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社會上網友在網路遭受網友威脅之案件層出不窮
特別發表此文章供網友做參考
當遭受網友威脅時該如何處置?
(例如~脅迫公布裸照或不堪私事強迫交往~或是以散佈聳動謠言作為威脅等等)
相關條文如下:
-----------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要件:
1.須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
「加害」,指以不法之手段施以危害。
「加害之客體」則為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採列舉制)。
「恐嚇」,將上述不法害惡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他
人」,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他人」,指恐嚇特定之一人或數人,
2..須致生危害於安全
「危害」,指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
「安全」,指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發生恐懼.心理產生不安全感,但不發生客觀上之危害為要件。
致生危害於安全,係指受惡之通知者,因受恐嚇,產生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
在恐嚇者,不必真有加害之意思,更不能真有加害之行為。
------------
檢舉方法:
1.請拍攝下跟脅迫者的網路對話紀錄~或是電話錄音~
例如:
脅迫者:我已經查到你上班的地方了~XX公司嘛~如果你不答應跟我交往~等著被鬧吧~哈哈哈
等等相關威脅恐嚇詞句~
(並附上該名網路資料~例如:巴哈姆特ID:boane暱稱:小安~e-mail信箱等資料~方便警方查緝)
2.請至網路刑事警察局便民服務專區-線上檢舉信箱檢舉
網址: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並至鄰近警局做好後續報案手續
-------------
網路雖擁有隱蔽性~但不代表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由衷希望各位女性如有遇到相關事件~請不要屈服~勇敢站出來
惡人沒膽~他只是賭你不敢報案
希望大家告訴大家~能有效遏止網路犯罪~
P.S.刑法第三百○五條的「恐嚇罪」,是屬於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
=也就是說一旦提告將無法撤銷告訴,也請欲使用此手段之網友三思而後行。
~未滿18歲須請父母陪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