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基本設定>>
設定條件註解:
以下設定範圍為 S~F(S>A>B>C>D>E>F)
設C為平均型角色的能力值,因此角色全能力總和的平均值應為C
+-符號為1/3等級略差值 (舉例等差順序:B>B->C+>C,所以C要經3個+的略差值才能成為B)
在完全無裝備和道具影響之下的前提
角色能力:
力量(物理攻擊判斷基準):A
體格(物理防禦判斷基準):C
體質(抗毒抗暈等副狀態判斷基準):C-
耐力(持續作戰能力、氣回覆判斷基準):B
敏捷(人物速度判斷基準):B-
技巧純熟(招式發動成功率判斷基準):C
魔力(魔法攻擊判斷基準):D
魔法抗性(魔法防禦判斷基準):D-
精神(魔力回覆速度判斷基準):C
幸運(運氣判斷基準):D-
以上設定為 S:0、A:1、B:2、C:3、D:3、E:、F:0
且,減:3 加: 0 (略差值) 平均為C 可查驗~
職業分類應屬:近身輸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