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齊國權臣崔杼因為與主君齊莊公爭奪一個美女,
藉機殺了齊莊公,立了齊景公,自己做了國相。
對此,齊國太史記錄道:「某年某月,崔杼弒其君。」
崔杼不願意在歷史上留下弒君的惡名,下令把這個太史殺了。
繼任的太史是第一個太史的大弟,堅持還是寫「弒」,又被殺了。
第三個太史是小弟,照樣直書其事,崔杼感到正直的史官是殺不完的,只好作罷。
若政府當初知錯能改,又何至今日?
如今政府竟指鹿為馬,聲稱學生乃受到操弄,
不僅荒唐,更是無恥!
當政府的行為已嚴重違背多數民意,
「人民公僕」卻反過來拿法令逼迫人民服從時,官逼民反,
孫文若地下有知,
想必也會從棺材裡跳起來支持「造反有理,革命無罪」。
我們是選一個政府來反映民意,
而不是選一個皇帝來統治奴隸。
今天政府要做一件嚴重違反民意之事,我們有何方法阻止?
1) 向政府提出抗議
政府回應:我聽到了,但我還是照做不誤。
2) 行動升級,走上街頭抗議
政府回應:我聽到了,但我還是照做不誤。
3) 行動升級,佔領政府機關抗議
政府回應:我要告你,但我還是照做不誤。
4) 行動升級,以死相諫
政府回應:我很同情,但我還是照做不誤。
5) 行動升級...?
聲稱「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執政黨,
再大的反對聲浪都是有人在背後操弄,絕不是政府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