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16-01-15 22:37
[食用報告] 第78回 :<類雙城疑雲>雜味太多的碎碎念故事作者: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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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22:58唯唯:哎哎?我沒有要演講啊?
2016-01-15 23:00唯唯:聽說我漏了一大段,香附子居然看得懂啊?
2016-01-15 23:00唯唯:漏掉了......(跪
2016-01-15 23:02唯唯:?
抱歉,可以請娘娘說一下這個莫名其妙的東西是出現在文章中的哪裡嗎?
2016-01-15 23:51唯唯:微妙的「!」號,指的是行文中在一些地方刻意用這個符號當作語氣強調,時機卻有點詭異的意思。
2016-01-15 23:51唯唯:應該都可以吧?我是這麼認為的啦......
2016-01-16 22:30唯唯:我在很多篇裡面其實都有提過,好比說第38回。
那麼這邊就跟薄荷老師說說比較泛用的簡單判定法吧!
在第三人稱中完全沒有涉及角色心聲>有限全知(客觀視角)
僅涉及主角一個人的心聲,有口語化OS>修正全知(第三人稱投影)
涉及多位角色的心聲、鏡頭時常變換>全知視角
2016-01-17 08:58唯唯:其實我擔心的就是你沒有自覺,不然以一個路過的讀者來說我可以看完之後簡單抒發感想即可。另外其實我也不是很喜歡指證這些東西......有時很容易有爭議。
不能吃的香蕉咖哩、夏懸等兩人都是我認為成熟的作家,其中夏懸更是一位正式的作者。不瞞您說為了撰寫這篇報告,我事前曾在某活動搭訕過人家以便確認這些想法並非空穴來風。
我覺得你是一位很有想法跟抱負的作者,文字內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感情與敘事風格,或許這是因為你下意識帶入自身想法的緣故。
以我的立場來說,會很希望像這樣的作者能在正視問題以後變得更好,因為有潛力跟熱情的作者實屬難得。雖然不免顯得多嘴,但若還有什麼想討論的地方都可以說說看。
2016-01-18 10:57唯唯:那麼,就分兩個方向來討論我覺得可以改善的部分:
1.「保留第一章的作法」:要表現您所說的兩點,請發現嬰兒的地方好好寫一個「幕」。通篇使用飛白的敘述手法太過順暢,讀者很可能看過就忘、抓不到重點。
反之如果你在楠岩發現嬰兒的地方讓他停下、走下腳踏車,一邊靠近嬰兒一邊回想之前事件的罪惡感,給人的印象就會深刻許多。
作者不需要一開始就說明清楚每個「事件」的意義,但得做到讓「事件」看起來是個「事件」,而不是藏在一堆時光飛逝的流水敘事中。
2.「如果故事從第二章開始說起」:你可以花更多心力好好塑造夏瑞的人格、行動目的等。設定上他是個從明敏銳又有行動力的人,以他的視角去察覺老爸心中的不安是合理的做法。第一章的事可以移到真相大白時再說清楚。
這種安排只要把握得當會更有張力,因為讀者一開始「跟夏瑞一樣被蒙在鼓裡」。好故事常有的特徵之一,就是角色能夠讓讀者在許多時刻感同身受,為讀者在故事中安排一個「切入觀點」有時意外的有效喔。
以上。
2016-01-19 15:44唯唯:話說看到這些時我嚇了一跳:我可從來沒聽說過〈類雙城疑雲〉是推理小說啊!
范達茵跟諾克斯都是傳統本格派的重要理論,不過在近年也越來越式微了。畢竟比起制式化的理論,讀者還是更喜歡看精彩的故事嘛~真要守諾克斯你連中國人(亞洲人)都不能寫啊!(炸
這邊給的只是建議,至於實際上該怎麼做就看你囉。讀者視角是作者成熟後第一個必須看中的問題,我覺得是認清「故事並非只為自己而寫」的基本心理,因此要朝「讓別人覺得好看」這一點邁進。
或許會有些麻煩、或許投注的心力不成比例,不過我們是小說寫手──是一群費盡心力只想把故事講好的人。
共勉之
2016-01-19 20:46唯唯:那個......如果要出修訂版本的話,我覺得途中一直收集意見也不是辦法,最好還是先有個明確的主軸比較好。如果有需要我的部分,請把疑惑的點說得明確一點,我會盡一己之力提供建議的。
另外把流程寫在這不太好啊,有人路過偷看到不要拆穿了嗎XD
建議可以使用站內信喔!
2016-01-19 21:31唯唯:我是怕有路過的、沒看過原作的人看到啊啊啊啊--!
2016-01-20 13:13唯唯:>.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