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我跟閃光已經要邁入第七年了……
從當年兩個人都還是大學生,然後一路跌跌撞撞吵吵鬧鬧到今天,三不五時已經在討論接下來的人生歷程是啥米了,俺也是快要邁入30歲中年的歐吉桑了啊……(遠望)。
雖然她三不五時就跟我說啥兩個人在一起總有所謂的七年之癢,不過俺對這點還是沒啥很擔心的,畢竟,俺的閃光可是經過國家認證(傳說中的國防部認證許可),經過分手擂台(所謂的快樂數饅頭)的考驗後還能繼續下去的,面對這種狀況,除了跟她打打嘴砲還真的沒啥在煩惱這個的就是(茶)。
所以,因應她所謂的七年之癢,無聊人就來發揮自己很久很久的回憶力量,把兩個人交往這麼長時間的一些記憶深刻之處寫下來吧!就當作是七年禮物了!
那麼,個人跟閃光到底是怎麼認識的呢?
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家老媽。
在我家,是沒有所謂的零用錢這種鬼東西存在的。回想當年為了FF8裡面的巴哈姆特(PVC,價值800圓正),俺可是發揮根性,足足三個月完全不吃中餐,就為了省下那少少的50大洋啊……。
你可以想像在中午時間,教室內充滿了飯菜的飄香味時,打從腸胃中閃出來的疼痛感嗎?那種彷彿有人拿著鐵鎚狠狠的往你的胃砸下去的快感,真是……愉悅啊~~。
想要有額外的收入?那就得從捷運卡的儲值金額下手,一張小朋友,偷儲個八成下去,剩下的省一點就可以達成目的了……。哼哼!我就不信老媽一個月能記住她到底哪個時間給我錢的,這樣作絕對萌呆乃啦!!
成年之後,看到老媽定期的拿出一本厚到起笑的記帳本,我在想,當年的自己還真是天真無邪啊……。
嗯,扯太遠了,總之,國高中就沒有零用錢這種鬼東西存在,那麼大學時代你就更不用想這麼多了。想當年,個人對於哪種社團都沒有興趣,唯獨對於回家社當阿宅這件事情有著很大的熱愛,為啥這麼想回家?當然有原因啊!
1.花錢
2.花錢
3.花錢
4.以此類推……
你喵的不知道出門就是花錢花很兇嗎!!!!!
當時就僅靠老媽一個月給的1000元過活(捷運+吃飯+生活+雜費),客官們,你以為這樣可以讓一個大學生苟活下去嗎?
在7年前,我真的這樣活下來了……。
不過嘛,俺家還有一個最終兵器,我家老姐在!這位可稱為太上皇的強大女性,具有強烈的氣場以及更可怕的實行能力,我在想今天如果她是男的會不會呼風喚雨去了?總之,在她強烈的建議(強迫)之下,俺最後撐了兩年,在大二的時候去打工了……。
想當年,補習班電話生,補習班賣光碟,小M,俺都有涉獵一二,那時的回憶想起來,真是歷歷在目,慘不忍睹……真正有坐到穩,一路快四年的,大概就是餐飲業的服務生了吧。
俺跟我家閃光見面,就是在工作的狀態下認識的。
當時,店裡剛剛進行一陣大換血,該走的走光了,不該走的(像俺)也被迫從外而內,閃光跟她的同學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過來應徵的。詳細的應徵情況其實我不很清楚,要知道,從外而內最重要的就是控場能力以及清理速度要快,絕大部分八成的時間我都在裡面趕著洗啊洗沖啊沖煮啊煮弄啊弄,死在我手上的玻璃製品可真是有夠多的……。
反正等到我真正接觸她的時候,那已經是她們正式上班的時候了。
要談工作時的第一印象的話……
一個很高的女孩,大概比我矮一點而已。(本人174,所以我絕對禁止她穿高跟鞋!俺有相當強烈的大男人主義!!)
一個很乖的女孩,看起來就是文文靜靜和和氣氣的樣子。(跟她說話,八成左右都是我在講,要得道回應真的是比登天還難啊……不過換成女孩子間好像就差挺多的?)
一個渾身充滿了秀氣意味的女孩。(這是好聽的說法,事實上就是做事有點畏畏縮縮,慢個幾拍這樣,常常工作她才弄到一半,我就幾乎全部清光這樣。)
還真是天曉得我最後會跟她在一起啊……。
除了緣份之外,這時候,又得感謝我家老媽了……。
這麼想想,在我一生當中,女人對我的影響可真是巨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