:40

[達人專欄] 陌雲社論.殺戮正義 - 死與刑的無交集價值觀

作者:陌雲子卓

恩~說真的,一般而言陌雲這裡雖然文章常常醉翁之意不在酒,總是喜歡把一些有的沒的概念放到漫評心得中,不過原則上我仍希望漫畫與小說作為陌雲這品牌的主要內容,因此本來這裡是「只談風月,不務正業」(被踹)在這裡談純粹嚴肅的話是違反我的美學。

但前些日子方小弟案讓陌雲長年來一直擔心的恐懼變成了現實,滿腔惱怒鬱悶,這裡只好寫些文章與大夥兒談談一些有關死刑存廢的相關心得,就請眾家讀者先陪陪陌雲的任性吧!(當然不願意聽隨時按上一頁離開陌雲也完全沒問題啦XD



由於想講的東西實在太多,在依據不同主題分開論述的一系列(是的!並不只這一篇)的文章之前,陌雲想先從最根本的大前提上的分歧開始跟大家說說。

一般來說,對於「廢死與否」除了本來就旁觀無意見者外,正反兩邊大致上應可分成幾種類型。

第一種是堅定廢死者,這類型的人們會用法理學派、形而上的宗教理論、國際潮流等等各種各式各樣的角度,用盡一切方法試圖告訴、說服你生命無價,死刑是「不對的、是不好的而且也是無用」的舉措。

反過來說另一方則是忠誠的死刑支持者,「不可回復之罪自當施以不可回復之刑」堅持最底限的公平才能彰顯公理、正義,安慰亡者、受害者家屬或是宣發其怒氣。

而第三類則是對於死刑存在可以理解,但因為某些現實問題、自己的理想選擇支持廢死,或是雖然認為死刑不盡滿意,但已知現狀中找不到更好辦法而支持死刑(陌雲就是這一種)等立場者,這類型論述者的見解不一,對於廢死雙方支持者也各有觀感,但就議題上沒有必定堅持死罰與否,而只是希望有種合理的處理方式。



終極來講,從結論上來說,死刑的是非是一種「廢死者見死,反廢死者見刑」的信仰爭議。「人道主義」與「應報原則」本質上是來自於人類的「畏懼」與「防衛意識」的本能。

從天賦人權的概念來談,人民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因此不希望自己所身處的環境有暴力、迫害等等可怕的事情,所以希望以較為理想、圓滿的方式解決問題。

相對的我們也希望能擁有一個當我們遭到惡意的傷害時能保障我們權利,並對侵犯規則、危害族群的加害者施以相應懲罰,維持基本秩序與安全感的社會。

這兩種想法沒有對與錯,都是一種自然人性的結果。

簡單具體的說就是當你聽到或看到菜市口行刑時,會先感覺到「殘忍」者就容易偏向廢死,相反的先覺得「惡有惡報」、大快人心的就會偏向支持死刑。

也因為這個原因,以「保障生命」為第一目標,和以「罪與罰的公平」為最高指導原則者看東西的角度、起點就不同,只要雙方都不肯退讓,自然有的是辦法找到相關的數據資料來證明自己的論點,但無交集的辯論就算吵到世界末日也不會結束。

所以繞回來講,這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生,我所欲也,義,我所欲也,兩者不可並存之時每個人的選擇不一。



陌雲想說的是,並不是每個廢死論者都是在方小弟案後還是大言不慚、毫無良心的在跟你依舊堅持死刑完全沒威嚇性,也不是每個廢死者會講一些一定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的狗屁垃圾話。

只是對他們來說「殺人」這件事情無論如何,不管是有什麼理由,用什麼方式執行都是不對的,因此希望在可以選擇的情況下儘可能的把這件事「正當化」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以其他方式來替代極刑的內容。

真正毫無機心的廢死論者他們對於罪犯一樣會憤怒,一樣會為社會的悲劇傷心,並希望惡者付出代價,只是他們無論如何就是不願意選擇「死刑」作為懲罰的手段,如此而已。

同樣的支持死刑者也談不上嗜血,事實上我們都清楚現存於世的所有死刑內容都太過輕快而幾無痛苦,不論是電椅、毒藥、鎗決、環首這些都不值於被害者所受苦難、折磨的百分之一。

死刑支持者當然也會害怕死亡,但是有些事情是凌駕生命之上的,一如法國大革命名句「不自由,毋寧死」,「生命最高」很顯然並不是人人皆認可的普世價值(尤其以我們東方哲學來說更加不是)。

就陌雲看來,死刑就是刑罰的一種,不是為了殺人而殺人,而是因為該人犯下的的罪業針對該罪給予死罰,也就是布布迷熟知的「斬業非斬人」的意思。

就像犯下其他強盜、竊案、綁架案等罪犯裁量自由刑期一樣,死刑只是一種刑罰的手段,本身不應該有善惡的觀感,因為「善與惡」同樣是人為的價值判斷,一如我們人類所使用的火焰、刀刃等破壞性工具,當使用在不對的地方才是為惡,惡者是造成的結果,而非工具本身。



另一個常見類似以價值觀爭辯死刑的就是「寬恕」的概念,有些人會正氣凜然的指責其他人滿腦子「報復」思想,這更是一種不理性也不自然的行為。

願意去饒恕其他人對你做的傷害,這件事情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是有一個不能跨越的底線的。

說到底,人類本來就是一種開心了會笑,悲傷時會哭,被打了會生氣、會反擊的生物。

在能動用到「死刑」的極惡之罪,如果是受害者本人或受害者家屬,更加沒有不能憎恨加害者的理由,甚可說單只以心情方面而論,無論他們希望以怎麼樣殘酷的方式來對付加害者都不算過分!

日本光市母女案,面對妻子與愛女慘死,自己拿著遺照上法庭還被喝斥「會刺激被告」而被要求撤下遺照的本村先生曾說過:「如果法律只保障加害者,請把他放出來,我會親手殺死他。」試問何人有權可以苛責他的恨意與怒氣?

且就是因為對不公不義之事仍會激動我們才像是個人,要是民眾各行其是,對他人、自己親人的不幸不怒不哀,那才是個可怕而令人心寒的社會。

(想知道該案詳情可點連結,另,廢死聯盟請到的代言人就是該案犯人辯護律師,出自於對其言論之難以認同……陌雲真的、真的良心建議想支持廢死是一回事,但要不要與這些人一起支持廢死請考慮清楚。)


或許世上真的有被人打左臉右邊也給他打的善者,可是東方智者不也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就算是聖人們,該不該「寬恕」也有見解上的歧異(何況單以基督信仰談,死刑這議題也是信眾們論述不一)。

當然,陌雲並不是要完全否定寬容的美德,就陌雲所知與本村先生相反的,仍有痛失愛子的母親反而決定包容兇手將之視為另一個兒子。我想表達的是,一個案子中被害者對於雙方關係的處理畢竟是一種個人選擇,那並不是他人可以置喙的事情。

我們絕不該去做指責饒恕對方的家屬們婦人之仁這種白目行為,同樣的也應該尊重這份強烈為親人「不捨、不甘」,想為他/她出一口氣的心情,即使它可能會讓你覺得是負面情緒。

(陌雲無意傷害任何人,如有因上述言論而感不適在此先鄭重道歉。)

同樣的,「刑罰」是一個公共議題,有時候我們闡述的是一種心境上共鳴,預設當我們自己成為被害者的時候自己希望如何處理,那麼這件事情的答案當然只存在於每個人自己的心底,這件事情上就沒有是與非。

唯一的問題是,冤冤相報何時了?復仇的心態是合乎自然,但這個負面的鎖鏈會無止無盡,這就是為什麼現在的法律才要在一開始將之收歸公有,以第三者,社會群眾的公意對不義之人「制裁」,緩解、抒發被害一方的怨憤,不讓本村先生這樣的受害者為了仇恨成為罪犯。

也因此這個「制裁方式」就必須足以服眾!法律若不能同時滿足每個人的期望,在實務上我們也必須找出一個民眾能接受的折衷方案。



歸納而言,陌雲在這第一篇要說的是,其實死刑這件事並沒有這麼複雜,這件事情就是對與其他刑罰一樣,就是制定一條公約,針對犯了某某罪的人要怎麼作懲罰才恰當,才對我們的社會能安定,如果現階段能有一個刑罰能比死刑針對死罪等級的罪犯制裁,同時對社會帶來更多的益處且符合人民的期望,那當然可以廢死,反之則否。

對於特定命題每個人自然各有其「理想」,不見得每一個堅持死刑者就必定正義,廢死則是虛偽者,同樣的也不一定廢死者就真知灼見,反廢死者就是甚麼都不懂的鄉愿。

該不該寬容對方的過錯、是不是真有不可饒恕之罪、以殺死罪犯來當作刑罰可行性等通通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但這些終究仍是一個主觀選擇,而我們不能也不該要求每個人跟自己有同樣的信仰,以價值判斷做為說服人的依據多到最後只是一個死結,討論也就往往走入無限迴圈的死胡同之中......

所以在闡述過各自的理念依據後若仍無法達到共識,就該回到以較實際的層面為主,仔細衡量評估刑罰的需要、實行的各個情境和影響,當一件事執著於泛哲學化後到最後只會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無錯,若一個情緒不穩彼此交訐互罵,那並不是一個我們樂於見到的情況。

有了這一個前提,那麼下一篇,陌雲就要直接談談廢死方最大的支持點「殺戮正義 - 冤獄與國家殺人的司法信任迷宮」。

-待續-

PS:陌雲不喜歡跟人討讚,唯獨這類議題,如果您同意陌雲的看法,或覺得值得其他人一起思考,請按一下左下角,讓更多朋友也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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