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6-02-05 11:33

【始源】德里羅

作者:雪は啾頡です









▿基本資料
姓名 德里羅 性別
年齡
17
種族 混血
(人類+獸人(黃鶯))
個性 混亂善良 喜好 逗弄別人
身高 176 體重 62










持有金
40





背景/其他設定



他們曾說,我是騙子。

出生在中型城市的我,主角式般的父母雙亡,沒有舅舅、沒有祖母,我就是一個人生活在這簡陋的小屋,不過300坪典雅高貴的陋室。

或許你會說這房子並不簡陋,又或是質疑我這本該當好悲劇主人公的男一崩角了。但,我必須先告訴你:

這不是我的房子。

地契不是我的;吊燈不是我的;就連橫渡夢鄉的棉床,都不是我的。

只因我曾是個騙子。

哦!不不不,我認為不應該稱我為騙子,還是叫我盜賊吧!比起騙子,兇狠了多、高尚了多、神秘了多,那還不適合我嗎?

以盜賊之名;說騙子的話;做扒手的事。

我是盜賊德里羅。

你可以唾棄我的手法、我的身世、我的行為,但絕不要冒犯盜賊的名,與做出這選擇的我。

不是每個小偷都想成為扒手,他可以當個怪盜或是英雄,當然我是一個盜賊,不是小偷……咳咳,扯遠了,其實我只是想說,很多事情是逼不得已的,像我:

凝聚不出元素,施展不出武技。

不是我不願意當個魔法師或戰士還是工匠,那些條件實在都不太符合我的身體素質,包括體力。因為我只能做些,一般人做的到,卻做的更徹底的事。

我能釋放魔力來牽引魔力;我能施放鬥氣來牽引鬥氣;我能御使精神來牽引記憶。

這是魔法?武技?還是異能?我已經不太明白,或許是天性使然,或許是職業習慣,反正—誘導—就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對了,最近我要去躺中央城市了。

或許會紮根,或許會叛逃,但那都不重要對吧?反正我說的話都會被相信,我做的是都不被記得,這就是我。

欺世盜名的盜




素質
力量
體質
敏捷
智慧
精神
魅力
F(10) E(20) D(30) C(40) C(40) C(40)



☭能力/天賦
  



   才能的可能性:人類的特有天賦才能。
lv1(0點):獲得2點天賦
限制:須具備人類血統,並且無法與「血之力」、「龍之身軀」、「植人之體」、「複合裝甲結構」、「狂暴化」、「元素身軀」等以上天賦項目並存。
夜視力:在光線不足的地方,也能保有一定的視覺。
lv1(0點):在視力不佳的場合,也能保有一定的視覺範圍。
限制:須具備獸族、死靈、血族、齒輪等以上任一血統
環境反應力:對於四周的狀況有著出色的反應力。
lv2(3點):能正確掌握視野之外的情況,對於看不見的地方,能大致掌握當前情況。
詐欺精通:善於欺騙、誘導等手段,來改變當前的情況。
lv3(3點):進行欺騙手段時,不容易被識破。被識破時,有可能使情況改善成對自己有利的情況。
限制:魅C以上、智C以上
話術:善於使用言語與他人交流、誘導。
lv1(1點):在與劇情人物交流時,更容易將情況導向對自己有利的狀況。
限制: 智C以上
   交際手腕:善於與他人交流的技巧。
lv2(2點):在與他人交流時,可以獲得更多好感度。與第一次見面的人交流時,容易獲得信賴。
限制:魅C以上
異能技術專精:誘導。
lv2(3點):一定程度提高使用異能技術時的行動成功率,小幅提高行動的優先度,稍微提高使用異能技術時,同時進行其他動作的成功率。







戰鬥系





Skill1
偷天換日      CD2
將掌握範圍一樣無生命物體,與自身或另一無生命物體交換位置。
可攜帶比自身嬌小的生命物體進行轉移。
限制:對於有主物品,需要對方注意力不在其上才有效(例如對方握刀時,無法轉移手中的刀。)


Skill2
欺世盜名             CD5
一定程度上,誘導他人對自己的記憶產生偏差。(例如自己在該串做過的某件事)
限制:一串,對一人只可使用一次。對於智慧或精神高於B+者無效;邏輯推理lv2以上者無效


Skill3
禍水東引             CD2~5(視對方技能強弱判定)
談動手指,將對方攻擊誘導向別處。

物理技能:偏差角度10~30(視對方物理專精,動態視力而定)
魔法技能:偏差角度20~80(視對方魔法專精,感官能力而定)
精神技能:轉移至身周的其餘生命目標(範圍視對方威嚇等級而定)
限制:物理:力量大於A+無效。魔法:精神大於A+無效。





☭裝備/持有物
  



主防具
休閒服
似乎有很多暗袋,放了很多糖果。




主武器

糖果
甜甜的糖果,放在衣服口袋,用來與目標物交換位置。

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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