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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5-02-13 15:54

你是抱持著什麼心情提筆呢?

作者:亞蘇

  跟上次一樣,標題之所以下「你」並不特指特定人士,也不限於男性,純粹只是一個泛指的代稱詞。

  這次文章的內容或許不能稱之為辛辣吧?不過還是要請大家斟酌服用
  文內的心理狀態我並沒有經過客觀訪問,而是以主觀的想法判定分析;也歡迎持相反意見的朋友能留言討論。







================我是恐怖的分隔線=================







寫作的本質

  這是一個感覺好像可以拉出來另外一篇文章討論的題目,但對我來說這個問題一點討論的必要也沒有。

  寫作是為了快樂,而且完完全全是作者個人的快樂。但有個大前提:作者是在自主的狀態下提筆。

  你總不能要求大考考生高高興興地去寫考試文章吧!XD(雖然我相信還是會有這種人)

  作者個人的快樂,意謂著不一定別人能夠體會、感受,這是很私人的;而且我強調的這份個人的快樂是「在寫的當下就能夠實際感受到」。我可以很篤定的說,我自己寫了十三年多,只要是基於自主寫作的情況下,我總是快樂的;寫的時候就快樂,更別說完稿之後、發表之後。
  在此一定要說明的一點是,完稿、發表都是做了那個行為、完成那件事情時就快樂,我並不期待任何別人所給予的快樂,所以我才會強調這個快樂是自己的快樂。

  所以寫作的本質,很單純很單純,幾乎沒有別的答案能夠超越這一點了;我為的是一份純然的快樂,所以我自主的寫作。


何謂自主的寫作?

  何謂自主的寫作?

  我的原始解釋是:「在沒有任何外在條件誘因壓力等情況之下,發自內心的從事寫作。」簡單的說就是完全基於個人的選擇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叫做「自主的寫作」。

  沒有外在條件,也就是說沒有跟別人做任何形式上的約束,例如寫賀文。沒有誘因很簡單,就是我寫了這個東西不會得到任何形式的報酬,不管是實質鼓勵或是無形的讚賞,甚至是拿來誇耀「我會寫作文/小說」之類的用途;順帶一提,競賽用的文章是基於想獲得獎賞或是經驗而提筆,也不算完全自主寫作,那是有目的性的。外在壓力上面有提過,例如寫功課、考試作文等,這些更具強制力而寫出來的作品當然更不能稱之為自主。

  所以,我今天寫一篇文章,沒有任何條件、約定,有形無形的誘因,或是任何強制性的壓力,我是完全自主的想寫這樣的文章,這就是自主的寫作;當然這樣的條件很高,我們下筆「或多或少」都會基於某個原因去寫,真正完全因為個人觸動而寫出來的文章很少。
  既然這樣全然自主的情況下很難得,所以我們可以說大部分的情況下我們寫作都不快樂嗎?

  別忘了這並非一個等號;全然自主的情況下的寫作一定是基於純然的快樂,但是想要得到純然的快樂並非一定要在完全自主的寫作下才會產生。

  只要是發自內心的想寫——「我想呈現一篇故事給大家看!」我要寫一部作品,我的目的是「呈現」給大家看,或許不能稱得上完全自主,但是「我想寫」這一點仍是自己選擇的,這樣高度自主的寫作仍然很可能得到應有的快樂;或是「我想磨練自己的技巧!」這樣向上的積極態度,抱持著正面的態度寫作,也能夠在寫作裡得到快樂。

  再強調一次,這樣的快樂仍是很私人的主觀的個人快樂。


呼應自己的內在召喚

  完全自主的情況下少之又少對吧?高度自主的情況也不見得能夠持久。

  但是很多人投入寫作一投入就是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單純一時興起不可能維持這麼長時間;難道就是因為喜歡上寫作時所得到的快樂所以一再投入嗎?

  我要引述一下書本上的說法,同時也可以藉此解釋為什麼有人能夠在寫作上一再獲得回饋,進而發展成長久的快樂。

  在《請問侯文詠》一書中也有類似這樣的標題,「內在召喚」。以侯文詠自己的例子來說,這份內在召喚不是寫作,而是電影。

  某一天,他整理抽屜時,忽然想通了一件事——與其把不要的東西一件件挑出來,不如倒空抽屜,只放進必要的東西;原來整理一個抽屜最需要的不是耐心,而是決心。
  那如果生活也是一個抽屜,什麼是非要不可的呢?他拿出一張紙,在上面寫著:

  1:吃飯、睡覺。
  2:讀書、考試。

  就這麼簡單,但也很空虛,我們一定會發現到這樣只是為了單純求生——第一條是生物基本需求,第二條是進入職場、適應社會前所必須盡到的義務。

  所以他在那張紙上多寫了幾個字:

  1:吃飯、睡覺。
  2:讀書、考試。
  3:電影。

  電影就是他所選擇的內在召喚,所以他變本加厲地看電影,他每看完一場電影就做筆記,紀錄觀影的心得感想,一年下來他可以看三百部以上的電影。

  而這樣的觀影為了什麼?難道是為了日後成為作家做準備?他讀的可是醫學院耶!完全就是因為他自己心裡想做這件事所以不停地看電影,但是日後他成為作家,學生時期看這麼多電影,難道沒有因此加強他的敘事能力跟思辨邏輯?一定有!

  好,讓我們把侯文詠象徵「生活的抽屜」這張紙拿過來,你會在上面寫些什麼?

  1:吃飯、睡覺。
  2:讀書、考試。(出社會的就是「工作、賺錢」。)
  3:寫作。

  是我的話就會這樣改。
  為什麼?

  不為什麼!我想寫作,就這麼簡單!如果電影是侯文詠發自內心的內在召喚,是他自主選擇,放進「生活」這個抽屜的要件,那我為什麼不可以換成「寫作」?

  現在寫作變成我生活的必需品!所以我會怎麼做?拼命的寫對吧?所以我一直寫作,自主的、發自內心的想寫,即便偶有中斷,但這件事一直被我放在心上;因為我提筆就是呼應自己的內在召喚,就這麼簡單!
  就這樣,十三年過去了,我邁入了第十四年的寫作;我從一開始起心動念只是單純、偶然的一次「完全自主」的寫作,體會到寫作的「純然快樂」之後,之後選擇「寫作」當作是我個人的內在召喚。


會痛苦是因為做不到「課題的分離」

  接下來,我要探討的是「有些人主張寫作是痛苦的」這句話。

  老實說,我認為這一點完全沒道理,如果套用《被討厭的勇氣》裡哲學家的口氣,那就是「我堅決否定這句話」。

  但這有個前提,就是上面的「自主的寫作」,如果是學生,因為功課必須交作文,所以告訴我寫作很痛苦,這我能夠體會跟認同;但如果是基於「完全自主」或是「高度自主」的寫作呢?那我會站在堅決否定的立場。

  為什麼?

  很簡單,為什麼你會自願做一件你宣稱是「痛苦」的事情呢?就像是你不喜歡吃檳榔卻不停的吃,然後一邊說很難吃;就像是你自己說「騎腳踏車好辛苦」,卻閒閒假日沒事做,因為今天天氣很好,所以我出門去痛苦地騎一下腳踏車吧?

  這叫做「違反常理」;如果這件事情真的是痛苦的,那又為何要自主的投入時間跟精神去做?

  用阿德勒「目的論」的角度去探討,那就是「宣稱寫作這件事情是痛苦的,對那個人而言是必要的『善』。」這裡的「善」不表示正確、良善、好的等等一般性的解釋,而是指對宣稱的人「有利」。相對的,「惡」就是對宣稱的人「無益」。

  所以並不是寫作很痛苦,而是「對別人宣稱寫作這件事對我而言是痛苦的,對我有利」。為什麼有利?或許是因為這麼一來彰顯自己的特出?想引起別人注意?標新立異?或是其他種種原因。這樣的人,我會說他正在過「不自由的人生」。

  好,或許講這句話的人會反駁:「我的意思不是說寫作的當下或從事這件事很痛苦,而是因為達不到我自己的目標或期望。」

  嗯……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牽扯到「課題的分離」這個問題了。

  這種情況更為常見,我今天花費心思,寫出一篇自認為很滿意、很棒的文章,我把它放到網路上,或是投稿報社、出版社、比賽等,但是因為沒有得到好的回響,或是沒受到採用,所以我為這個結果感到很痛苦,甚至忿忿不平。

  那這樣的話就是「典型的」沒做到課題分離的人。

  我先舉個例子說明什麼是「課題分離」,例如我今天身為一個學生,我的考試成績會引來父母親的關切,我考得好,他們會給予獎賞,我考不好,他們會給予懲罰或是訓誡等等;這樣的父母就是沒做好課題分離的人。

  因為把書讀好是「我自己」的課題;成績是「我自己」的成績,就算因為讀書不用功而進入比較不理想的學校,那也是「我自己」的人生,會對往後造成不利的影響,那理所當然是「我自己」承受。
  這一連串的結果都跟父母親沒有直接的關係,因為不管是學業、成績、報考就讀的學校都是我自己的問題;自己的問題應該自己去關心,怎麼會輪到父母親來干涉呢?

  好,再回到寫作這個問題;想想什麼是作者的課題
  作者只負責把作品寫完對不對?作者的責任範圍就是把手頭的作品寫好;假設我今天非常認真準備資料,用心去寫出一部自己很滿意的作品,我決定用它去投稿比賽;請注意到,在作品投出去,(不管是寄電子郵件還是丟郵筒)投出去的「那一瞬間」,這東西就不是我的課題了。
  把問題換成網路發表也一樣;我把作品張貼在我的個人頁面、小說網站頁面之後,我的課題就結束了。

  至於編輯(讀者)怎麼想,那是他們自己的課題,跟我沒有關係;如果因為比賽落選或是不受讀者喜歡而導致自己心情受影響,那就是跟父母干涉子女學業一樣,是「介入別人的課題」。

  再提一點吧,「作者死亡論」不曉得大家有沒有聽過?作品完成之後,該作品的詮釋就落到讀者身上,作者本身是沒有任何置喙的權力的,頂多只能稱得上一個「具權威性」的讀者而已。

  所以作者的快樂,在寫完、投稿、發表之後,自己的快樂已經享受完了;因為作品投稿有了好結果而高興,或是在讀者間產生好的回響,那是把別人的課題拿來當作自己的課題而高興,這叫什麼?自嗨。同樣的!我把作品丟出去落選了,或是得到不好的迴響之後我感到難過、傷心,或是怨天尤人,這叫做庸人自擾!

  這些都是沒有做到「課題的分離」的典型例子。

  而且,這樣所產生的痛苦也跟「寫作」本身一點關係都沒有!

  當然,說要做到完整的課題分離確實很困難,不過如果去認識阿德勒心理學,或是自己仔細的思考一下;寫作這把「快樂的鑰匙」究竟是掌握在自己手上,還是掌握在別人手上

  當然是掌握在自己手上啊!為什麼我要像一個娃娃一樣,隨著別人的意見起舞呢?身為作者,對作品的掌握確實只到我把作品送出去為止,所以快樂的鑰匙只能開啟這最後一扇門;那麼,身為作者的我們理所當然就只享受到這裡為止!因為這是我們能夠完全掌握的!其他的,諸如評價如何、結果如何,那些都不是我們能掌握的,別人的課題不是我們的課題,所以我們的心情為什麼要受影響呢?為什麼要牽扯到「寫作是痛苦的」呢?這完全是課題沒有分離以及過著不自由的人生的最佳寫照。

  對作者來說,快樂的鑰匙從頭到尾都掌握在自己手上啊。


  我知道光是這樣講,大家一定還是有很多很多難以理解或是接受的地方;不過我想說的,就是這樣了。

  身為作者的我們,應當去享受的是寫作當下的快樂、推敲字句的快樂,我甚至會因為沉浸在故事裡面,隨著故事人物的情緒起伏而感到快樂!不管是構思階段也好、寫作的途中也好、完成的成就感也好,或是把終於把作品送出去的那瞬間,象徵自己的努力與責任已盡也好,那都是快樂的;我實實在在地去享受每一個過程,在寫作的過程中,我認真地活在當下

  這就是我的寫作、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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