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4-07-08 23:58

如何增進文筆—多讀&多寫

作者:亞蘇

  我跟希爾德兩個人常常會討論這個問題;不是在討論優劣,或是在討論是否應該齊頭並進,而是「這麼做」之後會產生一個什麼樣的作者?

  我是多寫,大家都知道,希爾德多讀可能比較少人知道,但如果參加過上星期六的心得講座,或是稍微有注意過她的作品的人應該會有點體認;她看過很多作品,我們家的藏書絕大部分是她的,而這其中她大部分是看完的,以閱讀的量跟廣度,她比我多很多這點無庸置疑。(相反的我寫的字數比她多很多這也無庸置疑XDD)

  我們兩個人就是一個多看、一個多寫;我們兩個人所「選擇」的培養方式不同,源自於我們對於寫作這件事情在看法上有根本上的不同;我很早就把目標放在寫作上,很早就希望自己能夠專精於寫作。希爾德卻不然,音樂才是她的本業,歷史則是她在高中、大學時所專精的科目,寫作就如同閱讀只能算是她的興趣。

  但是就算如此,我們對於筆下作品的重視程度卻是一樣的。(甚至可能因為我自己寫得多、作品夠多,所以我有時候反而不會這麼「要求」筆下作品一定要寫到盡善盡美,希爾德寫得少所以會特別注重每一篇作品的完成度跟把握性)再加上她對於小說題材的專精程度比我高,所以雖然產量少,但是每一篇的品質都是相當不錯的;我自己較少執著在某一部作品,我不喜歡不停修修改改,那會讓我有原地打轉的感覺,所以我傾向把經驗帶到後面的作品,利用下一部作修正。

  好,以上這是簡單介紹一下我們兩個人對於筆下作品的看法跟定位;接下來回到這個主題。多讀跟多看,所產生出來的作者,會有什麼樣的差異性?

  當然,這只是個案,也包含個人經驗,只是我想這仍值得做參考,也給我們一個思考的要點;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多讀多寫多體會,這三要素是否非要面面俱到?


不知不覺變成了「多寫派」的信徒

  這是我自創的名詞XD

  我們來檢視一下剛剛所提到的三要素,多讀多寫多體會當中,最有存在感的應該就是多寫,尤其是在有發表作品的情況下。

  為什麼說最有存在感?因為有寫才有作品可以看、可以發表,一個作者的多寫所累積出來的作品就會變成活生生的成長歷程;我會記得我的某部作品是哪個時候寫的,先後順序怎麼樣?後面寫出來的作品與前面相比得到了哪些成長?這難道不算是作者的成長歷程嗎?當然算。

  所以我之前在分享心得的時候有一次提到所謂的「了解自己」,我在寫作的時候也是在觀察自己。我什麼時候發揮得比較好?在寫作前有哪些前置作業要做?我需要哪些條件?根據經驗法則,我怎麼寫作才不會避免斷頭棄坑的問題?我必須說,要累積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夠很自信地預測自己的寫作進度以及預估作品的狀況;我沒有寫大綱的習慣,也不喜歡過度設定,很多都是依賴經驗累積。

  多寫,幫助我很多事情。

  那以我為例子,來看看多寫能夠得到什麼好處;除了擁有很多存稿可以發表之外。

  1.對於故事的節奏以及把握度提升

  這就是經驗的部分。
  我在「了解自己」這篇文章裡曾提過,我最擅長處理的故事字數大概是六到十二萬字之間,這個數字不覺得很熟悉嗎?這是一本言情小說應該具備的下限與上限。(在此就先當作是純字數吧,滿版什麼的先不談)也是很多小說比賽或是出版社收稿件所限定的字數範圍。

  所以如果要在這樣的字數限制裡完成一本作品,我是很有自信能掌握得宜的。故事的節奏就是老掉牙的起承轉合,或是說營造每個段落之間所該花費的字數,把握度所涵蓋的面向很廣泛,包含怎麼使用人物、埋下伏筆、揭露伏筆、邁向結局(或是做為下一部關聯作品的預示)等等都有關,多寫絕對能夠增加這些面向的掌握程度。

  這很容易理解,因為「熟能生巧」;不斷的練習來掌握寫作故事的方法,相對的「卡彈」的機會就會被壓得很低。我的完稿率可以說很高,我還曾經跟葉子吹噓過「只要是我公開發表的作品就絕不斷頭」這種不值得自傲的紀錄XD


  2.充分掌握自己的習性

  這也是多寫得來的。這包括我可以不要依賴大綱跟多餘的設定(我居然說作設定很「多餘」= =a抱歉,這裡完全是以個人的情況為主,有寫大綱跟設定習慣的朋友請不要在意)來完成故事;小則我目前發表過的中篇作品,「不解風情」或是「伽利略」,大到我最近剛完成第五章正在連載的獵.魔者—Aveline,不管是兩萬多字還是超過三十萬字,我幾乎沒有把心思放在這些準備工作上過。

  那是因為我知道自己「可以」這麼做。

  我有過幾次寫了大綱卻沒辦法完成作品的經驗;之前我在寫魔物獵人的同人時也寫過設定,而且針對其信仰、神話的部分花了不少力氣,但目前它們卻還沒能夠完成,雖然說這是自己的問題,但是相對的我了解到一些事情;並非做了相關準備工作就能夠讓自己的寫作工作進行的順利一點,(以經驗告訴我,那只是變得比較「周延」,而不是順利)而反過來說,能把故事寫得順利也未必要做這些準備工作。

  堅信把故事寫出來比較重要,所以我面對作品時通常是要求「先寫再說」!我的下筆可以變得很自信,也很簡單,人物有了,基本事件有了,直接寫,剩下諸如環境之類的相關設定可以慢慢沿路去丟,簡單的說,我可以「且戰且走」。

  斯斯哥在跟社團裡面的成員談話時曾經提到過,我可以這麼做。為什麼?因為寫得夠多,就是這樣,沒有太過特別的理由。

  正因為寫得夠多,對於人物的塑造跟故事環節的組合有相當的把握度,所以一下筆就能寫順、寫得多,不用擔心卡彈;雖然這多少有個人因素的情況在,但我相信這些其實都能靠練習得來。寫得多的好處就在這裡。


  3.文字的穩定度與多變

  穩定度這點特別指在連續不斷的寫作,(可能是四個小時以上的長時間寫作,或是像我現在正在經歷的每天不斷投入都算)能否在這樣的情況下維持住基本的文字順暢度,同時小心段落首尾分明,甚至包含降低錯別字,都算是穩定度的一環。

  或許有些朋友不相信,我公開發表的作品基本上都是寫過一次——就是寫出來的那一次——之後不經修改就貼,當然我發表之前還會再瀏覽一次啦XD差不多都是這樣,我不喜歡修稿,這包括校稿,我知道這個習慣一時半刻還難以改過來,所以對於文字的穩定度我會有所要求。

  一次寫出來的稿子就要能夠見人;至少不要有一堆不夠順暢完整的句子跟段落,錯字別字也要盡量去減少,這是穩定度。多寫能不能有所幫助?有!但是相對的自己本身時時注意也很重要。我不喜歡修稿,但是我很重視我所發表出來的每一篇作品。

  多變化這項要求純屬個人興趣XD我所注意的是能否在不同題材的作品中成功製造出差異性。可以想見,這種差異性的需求也需要多寫來做練習。


  以上是我能想到關於多寫所能得到的好處。幾乎全部都是熟能生巧的項目,我想這證明了一件事,寫作沒有捷徑,多做、多投入相同的事情一定能夠有所進步有所成就。

  另外,在閱讀量的部分我需要做個簡單的說明跟統計以跟希爾德稍微做個比較。

  我寫作的年資截至這篇文章為止是十三年半,前面三年的閱讀數大約是468本言情小說。(以每個星期三本言情小說來估計)後面開始不看言情小說了,轉而看一些題材不同的作品,丹.布朗的作品除了《數位密碼》跟《失落的符號》以外都看完了,宮部美幸的作品我很喜歡,但是看得不多,《糊塗蟲》、《終日》、《誰?》以及《獵捕史奈克》,東野圭吾我只看伽利略系列,所以導致了我的伽利略同人的誕生,萬城目學的作品我們從《鹿男》開始看,回頭補《鴨川荷爾摩》之後一路往下,《豐臣公主》我沒看完,《偉大的咻拉拉砰》買了但是沒有翻。
  另外比較值得說的就是《地海》系列,我只看前三本,《孤雛》、《奇風》跟《故事集》沒看,《群》、《迷霧之子》第一部的最後帝國,還有《烏鴉姬不宜穿華裳》等算是近期的故事。這些都是小說的部分。

  其餘的我會歸類成工具書,例如《改變歷史的五十種動物》、《眾神的植物》、《武器事典》等等的,我還是會翻,當閒書看,只是不一定會看完,我通常會把它們當作字典,需要再去看;雜誌等很多都算是興趣,所以我也會歸類成工具書。

  簡單的說撇開言情小說,我看過的故事其實並不多,我也不喜歡在網路上看文章,所以也不去計算電子書等的數量,所以結論出來了,撇開教科書,純粹論故事來看,我看過的書很可能不超過五百本,當然也不包含漫畫。(我們家藏在書櫃的漫畫可能就將近五百本了……)

  少不少?很少。我看書本來就很有目的性,打從以前看言情小說我就會習慣針對該部作品抒發心得,這部作品好,好在哪裡?不好又怎麼個不好法?這作品的角色描寫得怎麼樣?哪一段描述或是演出最讓我印象深刻?我要怎麼樣才能寫得一樣好?(或是避免犯相同的錯)這些問題在看故事的時候我會一直不斷地問自己,所以後期有很多言情小說是我租回來翻,但是沒看完,常常給我姊催「你到底看完沒有,我要還掉再租其他的」,因為我常常一個禮拜租四本沒看完,所以被斥為浪費。以讀者的角度來看或許稱得上浪費,但以作者吸收研究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不算。

  至於其他類型的閒書在這種目的性的閱讀之下也就可想而知了,會被我稱作為「工具書」不是沒道理的。

  「閱讀」跟「寫作」看似相關聯,但其實本來就是兩碼事,我的興趣可以說紮紮實實建立在寫作上,所以我的閱讀量並不大。

  我的寫作跟閱讀的比例以及成果大概暫時就說到這,接下來我們看看另外一位,也就是我的內人,希爾德的部分。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這是杜甫的名言。

  通常會開始寫作多半是因為受到一些文學作品的刺激,但是如果起頭時沒有好好養成寫作的習慣,一旦放棄之後可能就很難再回頭提筆;我身旁有看過一些這樣的例子。希爾德的寫作習慣就我的標準沒有真正被養成,但是她能不能寫?能。

  不過在敘述她的寫作資歷之前,我要先讓大家看一下她所看過的書。





  以上的照片是我們床底下的收納空間,書櫃上面還有很多,但是因為書櫃上除了書之外還放了很多雜物,我懶得搬,所以沒有拍XD

  這麼多書保守估計應該有三百本以上,還有很多是她丟掉回收掉沒有列入計算的;客廳也還有一些書。再加上她所看過的電子書,超過千本以上我想是輕輕鬆鬆的。杜甫說的萬卷書如果比照現在書本的裝訂,恐怕也差不了太多吧?更重要的是,這邊從頭到尾都沒講到她「租」了多少書來看過。(我已經是把曾經租過書的大部分都概算了)

  如果光買書都超過千本,那加上租過的書或是看完就丟的口袋書,會不會再加上一倍?我覺得很有可能。當然,櫃子上這麼多書她不是每一本都看完,保守估計,七成以上是她看完的,幾乎每一本書她都至少有看過一部分。
  她是真的有所謂「閱讀習慣」的人,把閱讀當作樂趣的人。如果我們的人口可以多個兩到三成像她這樣的民眾,那出版市場肯定會比現在要蓬勃很多的。

  所以「多讀」,她不是問題,甚至比我多上很多,但是就寫作字數來看呢?

  她的小屋,再加上我這邊所發表的「盜墓筆記同人」,如果再加算合寫過的「百年江山同人」,更早期練習的作品加總起來,大概也差不多就十萬字出頭吧?就算二十萬字好了。

  二十萬字差不多是我今年到目前為止寫作字數的總和。(笨蛋貓的八萬多字,CC同人的五萬字以及獵.魔者—Aveline的第五章)我們認識快十年,她就寫這麼多。

  但是就作品的「質」來說,我想幾乎沒有什麼差。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似乎很有道理。

  我們來看一下多讀的她在寫作上有那些特點。

  1.文字的敏銳度很高

  這是我很驚訝的部分,因為有些地方她在看文字的敏銳度甚至超過了我。說句不客氣的話,我可是寫作十三年多,超過五百萬字,而且還是中文系畢業的學生呢!(但她是歷史系,所以系出同源啦XD)

  我舉幾個例子給大家看好了。

  「妖孽,你可知罪嗎?」
  這句話大家有沒有看出什麼問題?

  「你洩漏天機,又改人命運,你怎會沒罪?你怎敢不跪?」
  這類警句在她的作品中感覺俯拾皆是?

  或是像我曾經舉過的例子,在講述動詞的時候……
  「她親手鉸了一朵牡丹。」

  以上的幾個例子是我們聊天的時候常常提的,我認為由小見大,可以在這之中了解到她對於閱讀時以及寫作用詞的精要。

  那句「妖孽,你可知罪嗎?」不是她寫的,她說她看網路小說時看到這句然後大笑,實際上或許很多人都看不出這句話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那個「嗎」是多餘的。完完全全的多餘,如果看作品的朋友可以在第一時間看出這個句子的問題,那就表示對文字的敏感度還不錯;第二句的部分是她寫的,利用音韻以及句型排出這樣的台詞,而且針對使用的氣氛掌握得非常好。第三個句子完全是她把閱讀的發現運用在自己的文章上。那個「鉸」字用的絕佳。

  見多,所以識廣。這跟我的「熟能生巧」是不一樣的,她看過的作品遠比我多,又,她自己特別喜歡東方古裝背景的故事,所以也幾乎只寫這種型態的故事;閱讀故事造成了寫作類型的專一,代表她在這方面的寫作技巧可以鑽研到很精。

  我雖然也會寫古裝作品,甚至可以說是拿手的本行,但在這麼幾年網路小說的洗禮之下,她的見識跟用詞用句已經在我之上了,我能做到的只有在類型上做變化,單純寫古裝作品,就文字掌握上來講,我很可能已經落居下風了。


  2.角色的使用與塑造

  我最喜歡拿她近期所創造的孟婆與蘇蕙來舉例。這兩個人物在目前僅有的篇章來看,一個毫無疑問是扁平人物,另外一個呢?是圓型人物。扁平人物形象單一,所以鮮明立體,這就是孟婆。至於蘇蕙呢?主角的面相必須多元而且深刻,所以屬於圓型人物。當然,我們不知道她故事的後續安排如何,所以孟婆也有可能在情節的推移下變成圓型人物的。

  由於看得多,所以她的人物創造一點也不馬虎,在有限的篇幅以及情節下很精要的把人物寫得鮮活;我是靠練習,她毫無疑問是依賴閱讀而造成的。我還曾經問她,「妳這些年究竟都幹什麼去了?」我懷疑她偷練啊!最簡單的比較就是看看我們兩人曾經共同創作的百年江山。前期的篇章預設色是她寫的,當時她的文字跟寫《彼岸華引》相差也有六、七年左右,在這之中除了稍微早一點的「盜墓筆記同人」之外,我還真沒看過她寫了什麼小說作品,但是兩者之間不管是筆力還是情節變化的功力根本天差地別。問題是她在那之後沒寫作品,我可是又狂寫了一百萬字以上才來到現在這個狀況。

  亞蘇:「可以把我的一百萬字還給我嗎= =?」


  3.考究與資料

  這是她歷史系的拿手項目。

  在上個禮拜的活動,她把如何找尋資料,詳加考察的方法告訴我們了。再加上她擁有的閱讀量,以及日文方面的專長,我只能說,我想找什麼資料基本上靠她就對了。

  尤其是在寫一些比較需要詳實描述的東西,她就能夠結合原本擁有的筆力再加上找到的資料,把所學完整的用在作品上。如果單就這方面來看,我大概是沒有辦法寫出她的作品的質了。


  單靠閱讀,就能夠呈現這樣的實力嗎?我必須說,對,單就作品本身來看,她可能還在我之上,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這句話絕對不是假的。

  但是只依靠單純的閱讀就夠了嗎?這句話用在我這個多寫多產的作者也一樣,以我的情況,只要多寫就可以了嗎?

  我們要來討論一下第三個要素,而這才是造就我跟希爾德為什麼看似殊途,卻能呈現出近乎相同的作品的原因。


我已經強調很多次了!

  這個子標有點太過口語的嫌疑,但這是我的真心話。

  多體會、多觀察、多思考。我把閱讀這個部分全部帶上了目的性,所以不是光寫而已,我在思考;從學生到服役再到工作,我有所成長,我的經歷跟體會都變成我寫作的養分,我是在觀察、思考。
  我坐公車的時候很喜歡坐在最後一排。我某次去台南的時候坐上高鐵與台南火車站的區間車,在那裡看到了一個阿嬤帶著一個大約四歲左右的小女生,很耐心的陪她玩遊戲說順口溜,我姊回來的時候跟她女兒居然還在念我們那個年代的「一角兩角三角形,四角五角六角半……」,妳錯了老姊!現在流行的是「兩隻手指頭~變啊變啊變成小白兔~」是這樣!我聽到的是這樣!啊還是說這個其實也流傳已久啊?

  如果我寫小孩子,我一定會把以前踢毽子吊單槓等經歷給寫下去,我們以前看的雷神王、元氣小子、勇者特急什麼的可能都已經落伍了,但對小男生來說(尤其是剛好經歷過巨大機器人風潮的我們!),那些都是最帥的,無可取代的記憶;至少比小孩子開始就玩神魔之塔要健康一點!XDD

  同樣的,我們體察日常生活是這樣,對於閱讀的作品也是這樣。希爾德很喜歡彼得.梅爾的書,《山居歲月》、《普羅旺斯AtoZ》、《關於品味》等等,她自己也很愛看旅遊生活頻道的節目,還有很多各式各樣的閒書,她看的書非常多樣化,也造就了她在看故事、詮釋角色時獨一無二的角度,就某種意義來說,這就是豐富體驗的方式。我在這方面則是看節目做筆記補足,但,還是目的性XD抱持著可能會用到的角度去做收集,我想我大概很難純粹為了興趣吧?

  我們一個人多寫,一個人多看,在認識多年以後下筆所寫出來的東西之所以這麼相似,(我指的是品質跟程度上的類似)關鍵的共通點在於,原來我們的日子跟時間都沒有白過。所以我們與時俱進,只是我的優勢在於寫作故事上有很多很多的環節依賴熟能生巧,所以我的寫作速度快很多,我只要一個想法成立,很可能一本故事就能被我串出來;希爾德在醞釀故事比較像是釀酒或是做味噌等傳統工藝,質地精純,但就是快不來。但造成這種差異還有一個根本上的不同,我早就把寫作當作一輩子應該要去做的事情,最適合的職業;她則始終把寫作當作興趣看待。我的寫作總是豁盡全力,她可以不要跟其他人比速度論人氣。只有作品品質是唯一的要求。


多寫、多讀、多體會

  我的詮釋還是動能最重要。這跟當初寫「自覺的寫作」時完全一樣。寫不出來就什麼也沒有。但是如果寫出來的東西都是毫無條理的,或是甚至濫竽充數,一年、兩年下來就算寫了一百萬、兩百萬,頂多只有字數上的累積是驚人的,沒有質就無法讓自己更進一步。

  我們兩個人一個把大量的精力專注在寫,另一個專注在讀,花同樣的心思去思考、體會。證明了一件事。如果想要在寫作上獲得高度與成長的話,體會與思考反而是最重要的,你可以像希爾德一樣不要寫這麼多,多閱讀、旅行、體會觀察,一下筆就很有可能是《達文西密碼》等級的作品。當然《達文西密碼》只有一本,不是每個人都能這麼走運,但是很多感覺橫空出世的作者就是依循著這個方向而出現的;或是像山德森那樣,在第一部作品問世之前就累積了很多很多的字數,出版只是水到渠成的一步而已。

  這三要素,可以只挑選兩樣來發展。每個人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同樣需要花費大量時間的閱讀跟寫作很明顯只能選擇一種,但只有時時刻刻思考、體察的心是不能麻木的。多讀、多寫選擇一種,但是體會所接觸到的任何事物決定你下筆之後能寫出什麼樣的東西。我們下筆不需要去拚什麼傳世大作,至少寫得動人,寫得讓讀者心有所感,這就是好故事的基本,這就夠了!


  這就是結論。對一個作者來說,不管是多讀也好、多寫也好,終究是可能達到相同的寫作高度的。怎麼選擇?看個人。只是那絕非一蹴可幾,不管是什麼樣的作者都需要累積自己的能量,寫是一種、讀也是一種,作者必須開始去做,才能夠期待收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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