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將來再也沒有任何理由阻止人獸交,阻止人和動物組成家庭。更無法阻止近親結婚。」
這可能是,最中立、最客觀、最沒有宗教、性向、道德觀之內的一個反同性婚姻的論點。
當然,如果我贊成的話,我就不會打這篇文章了,既然看到這麼一篇有意義的文章,不砲一下好像有點對不起我媽生給我的賤嘴。
首先是說到
「沒有任何理由阻止人獸交,阻止人和動物組成家庭。」這句
關於這點,我覺得身為一個人的自由意志
確實是沒有理由阻止
只要他能夠讓他的寵物在法庭上用法官聽得懂的語言宣示
那隻貓(或者狗、蛇、豬、老鼠、兔子、精靈、半獸人、吸血鬼、狼人、抱枕等非人類的物種)說:「牠是基於自由意志而願意和你結婚」的話,我覺得沒什麼理由反對他們組成家庭。
所以,有人獸方面嗜好的朋友,趕快訓練你家的貓(或者狗以及以後省略的物種)說人話吧,成功了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爭取異種戀的婚姻了,希望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再來是
「更無法阻止近親結婚。」這句
其實我一直找不到反對近親結婚的理由啊
基於人類優生學這個偉大的理念
那我們應該先學納粹黨一樣撲殺所有精障和身障才對
關於這點說真的我不贊成
我不知道在這個生育率只剩0.9的國家裡面還堅持家庭為了人類繁衍而存在的人們贊不贊成
我也不知道在這個生育率只剩0.9的國家裡的國民,到底是在維護什麼家庭價值?
要維護家庭價值請先組織工會然後改善這個沒人敢生小孩的國家吧。
最後是要對基督徒說的
很多人認為基督徒都應該反同性戀
這其實好像也沒錯
但我必須說,上帝賜給人類自由意志,最大的決定權就在於要不要聽上帝的話
同性戀或許不符合上帝的喜悅,事實上人類的智慧也是
如果我們的先祖非常順服,沒有違背上帝的旨意我們就沒有今天的文明
要不要順服,是神留給我們的權利
沒有人能決定一個人的自由意志該受到甚麼樣的待遇,除非他的選擇侵犯的其他人的自由
不然制裁權不在人類手上,人類無權使他們有差別待遇,神才有
我是基督徒,我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