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小說2013-10-15 16:47

【活動】現實

作者:歷史謎團

附上上個月的活動文:魔法

分開閱讀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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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線電斷斷續續的沙沙聲響打破車內的寂靜,一名女性警察調度員的聲音傳了過來:『各單位注意,我們有10-93F狀況,可能10-10。位於第八大道W122街F公寓3號,等待單位回應……K』

  對於一名沒有接受過專業訓練的人來說,上述這段話或許不具有任何意義。相對的,即便是才剛剛從警校畢業不久,二十三歲,不僅社會經驗淺薄,連資歷都只有三個多月的菜鳥巡警,他也一定聽得懂對方句中所使用的語言--更精準地說,後者所敘述的就是我。

  在聽到無線電傳來的訊息之後,我立刻抓起車內對講機並回報:「這裡是米契爾,即將對此事件反應……K」

  「10-4(收到),米契爾。目前詳細資料無法確認,如有需要請隨時呼叫支援……K」

  「10-4」

  不過一當我掛上無線電對講機,耳邊馬上就響起了責備聲--坐在駕駛座旁的前輩賴瑞.史都華(LarryStewart),他以不耐煩的眼神看著我,接著開口罵道:「笨蛋啊,菜鳥!你幹嘛接起那通無線電?」

  「因為人家在呼叫,而且事發距離這裡也不遠。」我一邊說著一邊發動起警車,無法理解他生氣的理由。

  「那你說說看,10-93F是什麼樣的狀況?」他繼續追問。

  「家庭紛爭和暴力事件。」我回答:「10-10則是可能的犯罪事件。」

  「沒錯!」賴瑞大嘆一口氣,說:「在這一行裡頭,最煩人且困難的就是處理人家的家務事,你懂嗎?」

  我不解地搖搖頭。

  賴瑞也搖了搖頭,不過無奈成分居多。他說:「這種事情到最後都沒什麼好結果,畢竟是別人自己家的事情,外人根本就無法解決。我還寧願去追銀行搶匪嘞!」

  我偷瞄了賴瑞一眼;他是名身高五呎七吋,體重近兩百五十磅,身材矮胖的布魯克林人。年近五十的他已經在警界中服務超過二十五年,他也同時是我的訓練警官。我記得坐上他的車上的第一天,這老傢伙開口的一句就是:『把以前學校學的都忘光吧,那些東西根本連個屁都不是。』唔,以一名前輩來講,他實在是個奇杷。

  我的視線不禁往對方一圈又一圈厚厚的肥肚肉上飄去。他剛剛說自己寧願去追銀行搶匪嗎?我猜想那名搶匪是不是跟他一樣身材過重,跑起來不到一百公尺就會起喘吁吁。或者每天早上都必須吃上一頓高熱量甜點來提振精神,以為接下來的犯罪做好準備?幸好賴瑞明年就要退休了,要不然我猜他應該過不了明年的體能檢測。

  「看啥,菜鳥?」

  「沒什麼。」我面帶微笑地說。

***

  時間是下午六點整,我和賴瑞駕著警車抵達了目的地--位於哈林區(Harlem)中的某一棟公寓。

  哈林區,它曾經就是最為混亂的曼哈頓社區;曾幾何時,這裡是紐約曼哈頓中最惡名昭彰的幾個地區之一。由於長久以來對毒品問題的漠視,幾近縱容黑幫的橫行,紐約市的犯罪率在一九八零年代至九零年代初攀登到了巔峰,其治安更爛到一種無可抹滅的地步,如今依然在在地市民口耳相傳;這可不是一段值得驕傲的歷史。以一九九零年單年為例,紐約市總計便發生了兩千多件兇殺案,十四萬件車輛竊盜案,每小時有十六台車輛不翼而飛……在紐約市當警察,你不是個腐敗又無能的傢伙,那麼就是有勇無謀。

  終於,忍無可忍的政府在一九九年四年引進了破窗(Broken windowstheory)和電腦統計(Comp Stat)兩大理論,為警界的反撲做好了充足準備功課。由新上任市長魯迪朱利安尼(RudyGiuliani)帶領,連同無數男女執法人員的努力不懈,這座被稱為罪惡之都的城市犯罪率不停地下滑再下滑。如今,就在二零零七年的今天紐約市搖身一變,成為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這大概是過去人們所想像不到的。

  不過正因為紐約市安全得來不易,警察反而不能有所放鬆,對犯罪也採用零容忍的態度。即使哈林區比起過去還要安全數百倍,但並不意味著它完美無缺。只要是有人住的地方就必定會有犯罪發生,這種必然現象是所有警察都銘記在心的。

  在事發地點附近停好警車後,我和賴瑞一同走入一棟典型的五層樓哈林區公寓。可是一來到調度員口中所說的三號房門的時候,我們發現到它是半開著的。大門與門框之間透露出微微一條細縫,很明顯並沒有鎖緊。這在紐約市……或任何大都會中都是非常不妥的。

  賴瑞對我點了點頭,接著我們倆一同從腰際間拔出自己的武器--史密斯威森製的點三八手槍,紐約市警察的制式武器之一--賴瑞首先推開大門,小心翼翼地走進去,我則保持在他一步之後的距離,以防止任何人從旁或後頭偷襲。

  通常在進入其他人家房子的時候,一般人都能立即推斷出對方的裝潢風格;東方或西洋式、地中海或英格蘭風、戰前(pre-war)或八零年代……等等。然而,這是我第一次無法對眼前的景象做出判斷。彈簧彷彿隨時都會蹦出來的破爛沙發,一看就知道是廉價品的簡陋木桌和椅子,以及貌似是十幾年前款式的電視。這個家無不充滿陳舊的霉味,地面上掉了食物碎屑,垃圾桶裡頭的垃圾也積得滿出來。不用多聰明的人都看得出來住在這個地方的人前途並不怎麼光明;至少,那個人得多在乎環境整潔一點。

  如果僅止於此的話,我和賴瑞還不會提高警覺;我們注意到現場有打鬥痕跡。桌椅皆倒在地上,大多數物品也都被翻倒,以不自然的方式掉落在各個角落,彷彿經歷過一場只發生在室內的風暴。就某種意義而言,這確實是股風暴。

  被稱為家暴的風暴。

  我們倆雙手持槍,緩緩地、小心翼翼地走到走廊盡頭。待確認客廳和廁所沒有人影之後,我們一同向右轉向貌似是主臥室的房間,賴瑞首先進去,我則在他背後提供掩護。

  「狗屎。」賴瑞的聲音從房間內傳了出來。

  一腳踏入房內,眼前赫然映入一片染了血的床單,以及一名倒臥於床邊的年輕女性。在你詢問或懷疑以前,不,她還活著。而且床單也沒有像某些恐怖電影一樣呈鮮紅狀,純白的只是沾了不少的血滴而已。但是那名年約二十多歲的黑人女子臉上倒流了不少血,大部分都是鼻血。由於衣服被扯壞一半,瘀青自裸露的肩膀和手臂顯現,鼻青臉腫的她看起來真的就跟一團狗屎沒兩樣。

  不過更糟的還再後頭,傷者並不只有年輕女子一人。倒在她身旁的還有另一名年約六歲的小男孩,大概是她的小孩吧。他同樣全身傷痕累累的。儘管外表不像媽媽那麼糟糕,但他的鼻口間只吐出微弱的呼吸,胸口不規律地起伏,好像隨時都會停止。

  「叫救護車!」賴瑞,這名矮胖的警官對著我命令道,然後馬上蹲下來確認傷者的意識。他的反應動作之快,有一瞬間我幾乎忘了眼前這附身軀重達兩百五十多磅。

  他以從沒有對我用過的溫柔口吻安撫著小男孩,以及他的母親:「不要擔心,我們是警察。你們現在安全了。」然後他轉過頭向我吼道:「你還要呆愣在那看多久?過來幫忙!」

  「嗯,喔!」我含糊地回應。

  我輕輕將小男孩平躺於地面上,以自己在警校學習過的一招半式檢查他的身體狀況。我猜他曾被重重摔倒或跌倒在地上,額頭附近依舊看得見清晰的傷痕;當然,是非自然的。小男孩的腹部甚至被踹了好幾下,他的內臟鐵定因此受到損傷了。

  混蛋!

  一股怒火油然而生,究竟是誰會對這樣無辜的孩童動手?雖然曾聽說過無數家暴事件,但這是我首次親眼見上被打得遍體鱗傷的孩童,這讓我的情緒在極度同情和極端憤怒之間搖擺不定。

  另一方面,賴瑞正在跟那名母親溝通藉以瞭解詳情。我側耳聽著他們的談話,試圖從字句中找出必須為這起事件負責的傢伙。

  「妳聽得到我說話嗎?」賴瑞向對方問道。

  她點點頭。

  「妳叫什麼名字?」

  「泰瑞莎。」

  「很好,泰瑞莎。能請妳告訴我這裡發生了什麼事?」

  「我男朋友他--」

  話才說到一半,走廊那頭立刻響起了一傳串搖搖晃晃的腳步聲。我們全都不約而同地轉過頭往房門的方向望去。

  一名身高約五呎又十一吋,身材結實,皮膚黝黑的精壯男子正好走入我們所在的房內。前腳才剛踏入室內的地板,他便停止了移動。望著房間內的不速之客,他愣愣地盯的我們看。

  我們也是。

  猶如被梅杜莎的詛咒之眼所盯上,我、賴瑞,以及那名壯碩的非裔男子石化般地定格住身子;又有如身旁流逝的時間停止了似的。在這幾乎永恆的剎那,我們所做的僅是凝視著彼此,三雙眼睛直盯著對方,身體則沒有半點動作。

  不過這個情況只維持住幾秒而已,因為下個瞬間他馬上轉過身拔腿狂奔。

  「抓住那狗娘養的!」賴瑞吼道。

  「我以為你比較喜歡追逐犯人?」

  「閉上嘴給我追!」

  「收到。」

  縱使賴瑞沒有下達這個命令,我也會立即衝上去逮捕這傢伙。沒有證據也還沒開始調查,但單憑自己的直覺,我猜測他大概就是造成這一場家暴的罪魁禍首……不,鐵定是他無誤!

  以下是追逐經過:

  嫌犯逃跑了。

  我在他背後追著不放。

  他加快腳步了。

  我也是。

  唔,他跑入對街轉角。

  我跟上。

  天啊,這傢伙腳程快得跟什麼一樣,背影越來越小了。

  我開始懷疑自己每天的晨跑到底有沒有意義。

  想過馬路甩過我……啊哈,他被來車擋住,太好了!

  抓住嫌犯一隻手。

  現在我們倆都扭打到地上。

  把他壓在地上,我佔了上風。

  我抓得住他嗎?

  不行,嫌犯仍試著抵抗……強烈抵抗。

  沒有時間拿電擊槍了。

  必須給他一拳。

  該打得多重?

  記得不要瞄準臉部。

  會在法庭上提出來嗎?

  管他的。

  出手:朝嫌犯的後腦敲了一拳。

  結果:嫌犯只安靜了一會,但接著又開始扭動起身子。

  得呼叫支援。

  我幹,他掙脫了!

  第二輪追逐開始。

  我快喘不過氣來了。

  裝備怎麼他媽的這麼重!

  我看起來一定很黜。

  一條街……

  兩條街……

  早知道剛剛下應該手狠一點!

  嫌犯又鑽入小巷裡頭,我跟了進去。

  啊,在那裡,別想跑!

  該死的,我需要支援協助。

  「需要幫忙嗎,警察先生?」

  啥?

  「請問你需要幫忙嗎,警察先生?」

  到底是誰在說話?

  「我」

  誰?

  ……

  ………

  我不曉得【她】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也不清楚【她】究竟是在哪個時間點發現我的;我只知道直到這個當下,正在追逐著嫌犯的我,身旁突然憑空貌出了另一個不速之客。

  【她】--年紀約高中生不等的年輕女性,身上穿著代有荷葉邊的白上衣和粉色短裙,黃金色的長髮直達腰際,跟隨著主人快速移動的腳步上下飄逸著。渾身散發和這個城市格格不入的氣息。這名五官端正,甚至稱得上絕美的美少女就這麼跟在我旁邊,奔跑著。

  「老天爺,是魔法少女!」我不自覺地大喊,卻發現自己浪費了無謂的體力。

  「很奇怪嗎?」她冷冷地問。

  當然……我原本想這麼回答,但仔細一想後又決定閉上嘴。

  事實上,這一名神奇少女曾在二十多年前現身於這座城市內,大概是介於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三年期間吧?而那正好是紐約市治安最糟糕、做墮落的時期。當時的她不停奔波於城市各處,解決大小紛爭或協助警方逮捕犯人,行蹤捉摸不定,卻總能在危急的時刻出現……僅管警方高層從未表彰過她的行徑,甚至公開呼籲她別再多管閒事。

  奇怪歸奇怪、詭異歸詭異,那時候的她確實傳為一段佳話,當年有些員警還寫過關於她的事蹟。最終,這名少女在紐約市逐漸好轉的那幾年消失蹤影,其存在成為了無人能解開的謎團,如今更演變成都市傳說。身為NYPD的一員,你不可能沒有聽過她的故事。

  如今,她又再度回來了,而且外觀上一點改變都沒有。除了......

  她的胸部是不是比照片上看起來還要大?

  「你是在性騷擾,或只是單純好奇我胸口上的緞帶是怎麼繫呢?」魔法少女的嗓音滑入耳中,悅耳但也冰冷,彷彿毫無溫度。

  「抱、抱歉!」我上氣不接下氣地說。

  我發現少女似乎刻意地保持和我相同的速度,臉不紅氣不喘,這倒讓我有些光火……

  我覺得自己已經跑得很快了!

  「我再問你一次,警察先生。」魔法少女問:「你需不需要幫忙?」

  「幫忙什麼的……才不……」

  我將到口的拒絕吞了回去,眼看嫌犯慢慢拉大和我的距離,再這麼下去我鐵定會追丟對方。可是另一方面,叫我去要求一名小女孩幫忙也實在太丟人了。難不成警校的訓練都是假的?

  正當我猶豫不決的時候,魔法少女將目光看向他處,並故意以少了抑揚頓挫的平板口吻說:「啊啊,我只是一位剛剛好路過的模範市民,正巧看見辛勤的警察先生正在追逐一名嫌疑犯,我該不該出手幫助他呢?」

  妳竟然來這一招!

  「世間巧合無奇不有,你說對吧?」她繼續用極其乾澀的語調說道:「除此之外,假使紐約本地居民與執法人員相互漠視對方的話,那麼對雙方而言都不是件好事,被媒體知道後還得了。你同意嗎,警察先生?」

  擺明是讓我沒選擇餘地嘛!

  「好啦!好啦!」我無奈地大喊:「拜託妳幫幫我總行了吧,魔法少女小姐?」

  「收到。」

  幾乎是一瞬間,原本仍舊跑在我身旁的少女整個人一躍而起;不僅僅是讓跳高選手都要感到汗顏,那已經達到非人類所能觸及的程。她使用著如此強悍的跳躍力,轉瞬間就飛越過跑在前頭的嫌犯,並且輕盈地在對方面前落地。她的動作一氣呵成,姿態優雅,彷彿不費吹灰之力。

  簡直就是怪物……啊不對,是魔法!

  「滾開!」嫌犯一邊大吼一邊衝向魔法少女,打算將身材纖瘦的她給撞開。

  這個決定當下就被證明是錯誤的。

  只見魔法少女稍微側身,眨眼間伸出的雙手則將抓住對方的衣領,然後以類似於柔道的技巧把他舉過了自己的肩膀,最後重重摔到堅硬的水泥地面,後者發出一聲哀鳴後,痛得癱軟在地。整個過程短短不到三秒,幾乎要讓人以為她施展什麼技巧……這個嘛,與她纖細手臂不相襯的怪力應該可以稱作為某種魔法吧。

  「你犯了兩個大忌,先生。」這時魔法少女以一副正經八百的口吻說:「第一,在公共場所亂跑可能會撞倒老人或小孩,那是非常糟糕的。第二,在紐約市大街上奔跑可是會被認為腦子有病的。」

  「結果錯是在此嗎?」我碎碎念道。

  經歷過幾近十分多鐘的追逐,我終於上前將這混蛋給銬上。要不是我今天心血來潮想測試自己的腳程速度,我早就直接拿槍了當他的腿了。不過當我抓著嫌犯回到住處的路途上,魔法少女始終跟在我身旁不放,好像怕我把事情搞砸。

  「謝謝,如果妳是想聽這句話。」我說。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市民,如此而已。」她回應道,聲音冷淡得根本不把我放在眼裡。「現在正巧跟在一名剛抓住嫌犯的警察旁邊,很湊巧對吧?」

  巧你個頭!

  我沒把這句話說出口。

  等到我們回到嫌犯住處的時候,一台救護車停在外頭,而傷者--也就是那名年紀輕輕的女性母親和小男孩正好被救護人員推上車。女子的臉部包裹住繃帶,小男孩身上的傷也是。

  我把嫌犯交給前來支援的其他員警,然後走向賴瑞。「嗨,我逮到人了。」

  「怎麼這麼慢!」

  「抱歉,出了點差錯。」雖然不想滅自己威風,但我還是指了指站在旁邊的魔髮少女,說:「這位小姐幫我逮到了嫌犯。」

  「妳竟然讓平民……而且還是小女孩幫妳?她又是打哪來的?」

  賴瑞望向一旁的金髮少女,結果目光中的怒意瞬間消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驚愕……形容為驚駭可能更為恰當。瞠目結舌、目瞪口呆……不管使用哪一種形容方式,他的呈現出無比驚呆的模樣。賴瑞甚至還不自覺地向後退了兩三步,好似少女的身旁正散發出的強烈氣場,逼得他幾乎走頭無路。

  「狗屎!」他喊道。

  「你們認識?」我明知故問。

  「廢話!」他向我大吼:「我當然認識她。八零年代時只要一提到她的名字,就能夠讓所有凶惡罪犯屁滾尿;更別說警察了。我以前執勤偷懶就被她找過好幾次麻煩。」

  無視賴瑞幾乎扭曲的面容,魔法少女仍保持那一副撲克臉。「究竟發生了什麼事,警察先生?」她詢問。她的嗓音中彷彿也帶有魔力,冷酷得讓人無法不從。

  這倒和傳說中開朗且和藹的形象天差地遠,我不禁聯想到過去聽說過的傳聞。

  賴瑞大嘆一口氣,接著他無奈地回答:「這位女性傷者的男友向她借錢不成,又因為酒醉的緣故,當場痛毆她一頓。她被摔在地上,臉上帶有撕裂傷,倒地後還被男友踢了好幾回。一旁的小孩哭鬧不只讓他心煩氣躁,所以也免不了拳打腳踢。初步檢測有好幾處骨折,現在正要被送到醫院。」

  「而我們則要把這混蛋送入警局看守所。」我接著說,音量刻意大到足以讓他和眾人聽見。

  沒想到坐在救護車邊接受協助的母親忽然對我高聲喊道:「你到底在說什麼?你不能逮捕他!」

  什麼鬼?這是我當下的反應。

  「這男的剛剛才把妳和妳的小孩痛打一頓,妳卻不想要我們逮捕他?」我試著向她解釋最基本的概念:「聽著,只要他一離開後,你們倆便沒有安全問題了。」

  這時年輕母親搖了搖頭,她用沒包覆上沙布的另一隻眼直視著我,眼神裡沒有隱藏任何情緒。她以最真心的口吻說:「聽著,我愛艾瑞克(大概就是男友的名字)。如果他進了監獄,那誰又來負責養我和我的孩子?我沒有錢,家人又住在國外。我……我需要艾瑞克,他平時都很照顧我和我的孩子。我愛他。」

  什麼鬼東東!這是我當下第二個反應。

  「告訴他們你愛我,親愛的!告訴這些臭條子!」男友的聲音突然從警車那頭傳來。

  「閉上你的狗嘴!」賴瑞一邊大罵一邊走過去制止對方的胡鬧。

  我走向年輕母親,問:「你是認真的嗎,泰瑞莎小姐?」

  「拜託你,我真的不想要控告我男友。」

  面對這樣子的反應,我只能無奈地說:「我們先把妳送到醫院去。假如妳仍決意不提告的話,明早可以向本地的檢察署撤銷控訴。但是不管如何,你男友都得在拘留所過上一整晚。」

  她點點頭,眼神有些茫然。

  我目送這名渾身是傷的母親離去,心裡頭頓時湧上一股無法用文字所去形容的苦悶。我詢問著自己,是我瘋了還是這個世界亂了?難道她一點都不在乎自己的人生安全嗎?她難道不想要個健全的家讓自己的孩子成長嗎?抑或是她根本就辦不到……

  「有些事情永遠都不會改變。」耳邊傳來魔法少女無可奈何的語調。「被告會作出一些他做不到的承諾,告訴那女的一切都會變好之類的鬼話,然後某天他又會喝個爛醉、然後他又會痛打他的伴侶一頓。這就是所謂的暴力循環。」

  我發現她正雙手抱胸,身子斜靠在一旁的牆上。盡管嚴肅的臉龐乃是一副習慣成自然的表情,卻又隱藏不了對眼前所見之物的厭惡。賴瑞,也就是我的前輩同樣站在魔法少女身旁,年歲相差近三十歲的兩人擺著同樣的姿勢,甚至連神情都十足地神似;我第一次發覺到這兩人似乎都經歷過相同經驗、見過相同事物。一瞬間,魔法少女看起來就像老了好幾歲,目光透露出飽受風霜的光芒。

  賴瑞撇了撇嘴,說:「這傢伙大概會無罪開釋吧。」

  「就跟以往一樣,」魔法少女聳聳肩回應:「最常見的家暴現象;女人遭到自己的丈夫或男友以暴力相待,有時連孩童都得一起遭殃。可是出於經濟不獨立或家庭因素的等情況,她們又不得不跟這些敗類住在同個屋簷下,承受肉體和精神虐待。」

  「就算看再多次也沒辦法習慣,妳說對吧?」

  「是啊。」

  他們同時間嘆了口氣。

  接著,賴歲從胸口口袋中掏出香菸盒和香菸。每當他想忘記什麼討人厭事情的時候,他總會吞雲吐霧起來,我知道這是賴瑞的習慣。

  「幹嘛?」看見魔法少女伸出一隻手,賴瑞狐疑地問道

  「我也要一根。」她一本正經地說,不像在開玩笑。

  賴瑞把菸盒收回口袋,說:「明年我就要退休享受天倫之樂了,我才不要在眾目睽睽之下給一名看似未成年的小女孩吸菸。惹上麻煩是算在我頭上的。」

  「連久違不見的老朋友也不給?」

  「正因為是妳才不給。」

  「小氣鬼。」

  這回兩個人都笑了,但我卻能夠從中聽出一絲苦澀。

***

  隔天一早,我人來到了法院進行作證。

  站在我身旁的是一名成熟貌美的金髮美女。她是位負責此案件的地區助理檢察官,簡稱為ADA;不過以三十多歲的年紀來看,就算她隨時升遷為代理地方檢察官(DDA)也不奇怪。銳利的目光透過細長的無框眼鏡鏡片射出來,充滿老練且沉穩的氣息。她的面龐上莊嚴與思維的成分比快樂要多,這足使神態上擁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強烈自信;當然,笑容也可以很恰合於她的臉。

  坐在庭審室另一頭的,是那位對女友施暴的男子,以及他的辯護律師。與檢察官一方完全相反,這名辯護律師一看就知道才剛畢業於法學院,實戰經驗顯然比前者要少。他三不五時就會擦拭額頭上冒出的汗珠,雙腳也緊張得不停抖動,惹得連法官都不禁皺起眉頭。

  「所以說……」法官清了清喉嚨,說:「現在是怎麼樣,檢察官?」

  「法官大人,本案子的原告決定撤銷告訴。她說她會原諒被告的昨日的舉動。」

  法官面無表情地掃視了在場每一個人,翻了翻桌上的紙張,然後問道:「我記得這件案子中牽扯上一名受虐的六歲孩童。相關保護機構有任何處理動作嗎?」

  女檢察官搖搖頭,以冰冷的口吻回答:「法官大人,我剛剛和他們談過話,機構指出在沒有家人完全合作的情況下,他們不會追蹤這個案子。他們說沒有足夠人力處理毫無意義的事件。」

  我看得出法官有點火大,但他依然以冷漠的態度看了看底下這群人,並以冷漠的口吻說:「這樣子的話我別無選擇,只好當庭釋放被告。」

  「什麼--」就在我差點叫出聲音來的時候,女檢察官椅子下的那隻腳踢了我一下,當場令我閉上了嘴。

  法官的槌子就在此時重重地敲下。
  
***

  法院外頭,我憤怒地對著那名女檢察官喊道:「為什麼那傢伙可以逍遙法外?為什麼他可以不用為自己所作的事負責?話又說回來,我以為妳至少可以用孩子的事情來壓他!」

  「那女的原本就並沒有意願提告,更不用扯到孩子了。」

  「那是因為妳根本就沒有努力過!」

  「這和努力跟不努力一點關係都沒有。」女檢察官皺起眉頭,問:「你是不是還搞不清楚狀況?」

  「你說什麼?!」

  「不好意思,沃克小姐。」這時候賴瑞氣喘吁吁地跑了過來,連聲向女檢察官道歉,並用手肘捅了桶我。

  「你不要在這丟人現眼了,米契爾!」
  
  「沒事的。」她淡淡地說,平靜……甚至稍嫌過度冰冷的臉孔上看不出半點情緒反應。我不禁懷疑這女的到底有笑過嗎?我是說,發自內心地微笑?

  「聽著,」女檢察官緩緩地解釋,就向在對一個小學生說教似的。「世界上有兩種人,幫助人和受幫助的人;如果後者不想要接受幫助,那前者也拿他們沒辦法。法院和法律終究是被動的,菜鳥警察。」

  她的眼神既冷淡又無情,讓我產生一股熟悉的感受。
  
  我究竟是在哪看過這雙眼睛?

  「縱使再怎麼努力,那也是其他人的事情。」她緩緩地道:「畢竟,我也只是一名普通的市民罷了。」

  語畢,女檢察官轉身就走,留下一臉茫然的我佇足於原地。

***

  這算是後話了。

  一個月之後,泰瑞莎被自己的同居男友(也就是有前科的那位)給殺害了;原因是後者酒醉下意外打死了她。

  而起訴兇手的正是同樣一位女檢察官,她因而從ADA升上了DDA的位置。

  這一切都是巧合嗎?還是說預測好的呢?唔,我不曉得。我無法瞭解殺人與被殺、幫人與被幫助背後的哲理,如果它們有哲理可言的話。更別說什麼複雜的陰謀論了。

  說到底,執法人員也只是一群普通的市民。我們做著不平凡的工作,並試著讓其他人都過著平凡的生活。

  說到底,我也只是一名普通的市民而已……



現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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