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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2015-07-13 23:09

[達人專欄] 【短篇】小偷

作者:銀狼(Silver)


【短篇】小偷

  許多人終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生來該做什麼。而我,在我有記憶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與生俱來在這世上該做什麼。

  我是個小偷。

  然而,我所指的小偷並不是指偷走他人有形財產的「偷」。那太膚淺了。我呢,是可以偷走他人「能力」。

  我第一次「偷」,是在嬰兒時期。

  當時我跟其他嬰兒放在一起,大家正一起學著走路。想當然並不是所有嬰兒都可以在短時間學會,相反的也有不少有天賦、也許以後會當賽跑選手的人。在我依然坐在地上、不會行走時,開開心心地從我一旁走過。

  那時候我並沒有想太多,只是伸出短短小小的手,輕輕的碰了一下他。就像風吹的葉子拂過你的身體那般的力道。然後再下一秒,他跌倒了。

  雖然當時我連說話都還不會、牙沒長出幾顆。但那是我第一次「偷」,不管過了多久,仍然記憶猶新。

  剛才被我碰到的嬰兒跌倒了,正在哭泣,一旁的大人立刻過來安慰他。可是我卻從地上爬起,搖搖晃晃地站直身體,然後,邁出步伐。

  大家都說跌倒過幾次,才能學會走路。但我是讓別人跌倒,然後學會走路。

  我「偷走」了他所學會的走路。
※※※※

  在我長大、更懂事之後,我開始陸陸續續「偷」了很多東西。不太會偷家裡的人的,我的父母只是一個平常的上班族,沒有特別厲害的一技之長。況且,他們是父母,我還是懂的最基本的養育之恩。然後我也沒有手足,而且即使有我大概也不會對他們動手。

  換言之,學校對我來說是最大的「寶庫」。

  我會偷走他們的一切。

  來說說我「偷」的經歷吧。
※※※※

  雖然說我「偷」的能力在使用時十分不顯眼,但效果卻很顯著。

  一直不斷使用的話,會讓身邊的人發現他們開始失去東西,會發現異樣。然後最後發現我。

  這可不行呢。這能力可不能跟人分享、我也不想分享。我是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多少像我這種人,但一定稀有吧。我可沒有被研究機關抓去解剖研究的興致。

  在「偷」的過程中,我漸漸瞭解到自己的能力。我所能「偷走」的東西。「記憶」跟「技能」。

  老實說一開始這兩樣的東西我還是有點模糊,記憶跟技能的差在哪裡?感覺上好像是一樣的?不就是一件事情做久了會變成技能嗎?就像⋯⋯習慣那樣?那等於技能是由記憶組成的嘛。當時我只是個小學生,根本不懂這些。

  直到之後長大了,懂了些事之後,在圖書館偶然看到一本記憶心理學的書。才知道兩者的差別。

  記憶分為兩種,外顯記憶跟內隱記憶。所謂的外顯記憶。就是指我們刻意去產生的記憶。例如:你看過一個英文單字,然後遮起來,覆誦一遍,然後背下來。這就是外顯記憶。

  而內隱,就是我們所說的技術、習慣。那非我們所能控制,劉蓉的《習慣說》就是個最好的例子。

  機器無法產生內隱記憶,無法擁有人類的技術、習慣。或許,就是所謂的『人性』。

  哎呀,我好像扯遠了。回到重點。

  當時在學校時,一開始我還真的是「偷」得蠻愉快的。

  我絕不會是因為看到別人失去或滿足偷竊的怪僻而感到愉悅。我單純是很享受那種不用努力就有成果的感覺,不用流汗就能享受甜美的果實。

  例如:下一節國文課要默寫一首指定的唐詩,通常周圍的同學們分為三種。一種事已經背好了的、努力臨時抱佛腳的、果斷放棄背的。然而呢,卻是第四種人,坐享其成的那種人。

  只要找一個被好詩的人,碰了一下他、或她的身體,就搞定了。我可以偷走他們的記憶,就像喝杯水、呼吸一樣簡單⋯⋯不對,或許更簡單。畢竟全程用不到五秒的時間。

  但我也不能隨便碰別人的身體。太突兀的話會引起懷疑的。必須⋯⋯找個理由。

  「⋯⋯⋯欸?你幹嘛碰我頭?」

  「喔、沒事,只是你頭髮上有團灰塵。」

  「⋯⋯嗯,好⋯⋯謝了。」

  「嗯。」

  我拍拍手,假裝拍掉手上的灰塵,然後回到座位上,等待下節課的考試開始。理所當然的,我得到了別人努力一個晚上複習的成果。而那個可憐的同學,在考試時一臉呆滯的看著考卷。可能在納悶自己怎麼會腦筋一片空白,讀的書到哪去了?想當然爾,在我腦袋裡呢。

  大部份的時候、記憶像是個食物,我在偷走時,記憶最深,像剛出爐的食物那樣好吃。不過記憶終是記憶,不會因為我拿來之後就變成永久性的。甚至是偷來的短期記憶,那種同學用來應付隨堂考的,我會在下課鈴響時忘卻。

  相信許多老師都有說過一句話。為了鼓勵同學們讀書、學才藝,所以勉勵的說:「學會了、它就是你的了。別人拿不走的。」

  這句話其實也沒錯,只是那限於一般情況。在他們遇到我之後,這道理會像過時的廣告標語,被我隨手丟進垃圾桶。畢竟,那些記憶對我來說像是放在桌上的一塊餅乾,順手就可以拿走,他們沒辦法阻擋、甚至不知道自己遭竊了。

  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成為了神偷。
※※※※

  我大部份的時候會很小心,偷些無傷大雅的記憶,只為了因應考試。但有時候,我偷過一些重要的記憶或是技能,是為了報復。

  人與人相處,難免會有衝突,會有死對頭。而在人群間,總會有幾個討人厭的傢伙,讓人看了很不順眼。他會自傲、目中無人、貶低他人,只是有些長處贏過他人一點,就可以把別人踩在腳下。或是仗著自己父母有錢有勢,諸如此類、多不勝數。

  這時候,我就會稍微做大一點的、把自己當作正義使者,去給那種人一點教訓。

  一個籃球校隊的同學,仗著自己高大魁武,時而欺壓一些弱瘦的學生,甚至勒索一些錢。接著某一天,他忽然發現自己投籃再也不會進、傳球傳不準、連運球都會跌倒。

  一個自命為音樂才子的學長,驕傲到不會正眼看人,別人的音樂演奏,對他來說只是噪音。在一次走廊與人不小心擦撞之後。他只會一臉呆滯的看著鋼琴鍵,卻不知道如何彈奏。

  一個任教數年的數學老師,給予成績時總愛加一些額外因素。反駁他的算術理論的扣分、班上的漂亮女同學加分。一天午休之後的下午,卻只是瞪著算式發呆,遲遲無法下筆解題。

  同時間呢。我「學會」了很多。

  我搖身一變,變成籃球場上的明星、戰無不勝。

  從樂譜都看不懂、一夕之間,我甚至會作詞寫曲。

  在班上所有同學都因數學考試哀鴻遍野時,只有我,不再因數學成績而煩惱。

  「偷」的能力就是這麼的惡劣,一個人最大的資產,就這樣被「偷」走了。並為我所用,而且,不會有人發現。只要我夠謹慎的話。

  上面三個事件的發生時間平均相差一年半,在我就學期間的事。一個學校我最多讓自己「偷」兩次,別人引以為傲的技能或技術。所謂事不過三,尤其在同一個發生三件同樣的事時,肯定會引起別人的懷疑。這不是值得向別人炫耀的能力,而是只能自己知道的能力。

  在看著討厭的人因為自己無法使用讓自己驕傲的技術時,那種錯愕的表情,怎樣也看不膩。

  努力跟才華就這樣沒了。只是需要、一瞬間。

  我是對他們來說、最惡劣的小偷。
※※※※

  在靠著從別人那裡,偷來的努力的成果。我輕鬆的完成學業,雖然不是以最高分畢業,但這樣我就很滿意了。還可以說,這樣更好,低調是我小偷人生該有的風格。每多一個人知道我這個人的存在,都不是好事。

  在出了社會之後,我發現我的世界變得更大了。生活圈不再局限於小小的學校,而是快速流動的社會。而這代表了,我可以更肆無忌憚的「偷竊」了。

  從職場上到馬路上,都成為了我的「寶藏」。快速流動的人口、是掩飾我犯下「偷竊案」的最好掩護。因為沒人會知道他是在辦公桌前,還是走在街上時,莫名的忘記了自己當成飯碗的會計能力。

  我的行為越來越大膽,偷取的「寶物」也越來越大。也沒有福爾摩斯在後面追查我。

  從街頭藝人的彈吉他技術,到生意人的經商腦袋。在出社會短短四年內,我致富、我有才華、我幾乎變成了無所不能的人神。

  而在偷到了一定程度時,我又有了一個領悟。

  當世界的一切,對自己來說都是隨手可取、隨手可拿。那還需要偷嗎?那還叫偷嗎?

  在我眼裡,那都已經是囊中物了。只是、我看心情,要不要去拿到手中而已。沒人可以阻止、沒人會知道。就像去拿放在家中客廳桌上的銅板、就像是喝一杯水。

  換句話說⋯⋯

我已經偷到整個世界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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