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位知名人士吸食大麻而被捕的消息鬧得沸沸揚揚,除了凸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程序正義顯然非常有問題之外(比如說人「消失」了六天才有消息傳出),倒也讓我想起我國(或許不只是我國,而是全部的華人社會)對於「毒品(其實個人比較喜歡「非法藥物」、「不正使用藥物」、「管制藥物」之類的稱呼法)吸食者」的印象。
(幾乎做的都很爛的)政府的反毒廣告中似乎把吸毒者塑造成一個「弱者」、「缺乏主見和意志力的人」,不斷宣傳吸毒是一件「很遜」、「沒用的人才會做的事」的印象。我很懷疑這種汙名化對於實際已經陷入管制藥物成癮的人到底是幫他們還是害他們。(另一方面對於避免新的成癮人口增加的效果個人也很懷疑)
社會上大眾似乎也把吸食非法藥物者視為不可原諒的人,應該關到死最好之類的,比起「病人」更把他們當成「犯罪者」,而且還是罪大惡極啊。當然我想這很大的原因是林則徐和甲午戰爭的緣故吧。
我是不清楚做政府反毒宣傳廣告的人對於真實的非法藥物成癮者了解多少,我個人也不能說有多少認識,不過曾經實際面對許多犯罪者的李茂生教授(說這句話的應該是李老師吧)那句話可真是猶言在耳:「吸毒只有第一次是想要享受,之後都是要脫離痛苦」。反之政府汙名化的反毒廣告似乎只會讓這些不慎掉入毒品陷阱的人更難出來而已(只要吸了一次毒就會被社會貼上沒用之人的標籤,之後想要復出也很困難,然後就只能不斷重蹈覆轍吧),根本是一種社會排除嘛。
當然另一方面不論是政府還是社會對於一度戒毒成功但又再次成癮者的批判更是毫不留情。然而,如果戒毒、戒酒、戒菸都那麼好戒,那為什麼全世界還有那麼多人長年無法脫離這些痛苦?
或許事實上,大部分的人不如自己所設想的、他們對他人所要求的那麼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