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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5-07-09 15:03

這就是電視遊樂器綜合討論區所謂的斬規?

作者:秀哥

這就是電視遊樂器綜合討論區所謂的斬規?
該板主(電視遊樂器綜合討論區)斬月水桶我60天的理由
說我短時間推文(內容皆不相同也無灌水)

這是去年斬月自己違規推文的情況

這是其他網友的違規

而這是處置結果

明明斬月自己也違規洗板
結果只桶我60天
他自己連個30天都沒桶

至於第一次送件後站方的處置和斬月的辯解
請自己看斬月自己公開的圖片
http://home.gamer.com.tw/homeReplyList.php?owner=KUROSAKI

第二次我再度送件議事堂
結果議事堂說"此案板主處理是基於板規/站規之下,屬於板主權限,並無失職之處。"
首先該板並無此項板規
再者如果是基於板規/站規
那麼為何斬月自己和其他網友違規卻沒有任何處置?
這哪裡有"基於板規/站規之下"?
而議事堂卻完全無視這幾點
只看的到我的部分?
更別提斬月從7/5後就單向完全放棄溝通
站方也無視這點

檢舉站內信挑釁用詞的部分也被說跟本案無關
明明不是有這條規定嗎?
情緒化用詞之懲處嚴禁使用任何情緒化的字眼進行板務管理(諸如:去死啦~小白、看你還敢不敢灌、誰叫你不看板規..等)
或利用職權私下寄信謾罵、威脅網友,經檢舉取證查獲,
站方主觀認定為情緒用詞,記乙點、記兩點或直接拔除板主權限,
副板違規,板主一併記點處分,記點累計達三點者,拔除權限。嚴重者,全站禁貼處分。
http://forum.gamer.com.tw/applyBM/examrule.php

這兩次送件讓我發現議事堂完全無視板主標準不一的部分
卻針對我的部份加大解釋
板主自己都沒辦法解釋的部分幫他解讀
議事堂退件的內容跟我提出的證據根本不成比例的簡單和省略
其它就我所知也有其他網友檢舉此板主照樣被退件
難怪這幾年來被議事堂處置的板主少之又少
今年才一件警告
http://forum.gamer.com.tw/opinion/op-announce.php
更別說交付網友投票來看該板主是否失職了
站方根本不開放讓板友自己民主判斷

要這樣用自己立場隨意立規封鎖聲音也要公平一點
不要弄的這麼難看
上次企圖封鎖某些來源(雖然被我和其他網友抗爭才作罷)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01&snA=30174&locked=F&tnum=107&snAjudge=C&page=4
不是後來也證明是錯的嗎?
這幾個月連某些反該站的人士都自打嘴巴在引用那些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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