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講個「是發現不是想到」的真相。
我意識到,寫奇幻沒有需要比其他類型的題材更多的筆力。
為什麼呢?不是說寫其他的就比較簡單啊,而是就「想像力」這部分看來,如果是對注重「新東西」出現的我來說,如果只給予固定的世界觀感覺就太死了。
所以我跟我想創造的那種奇幻小說所需的創造力比例為1:10(估計值QAQ)
我今天終於「因為一些意外」而不小心跟班上的人說掰掰了,感覺潮爽der,以後一定要想辦法跟女生混熟啊QAQ(烏洛的計畫正式失敗)
這樣說起來矛盾,但一個短的作品(就我來說)基本上是塞不了太多設定的。
我開的作品暫且稱為「短坑」,我理想中的奇幻小說即為「長坑」。
假設我開的那些短坑我寫了......40萬(以某坑為例)到10萬不等,那我那個長坑大概可以跟紅樓夢一樣媲美落落長的level了。
越長的東西結尾越難,除非你一開始就想到那個結局,而一切的一切都只是為了讓這個結局可以出現的鋪墊而已(目前看來除了JOJO好像沒了),不然應該八九不離十啦!
小說的重心毫無疑問以人為重心,除非你寫的東西真的很特別,否則很容易扯到「人類」或「跟人類一樣會講話有智慧的生物或精神或靈魂或存在」。
怎樣寫好人物間的互動還有表現心機或行為等「外在表現」以及偶爾穿插的「內在表現」(內心的想法或掙扎或猶豫等感觸)我想這是一個基本的元素,除非你寫的是純景物,但我寫不出來欸。
最後《輓歌》準備重寫,這次我不趕了,所以我會用更多的筆觸去詮釋「紗柊」這個角色的。
至於你問「紗柊」是誰?
問《輓歌》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