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民主投票很容易變成愚者執政,畢竟智商86~114佔人口總數的68%
(註1),所以不論怎樣的投票機制,這群選民才是民主投票中的絕對多數,智商不論多高,智慧不論多深,也都只能投一票,民主投票真是太〝公平〞了!這就是〝選賢選能〞的民主投票制度啊!
所以作者君想出一種有趣又實用的改進策略,方法如下:
1所有縣市級、部長級以上的官員,候選人在參選前必須做智力測驗,被任命官員上任前必須做智力測驗,兩者都要向大眾公開最後的測試成績
2這些官員定期(至少一年)要做智力測驗,如果智力測驗的結果低於等於前一次測驗,就要公開向選民道歉,道歉文至少要以下詞句,「對不起,我汙辱自己的智商,我沒做出選民得表率。」 (用眼藥水當眼淚騙選票的戲碼就免了,看一群老頭痛哭流淚得樣子會讓小朋友做惡夢得)
3如果官員再限定期間內(至少兩年),沒有改善自己的智力測驗成績,選民有罷免投票這種不適任的官員
智力測驗雖然不能代表一個人的治國能力,也不能代表一個人的智慧程度,但是一個汙辱自己智商的傢伙,真的有資格擔任政府官員嗎?難道民主制度是用來秀智商下限的地方嗎?那又不是搞笑藝人四年一屆的笑神比賽!
(註1)人口智力分佈圖表: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B3%87%E5%84%AA
補述:
仔細想想,這個論點有一個缺陷,智商其實會受到後天環境的因素而增加或減少,那些老人家真的有辦法在這個年齡改變自己的智力嗎?這點誰也不知道呢,算了,這種方法本來就不可能在現實中實現……畢竟要是某些人得初始智商低於85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