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25[bgcolor=rgba(255, 255, 255, 0)]1 人 若 有 爭 訟 , 來 聽 審 判 , 審 判 官 就 要 定 義 人 有 理 , 定 惡 人 有 罪 。 2 惡 人 若 該 受 責 打 , 審 判 官 就 要 叫 他 當 面 伏 在 地 上 , 按 著 他 的 罪 照 數 責 打 。 3 只 可 打 他 四 十 下 , 不 可 過 數 ; 若 過 數 , 便 是 輕 賤 你 的 弟 兄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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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color=rgba(255, 255, 255, 0)]在申命記中,談到許多典章,對罪人總是嚴厲的。但這裡說,對兄弟(包含姐妹),當包容。因為對於彼此之間,相愛寬容是最重要的義。公義在自己人面前要轉彎,對弟兄心硬,也是一種不道德。這個意思,跟我從小到大所受的教育,道德觀念的建造,頗有出入。我的體會是神要我們彼此間愛,而審判的事,交給神自己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