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用沙城和似水是為了區分書寫關於他的,和關於我自己的。卻在不知不覺中又攪和在一起了,我想至少在這段日子,我書寫不了其他,提起筆來,就想寫下他曾經的模樣和溫柔,寫下我的相思和懊悔。
在失去他的這些日子,我終於仔細分析自己,才發現他參與我的生活太多太多了,也許就像根深在喬木上的絲蘿,離了他,我無法獨活。也許我便是那莬絲,汲取他的愛致使他萎靡而去,在他凋零之後也跟著逝去。
「明明比任何人都不希望他受傷,結果傷害他的人居然就是我。為什麼呢?」
「我不想承認我失去他了,可是我明明知道,就是失去了啊。」
還記得不久前,我還這樣向他人哭喊著。我還是不甘,卻也無可奈何。如他所言,我倆是命定的悲劇。
提到書寫,普遍都將它們訴諸靈感,而靈感往往只是讓你能輕易將情感用更適合的方式訴說出來,更重要的是那份情意。
在友人的臉書上看見這樣一段留言:「香港作家黃碧雲用過一段話小說語言的隱密,其實她談的有點類似寫與『寫』之間的,幽微無可言說,破碎不可縫補,潰散無法凝聚,但至終必須透過人的口與手去說出、修補與匯聚,她謂之為隱密,她說:『隱密的意思是,你沒有見到,但你知道它在。』」
這段話談的是書寫,卻更多是關於書寫之前的情感。有些感覺是無法言說的,或者說,你永遠無法觸碰它的核心,只能用其他詞語來表述最接近它的意思,但你得知道它確實存在。
例如愛,例如值得。
愛我,你可曾驕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