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些人對它的第一印象,應是充滿活力的流行歌曲,卻沒猜到它是一首詩歌吧?沒錯!這首《我不要》很巧妙的運用隱喻的手法,把「讚美上帝」之類的言語埋藏在歌詞中,故意沒道破那個「你」是誰,讓人自行品嘗棝中醍醐(不過應該只有基督徒比較能體會吧?)。此外,曲風聽來很有酷而輕靈的暢快感,相信應該沒有青少年不愛這樣的歌曲吧?同時更加證明:誰說詩歌一定都是嚴肅、古板的呢?
有一部分的基督徒,雖常不諱言自稱為「基督徒」,常一副道貌岸然的自稱是「上帝的僕人」、「光明之子」,可往往會迷失於繁忙工作、花花世界,隨波逐流,遵循勢利的價值觀,甚至只在上教會時才想起神的存在……更忘了自己是在為神服侍、無私的為每一生命奉獻,一味的自誇虛無的榮譽感。
曾幾何時,我們不知不覺被不良的世俗牽著鼻子走?曾幾何時,我們忘記在生活中一樣要活出神的榮耀(不是只有在教會的生活上)?曾幾何時,我們把一生中最重要的摯友擺到一邊?曾幾何時,我們忘記自己是不完美的人類?──這些問題,值得時下的基督徒一再反省!
最後,再分享《約翰福音》第十章30-35節的一則小故事:「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如同今天的傳道人、牧師)、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又有一個利未人(協助傳道工作的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在傳統的猶太人眼中不潔淨之族群)、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故事中的祭司與利未人,作為神職人員,平日翻書般的做作、無意識的歌誦,卻沒活出「神愛世人」的真諦,尚且不如他們以往所歧視的撒馬利亞人,我不禁感慨:現實中不也一堆如斯人士嗎?
(以上言論並無刻意影射什麼真實人物,純粹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