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走掉好多人啊
YZ另謀高就離職了
MEI開刀離職了
AJ去念書離職了,但是她用連續曠職三日離開
Lai因為女朋友的問題
很有可能因為曠職而被開除
勞基法規定
連續曠職三日或是當月曠職六日始能開除
她今天(04/18)已經連續曠職二日了
明天(04/19)再曠下去她就會被開除
不知道她明天會不會再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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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9回家後新增:
Lai今天(04/19)還是曠職了
因為已連續曠職達三日所以公司予以開除
結帳時聽說她昨天(04/18)有要寫離職單但是被女朋友阻止
結果今天用不來上班來表示去意甚堅
去意甚堅也用不著用曠職來表示吧?
她曠職三日=9天領不到薪水
那這樣等到五月的發薪日領四月份的薪水時
她只能領到7天份耶!
(因為我沒看她班表的畫休日 事實上扣掉放假會<7天)
用曠職來表示不想做這工作,真是最笨的做法了!!!
然後我還聽到一件事
因為Lai她常常請病假或是不想來就打電話請假
店長早就有意要開除她了,只是那時找不到藉口
04/18時因為她女友那天有事,但找不到人代班,所以曠職了(她女友是早班)
她問W主管能不能讓她女友上午班
W主管說:她想上我就要讓她上嗎?
Lai因此被氣得刷了上班卡又刷了下班卡載女友騎車走了
不知W主管是不是因為店長說的那些話,故意要讓她曠職三日開除的?
這一切都不得而知了
Lai被開除已然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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