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15-05-31 18:06
【FF】角色 嵐依作者:黎風
2015-05-31 18:11黎風:你重點完全放對了WWWWWWWWWWWWWW
2015-05-31 18:12黎風:不是笨蛋的程度而已(X
2015-05-31 18:12黎風:傲嬌大好啊
2015-05-31 18:43黎風:wwwwwwwwwwwwwwwww
2015-05-31 19:32黎風:這種感覺好像也不錯!!!!!wwwwwwwww
不過嵐依比較單純(正色 是擁有少女心的純情傲嬌少年 (夠了#
2015-05-31 21:58黎風:好的
2015-06-01 06:53黎風:就是 當我們燃燒A4影印紙 會需要多少的火 才能燃燒殆盡 用這個當作單位而已
否則窈說一團火 一撮火 太籠統了
2015-06-01 22:46黎風:對於人來說 不會有超過100%的啦XD
2015-06-03 06:38黎風:好
2015-07-20 06:48黎風:XD
2015-07-25 23:13黎風:沒有限定火的來源
2015-07-25 23:18黎風:喔喔,我以為你問的是燃點部分
那,像是藉由酒精燃燒的打火機就是可以的
別人的能力...畢竟要看該能力的敘述
基本上只要是憑空生成、非藉由自然元素,都是不可行的。
至於自己生火的意思是...?
2015-07-25 23:49黎風:呃,我個人覺得 要能夠達到可燃物不斷供應的情況下 很有困難
不過我突然想到五張A4影印紙的火焰量真的挺少的。
"100張A4影印紙約回復1%體力
超過10000張A4影印紙的火焰量將產生抗性 無法憑藉火焰支援回復體力或療傷持續24HR
每一次使用噬火能力最多可吸收3000張A4影印紙的火焰量
只要使用噬火能力,不計吸收量,皆冷卻40分鐘
按照 吸收時間 : A4影印紙的火焰量
→ 1分鐘 : 150(張)
限定使用自然形成的火焰
自然形成的定義是,非使用魔法的火焰,而是透過燃點、可燃物、助燃物,的概念形成。
憑空生成、非藉由自然元素,都是無法使用 噬火 能力。
而燃點可由魔法影響。
使用噬火能力時,無法同時進行其他動作。"
↑這樣改可以嗎?
2015-07-26 06:28黎風:兩種情況都會終止
2015-07-26 15:40黎風:3QQ
2015-07-26 15:46黎風: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