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13-05-30 21:21
恭喜,不封網路了+星國疑似管制言論自由作者:鬼才
2013-05-30 21:32鬼才:有點反主流的意見呵呵
2013-05-30 23:01鬼才:我不想以實際行動去談這件事,就以精神層面來講,如果我們台灣人對於盜版的需求是如此強烈的話,那真的沒臉說我們是先進國家、比對岸優秀
能不能完全阻擋倒是其次,重點是要有所作為,既然還在研擬階段,你我都能出一份力讓他更好
2013-05-30 23:35鬼才:但其中也有顯示,法國今年就花了 1200 萬美金在阻止盜版這部份,可見以先進國家來說,這方面仍然是分歧的點,不應該單看某國家就下定論
如果要說與盜版無關,那我們該如何阻止台灣人不斷利用對岸網站下載盜版音樂漫畫電影?
如果要牽制人民自由,就不會跟你來研擬公聽這套,以行政命令下去,打的大家措手不及不就行了?獨裁不是這樣搞的
2013-05-30 23:47鬼才:再者,沒有禁止公眾購買盜版或接觸盜版是沒錯,但有沒有想過,檢察官是如何判定你是購買還是販賣?如果這樣說的通,盜版業者被搜到幾百片盜版光碟的時候,也能辯稱我只是購買不是販賣,這其實是自由心證的部份
我並不是支持"阻隔網站",我是支持打擊盜版,同時也該培養人民使用正版的觀念,盡量避免使用法律手段,這畢竟是很模糊的地帶
2013-05-31 00:14鬼才:建立一個良好的購買平台與建立完善的法律規範,其實台灣有啊,很多電信影城或智慧機上盒或itunes跟KKBOX都屬此類
不過這並無法削減台灣文創在海外損失的產值呀,畢竟看盜版的就是這麼多XD
再者我並不確定法國政府有沒有硬撞,或著說,英法美韓尼等有類似機制的國家們,他們人民有沒有如此激烈的抗爭?
我想這是政府和人民想法上的落差,政府只是想參照國外,要求ISP業者阻隔某些非法網站,但人民會一直聯想成對岸那樣的全面封鎖
其實我很認同你說的,不應該由智財局的一望即知判定,所以我在本文也有補述,應該要有嚴格的執法範圍、執法前需要再三確認該行動的合法性
這點是政府過於腦殘沒錯,我也很不同意交由智產局判定
其他的我倒覺得你不必太擔心,以台灣民粹之囂張程度,想箝制人民非常的困難,只要關心的人持續關心,一定可以成功修正這個法案
是說馬政府一直以來都這樣搞真的很讓人受不了就是了
2013-05-31 08:56鬼才:所以由他國執行是最好的情況,但這種情況連第一強國美國都無可奈何,要我們去抓也未免太困難XDD
2013-05-31 09:10鬼才:這就是我一直在提的,台灣人在這方面很敏感,我們會很害怕跟對岸一樣,但這是不可能的,對岸不必經過層層修法,但這法案在台灣經過多次研討和多次抗議後,不是大幅度修正就是無疾而終,倒不必太擔心
另外美國是以封網域的方式進行,掛掉了八萬多個網站
http://techorange.com/2013/05/27/the-consequence-of-controlling-the-internet-take-a-look-at-america/
這也是我們要避免的情況,在封鎖重大惡極的網站前應該要經過公開公正的程序,再三確認沒錯殺後才進行封鎖
至於盜版會不會讓營收降低,當然是會啊,如果盜版的宣傳程度強於損失,先進各國幹麻在自己國內抓這麼兇,都利用盜版當免錢宣傳不就好了
但現實情況就是,有盜版電影人家就不會上電影院,有盜版遊戲就不會去買你正版,有盜版漫畫就不會去買單行本,有盜版音樂抓誰還要買四百多塊的專輯
對岸人口是我們的幾十倍,但周杰倫的專輯在對岸只能賣出台灣的三到四倍,台灣音樂也從一百萬張冠軍退化到賣個七萬張就可以當冠軍
台灣人真的該好好思考,這種無利獲取他人著作的行為是不是惡化到積非成是的地步,都習以為常了,殊不知抹殺的確是這塊土地的創產能力
2013-05-31 09:32鬼才:這其實是個惡性循環,高品質專輯都賺不到錢,誰還會想花錢做好專輯?自然就會冒出許多低劣音樂亂槍打鳥,現在台灣使用合法下載管道已經算普遍了,但卻沒辦法阻止其他國家的非法管道,導致仍然有一定比例的產值流失
再者,做音樂的都不把音樂專輯當本行,這不就積非成是嗎?
消費者為什麼不買正版,因為人性讓我們難免貪小便宜,總認為不用錢最好,真的迫於想花錢沒地方花的,真的非常少
遊戲也是,以前遊戲買回來就可以玩了,現在呢?還要固定序號,必須上網連線,還得賣出各資辦帳號密碼,跟線上遊戲有什麼差別?
盜版也在改變廠商的經營方式,但未必是我們有利,有時候是讓我們更麻煩
這項法案如果能夠重點打擊某些非法管道,我是支持的,但如果不夠公開公正,我也是會打電話去抗議的XD
2013-05-31 09:41鬼才:沒這麼誇張,現在台灣民間流傳的都是恐怖誇大版,但是該未雨綢繆
2013-05-31 10:28鬼才:所以我們要扮演巨人嗎XDD
2013-05-31 11:22鬼才:不要把對抗盜版這種世界性的問題想成台灣的重責大任啦XD
海外的盜版網站架設之抓與不抓,不是台灣司法或公權力能介入的,重點不在於抓,那些東西連美國都抓不到,而是不能讓台灣民眾再無償使用他們,這對整個產業和個別創作者都是不公平的
不好的事情不能因為,別人也在使用所以我們用就沒關係,不能因為它就是存在所以可以持續使用它,如果這樣說的通,以後各國買武器還要接受國際規範嗎?
第二點的話,就是因為台灣文創別人有興趣,海外才會有許多盜版存在,這點要了解,是先有趣才會有盜版,如果台灣文創只有台灣人愛看,海外根本不會有盜版,也不需要出台這種法令去抓
自由權是很微妙的東西,要無限擴張的話,上盜版網站也可以算是自由的一部份,只是這又涉及到你只是單純逛逛還是使用下載盜版?
如果能夠清楚區隔的話,我也不希望政府去阻止我上某些特定網站
2013-05-31 11:38鬼才:如果版權歸屬是音樂協會和出版協會的話,使用者也應該循正當管道使用它,當然我也覺得範圍有點廣,可以去要求修正,例如百度應該不至於封鎖,但FOXY就真的不該使用
其實末段的問題也是認知問題,在我的認知裡,政府應該只能封鎖"少量"、"重大惡極"、"對文創有重大損失"的網站
但現在台灣民眾的認知則是"對岸那樣"、"干涉自由"、"隨意封鎖",這其實是有落差的。我還不知道會怎麼發展,基於精神我認為可行,但手段則需要監督
我也不希望政府有太多的管轄權,這點我們是相同的,但我也不喜歡完全不管、完全放任盜版流通
難道要等幾年後台灣的電影音樂文學通通都被超越後,才去抱怨政府為什麼當初不管嗎?事情都有個兩面刃
當然現有的研擬規範我是不會認同的
2013-05-31 11:38鬼才:謝謝大大願意討論唷,耽誤到你上課真不好意思XD
2013-05-31 15:24鬼才:我真的不喜歡一面倒的批判,希望可以取個平衡點><
2013-05-31 15:36鬼才:一件事最好是能從多方角度去思考,各類媒體的言論看看就好
2013-05-31 17:48鬼才:不會,很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要以唱片業舉例的話,各別之間我們可以做探討,但若是整個產業,就很難這樣分析
現在唱片業走的是信仰風,你會買某人的專輯,是因為你支持他這個人,跟音樂跟專輯內涵無關,純粹是拜票式的宣傳行銷
但台灣有幾十個歌手,不可能每個都有自己的特色,就像美國唱饒舌的不知凡幾,真能細分的消費者也沒多少
以華語音樂來說,台灣唱片已經是包羅萬象了,什麼都有什麼都能唱,只是說在觀念裡,還是太少人會認為,一首歌就該值20元台幣,而不是點點手指就能取得
從小到大,我身旁太多人都是用盜版下載80%的歌曲,尤其是日文或英文歌,只有某一兩個歌手是真的會買專輯來收藏,但這樣是不對的
如果你只喜歡一張專輯的某幾首歌,也可用itunes去個別購買,像這次林俊傑我只喜歡他專輯裡的黑暗騎士,所以我就花20塊單買這首歌,這樣也是可以的
說真的,愛用盜版的就是愛用,一首歌20塊就是不屑花,否則國外這麼多大咖歌手,音樂也都這麼棒,對岸的盜版下載量仍然居高不下
當然消費管道也應該要在更拓寬,尤其是網路上的正版電視劇管道仍然不夠,還需要業者多去接洽,但就無法網路上看,也不應該輕而易舉的能夠使用盜版
2013-05-31 18:20鬼才:如果是同人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那些寫VOCALOID知名創作者得靠這個吃飯呢?
音樂是很大的產業鏈,有歌手、製作人、作曲者、寫詞人,還有專輯設計師、專輯的原物料廠商,拍MV的話還涉及到演員、燈光師、攝影師、腳本等等等
現在買一張專輯,後面都會寫上許多參與的工作人員,一個人就是一個家庭,我想這樣的規模沒有辦法像同人那樣經營,如果VOCALOID這套行的通,那也應該是日本流行音樂界先告訴我們,他們安室奈美惠、濱崎步的作品可以免費下載仍然賺大錢
但如果連日本自己都得拼命的抓盜版,那應該是沒辦法指望這套玩法
2013-05-31 18:54鬼才:如果VOCALOID真的可以取代歌手,那日本的演藝人員應該會先受到衝擊
但很顯然的,民眾還是比較喜歡有情感、真實的東西,喜歡真實的歌唱、真實的靈魂撼動,在論相關產值,歌手帶動的產值也會比VOCALOID還高上許多
如果要變成VOCALOID那樣,雖然創作成本低,但背後的獲利呢?作曲者究竟可以從中賺多少錢?
少了歌手演藝也少了許多附加價值,也很困難向外推銷,VOCALOID取代現有的音樂圈,應該事先從日本開始著手,除非日本音樂圈成功被取代,否則很難向別人證明,VOCALOID在台灣是可行的辦法
2013-05-31 21:27鬼才:這邊我提一個概念,不論人聲或電子聲多麼相近,還是有差別的
就像運動,現在能夠游超快或跑超快的機器人已經有了,但為什麼人類還是選擇看人類游泳跑步?如果只是要欣賞速度感,為什麼沒有獵豹奔跑大賽?
這是"靈性"的問題,我們喜歡看人類在拼盡全力時的態度和表情
唱歌也是一樣,我當然也可以用修的用調的把電子音做的跟人類聲音很像很完美,但那畢竟不是一氣喝成的,電子音所謂的情感堆疊是不斷微調的,不是一股情緒慢慢拉抬的
再者唱歌不是完美就是好,五月天有很多的歌是有破音的,很多國外的金屬樂團也不求所謂的音準,這是利用唱歌所表現出一種"態度"
而這種態度是人性的
還有形象和精神的問題,例如初音,初音有一百萬種模樣,這種虛擬人物該如何定位?她說的話能夠代表她自己嗎?她的過去她的未來甚至她的人生,能夠給大家什麼啟發?
另外2011年的台灣流行音樂產值是102億,今年有望突破110億
免費下載還談不上,但免費聆聽是世界趨勢,幾乎所有歌手歌曲的字幕版或MV都可以在YOUTUBE不限次數免費聆聽
2013-05-31 22:27鬼才:兩千萬人口的政府,說大不大,但說小也不小
一定是有很多紕漏跟錯誤在裡頭
2013-05-31 23:34鬼才:從供需來看,還是真人演唱的市場大吧?對岸的歌唱節目開到翻掉,歐美更不用說
再者卡通人物跟歌手在傳統觀念裡還是有差別的
我們也不會去要求米老鼠要像真人,但VOCALOID既然要跟流行音樂比較,在演唱者的部份難免會被拿出來比,不是說虛擬不行,只是跟真人比,就少了很多東西
事實上一個成功的歌手對整個社會和國家,甚至文化歷史都有非常大的作用,其實很重要,像麥可傑克森就是一個例子
再講商業部份,流行音樂在製作時成本一定比較高,這不是閒暇之餘做好玩的,是要做到能夠拿去大陸、東南亞甚至歐美外銷的,要把這套流程"簡化"其實是本末倒置
假設你是一個靠寫曲吃飯的,是有幾間公司固定跟你買比較穩定,還是在網路碰運氣?
再加上演出方式都是同一套軟體出來,你跟其他創作者之間的差別非常微小,別人為什麼一定要買你的東西?你的歌曲沒有歌手的支持者作後盾,拿到手的錢很不穩定
再加上通路也會思考販售的穩定性,想想,VOCALOID的創作若是做成專輯,能夠擺多少張上去?
其實現在的差別只是VOCALOID可以免費下載,流行音樂不行而已,要講排行榜或免費試聽等等,現在都有
2013-05-31 23:48鬼才:我承認我比較偏好真人演唱,但也不會無視VOCALOID背後許多創作人的努力啦,我當然知道這有市場,如果我真的很討厭的話,應該會發文罵吧XD
如果侵權問題可以從侵權者下手,我想是兩全其美的辦法,只是侵權國如果講不通的話,暫時性的某些措施應該還OK啦
畢竟正盜版之間的戰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能保護多少算保護多少,也希望臺灣人盡量使用正版的軟體和網站
2013-06-01 10:10鬼才:也是啦,小創作者在這方面就會比較困擾,如果封鎖的話,也只是拉回台灣的盜版用戶,要根治的話,還是希望能從其他地方著手
2013-06-01 23:41鬼才:不會,謝謝你的想法^^
其實在盜版的世界裡,如果原作者還得跟盜文者商量看臉色,我是覺得怪怪的,畢竟盜文者也有可能裝死不回應,到最後也只能夠各自拿出證據,爭取網友的民意支持
其實智財局這個法案,目前研擬的範圍是重大惡極的盜版網站,也就是說,除非盜你文章的大陸網站通篇都是盜版才有可能被鎖,否則應該是不至於
其實這樣的法律應該配套兩岸的智慧財產協議一起去做才對,這是我想要抗議的部份,希望這波抗議裡能順便推動這樣的協議
另外我暫時是還不看新聞報導,我可能就等智財局的草案出來後再做研究
謝謝大大的關心^^
2013-06-02 00:15鬼才:希望大家可以冷靜看這件事情,現在大家真的無限上綱太誇張了,明明是很久以後的事情,現在就講的好像世界末日
我不一定會常常發聲啦,雖然台灣民粹,但我相信這股民意會把事情帶向正確的方向,也許我就不再重複大家的意見了
現在外面流傳的說法很多都有錯誤,反而造成不必要的民怨,希望將來的台灣人,是內斂卻堅定,而不是過度激進
2013-06-02 19:45鬼才:戚戚焉
2013-06-03 23:40鬼才:如果是國安問題,那我沒意見= =
不過部長還是得乖乖上立法院接受質詢就是了
2013-06-03 23:47鬼才:內文是沒有寫到一望即知這幾個字啦
我自己看的話,主要是我國網域受到攻擊時的一些因應
修正草案並新增第5條之2,規定政府為了維護機密、防制滲透、執行安全防護,得在中央與地方的各級機關、軍隊、及與整體國力有關的之團體,實施與國家安全與利益有關的「保防」工作。
而所謂保防工作,草案規定是:公務或業務機密維護、防制滲透、內部安全防護、推展保防教育與訓練、保防法令研擬及其他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的防護事項。
雖然是有點模糊,但並沒有寫到封鎖網路或打擊網路犯罪之類的
2013-06-04 00:04鬼才:檢舉也要看是不是屬實啦,我是覺得不必這麼擔心
如果要這麼擔心,把整個國家安全法看完你會嚇死吧,有很多東西並不是很明確
有些東西要寫清楚,例如民法刑法,但也有些是需要彈性的,站在國家安全的立場,萬一國家網站的網域遭到攻擊,斷網前難道還得花幾分鐘翻法條嗎?
這個法案他並沒有所謂的"判定犯罪"與否,它並不是主動式的,也就是說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這個法案就沒有出手的立場
其實類似的東西很多國家都有,尤其是美國,在國防網路的保護上會比台灣更強
2013-06-04 00:27鬼才:反抗聲浪其實很強烈耶,並不是突然收手
光網路的論述超過一百篇有了吧,智財局的信箱都被灌爆了XD
老實講,如果我是馬來西亞人,我會跟各位一樣很擔心獨裁發生
但我既然活在一個過度民粹的台灣,我只擔心政府的執政能力,人民自由我倒不擔心
2013-06-04 09:36鬼才:就是一直都很強烈才轉彎呀,不能說之前都不理不睬,難道要每天都發新聞,讓我們清楚看見智財局努力>生氣>害怕>沮喪的過程嗎= =
還有同人創作在美國是大量且合法的,不要拿出來賣都沒問題,如果日本是受美國鼓舞而想通過這個法案,說不通,難道日本人的二創比較有威力?美國人很弱所以沒關係?
為什麼這個法案可以突然喊停,因為這只是"局"內自行"研擬"的東西,既沒政黨立委背書,也沒得到民間各大版權聯盟表態支持,當然可以說停就停
輕重順序要搞清楚,就像一個班級裡自行公佈了要給學校的提案,難道這個提案可以當真嗎?
還有全世界沒幾個國家用得起跟美國差不多好的武器,再者退役不等於報廢
2013-06-04 11:19鬼才:只要是有點規模的政府,一定會有很多秘密的,我們只能盡量去爭取,但也要顧及其他層面,自由還是需要約束的
2013-06-04 17:54鬼才:希望是真的用於國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