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6-06-18 14:39

文革五十周年探討展望中港台地區的自由 七

作者:yau

再回到基本問題

文章接近了最後的部分,先回到世界歷史和普遍的自由問題上。

首先要回到根本問題,為什麼像中共這麼受到人民擁戴政權,給人指責為無自由民主?
-----------------------------------------------
1 自由與民主間的關係

除了教條式的自由主義本身的局限外,還是研究自由與民主間的間係,按海耶克的理論四種可能:

a 兩者俱無,他舉了蘇聯也當包括中國,較公認有a 中世紀至近代之初的歐洲或日本和印度等,政教合一+君主專制和+農奴或莊園經濟,b 古代中東的君主和奴隸制。

b 有民主無自由,他舉舊南斯拉夫為例。同樣也可以類比於像古希臘羅斯或以色列的前君主制度,近代有法國大革命和英格蘭共和國時代。嚴格上中蘇都算這類。

c 有自由無民主,如古代帝國開明君主制的鼎盛或衰微期(後者類似無政府狀態)。另一可能是他所謂的新威權主義政體,以舊亞洲四小龍為例。

d 兩者俱有,現在歐美絕大部分國家,唯古巴和白俄堅持蘇維埃體制例外。

當然他的例子不一定乎合史實,但在理論上注意到兩者的區別,也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對象。

而更早前發覺的是富蘭克林的狼與羊的比喻*和托克維爾的「美國的民主」指出當時根本不存在真正的民主國家,而最接的是法國和美國,英國則只算貴族的自由。

*民主是兩隻狼決定要吃什麼,自由是一隻羊以武裝自衛。

民主的在理論雖然只是說「少數服從多數」,但隱含了自由的一面:

即在一定的範圍的「民」內的擁有提意見的權利,但不一定指無條件地泛指居民,如在古希臘的奴隸和女性等在古人不算數,或十九世紀英法的中前期的中下層人民無權利,也可以推論比擬在美國早年的黑人和原住民,乃至在共產國家的「黑五類」----

進一步便是按現代意義上的「民」,不只是指「非官員或貴族」,更有佔人口最大的群體之意。首見於托克維爾的觀念。

即他所說現代概念的無條件賦與權利的民主,而非古典的有條件地授權的民主,而雅各賓或共產黨雖然是代表了絕大部分人,但放逐了舊時的當政者和其得益者。像美國雖然是建立在多數的歐裔上,仍在早年等拒絕了黑人和原住民。

這個也是狼當然不會給羊反抗的。

但即使是這樣還有很大的問題,便是提出但被否決的人怎樣?

從蘇格拉底或拉瓦謝到布哈林和劉少奇的結局就懂了,狼突然發現自己變成了羊的地位上,即使狼的成員也要跟大隊才安全的。




(死於革命的法國科學家拉瓦謝)

但近代早期的在英美雖然也殺了很多人,但鮮有人「因為提出異議」而被處死的,而殺的那些人不是因為提出異議,而是他們並不在那個「民」的範圍內,像黑人和原住民之類,在當時的殖民者眼中不配叫做人類的。

因為這些政體的羊有武裝,便是現代式的民主觀念隱含了「多數尊重少數」,所以接受了自由(但不是自由主義)的民主才有意義,否則便很難成功的。

要有一定保障的自由,也不一定需要民主,即在開明的殖民地`君主`獨裁或威權政體,也可能保障自由。

而有自由無民主和有民主無自由的分別,簡單地香港開明的殖民統治為例,與大陸文革時暴民式的民主制對照,可以證明後者並非絕對的無自由。

在香港的華人在六七抗英失敗後,港英除了肅貪倡廉外便是接受華人表達各種政治訴求,不再對於是否表示親近北京和台北當局,唯一例外是港獨:這點特區沒有收緊而是延續,不過只要沒實際傷害就不檢控。

而劉少奇等人在被鬥倒前並非沒發表的機會,而是其一出台就敗陣了。

請注意的是有自由無民主本質不一定是好的,多半是無可奈何的結果,下文再研究。
-------------------------------------------------------
2 自由民主的話語中「我們」和「他者」的局限

那麼說中共殺了那麼多人的話呢?

除了那些抹黑外反駁者也可以指責包括了英美法等的,所有自由民主大國都是殺人無算的罪惡政權。

因為殺死不是「我的」人民,這個所謂我的民不一定是只限於族群的定義,但簡單說民主本身是有一定適用範圍的,適用範圍便是當政者的「我們」非適用範圍是「他者」,但不一定是敵人卻可能是實際治理的土地上的居民。

當然對於持大中華文化的取向的國民黨就真是族群定義,所以只懂族群政治而不懂階級政治,這也是其決定性地在大陸的二五減租必定失敗,但對台灣本土人*異常地專制強硬,誰叫你們給鬼子教得會日語。

*不是指本省籍,而是所有四五年前定居者。

反之中共治下「死了那麼多人」,但推廣普通話實際失敗*。因為中共搞的是階級政治為主的,可以姑息台獨港獨也可以承認麥馬洪線,就不肯受走資派或黑五類,現在人數眾多的黑五類的地位被少得多的「三種人」**所取代。

*但崇台獨的香港人照搬台灣的國語運動誤解。

**即林江集團的黨羽,文革時幫派思想嚴重者,過分積極的打砸搶分子。

即在大陸早黑五類是「非民主對象但專政對象」,而台灣在早年外省籍單方面壟斷了所有政治權力。可是它們不同君主專制,是有議會在運作即中央政治局和萬年國會的。

那麼就懂在法國大革命時的貴族或保皇黨,以前的美國非歐裔人士,都不算是當政者所說的「我的人民」。



(美國原住民英雄瘋馬肖像)

至於在殖民地或在戰時剛佔領的土地等地方,更沒有什麼民主可言了,但卻仍有自由的可能。

但說到某個國家或政團殺害或逼害幾多人?卻和自由和民主無關,因為被害人多半是莫須有地由其身分而受害的,也應當明確地區別屠殺和普通的逼害。

至於現代民主隱含的預設了對所有人開放機會,做成了武裝革命的難題,對於「現在」發展中國家的民主人士等於說,「要麼無條件接受歷史所造成的不公平,要麼早年的洋人擁有了現在落後國家所無的特權。」

在西方世界要發展中國家的新領袖當的是甘地和曼德拉等非暴力的聖人,而視毛澤東為殺人魔王,對於在發展中國家的人來說,其實是把拿破崙和林肯當作例外:

因為拿破崙和林肯是明顯否定了「對所有人開放機會」的預設。

美國西部時的原住民或法國大革命時的貴族,不論如何順從政府的命令都是死路一條。

可是被拒絕或放逐出「當政者所謂我的人民」,不代表無法生存,而對於當時美國南部的黑奴或文革時的黑五類,只要服從制度還可以苟活下去。

這已經超越了自由民主本身的界說,甚至超越了狹隘的政治價值,而是更廣泛的政治倫理學或政治道德問題,除了考慮被種族和階級仇恨局限了當事人的心靈自由外,還有兩個合乎理性的政治道考慮。

雖然戰爭和革命可以剝奪被擊敗的敵人的權力和財富,但只要對方不反抗就不應當再用武力,這就是政治道德的判斷。而能遵守承諾不追究的人,較易勸告對手降伏的。

但純粹的政治價值上,就會有馬基雅維利的話「篡位者應當追殺理應合法的繼承人」,否則便有民國革命後放虎歸山漙儀的危險。但這種手法常惹起失敗者更堅決地抵抗,所以實際上照做的人不多。而中俄法國的革命也因而實際引致了外國干涉。

所以「追殺理應合法的繼承人」,更常見於殖民主義和對少數族裔的滅絕,因為當事國玩的是族群政治,更可能把對象抽像化看成非人類的生物,這些死難者都是在國際上居立無援的弱者,因為他們的確是施害人的國民,而不是外國君主的親屬具有超國家的身分*,但不獲同胞的地位看待的怪物。

*在君主制界定國家如君主的私產一般,而王族是超國家的存在,所以可能以結婚的方式合併國家。

這方面階級政治還不如族群政治的恐怖,到底階級是可以改變的但膚色或背景是不行的,所以階級政治的消極面不如族群政治大的。

這點要肯定列寧發動十月革命讓俄國停止一次大戰的功績,這是兩害選其輕為善的元倫理。

可是引起了被屠殺原住民更大的反應,也隱含了國際社會的偽善與局限,即死一個半人神的君王就嚴重過死百萬個半獸人的原住民,而深層結構上也顯示了領袖對於外國人來說就是國家的抽像符號,而對其國家內的平民間的恩怨就會被國家這一層級所抹殺的。

甚至也是香港和台灣人害怕被認為是中國人的遠因。

------------------------------------------------
3 人的地位和自由民主的問題

因為政治和倫理的價值對一般人不懂區別外,還有些人一知半解的人以為政治就真的無道德可言。

即上文所說「殺幾多人和逼害了幾多人都不涉自由民主」,因為自由的標準是以是否對異議者而不是異族體逼害決定。

民主的標準則是在於表決就遠比自由複雜得多了,甚至可以說民主其實沒有公認的標準,所以本系文章也不作深入探討,僅以形式上來決定有和無民主,而不涉及其真偽和程度。

說過有自由無民主多半是無可奈何的結果,因為開明的專制其實很簡單,就是不禁制異議者,實際政府的決策組成與施政方式和標準的獨裁政體無異。

所以只不過政府對於異議者當透明,在香港成人和政治刊物隨街,或者古代帝國的哲學和宗教寬容,其實是因為只要放棄當官的權利,當官的那些人可以容忍別人的廢話,這也是漢娜鶚蘭批判過的「愚人的自由」。

香港那些著名的民主派人士,不要說平反六四,就算搞本土甚至港獨,只要不以武力挑戰就不會鎮壓,但反過來說港府有權不執行議員間通過的法律和動議,而各種重要職位人選也和民意無關的。

只可以說在有自由無民主的制度中,只要不是掌握政府實權的職位者,就算是人微言輕的,也不喜歡那些異議者加入重要的職位中。

相對在有民主無自由的場合,那些不跟大隊但有權參與發表和表決的人,卻是受到重視才會被圍攻的。

所以在有民主無自由的社會,那些犧牲者都是英雄,不要說像蘇格拉底這個千古奇冤,近如文革時貼大字報即使是暱名也有一定風險,如果公然參與大辯論更加要面對武鬥的危險。



(常被和劉少奇比較的前蘇聯英雄布哈林)

所以在理論上於這種暴民或極權式的民主中,對人民較尊重,可在實際上失敗的異議者是很悲慘的,到底人是珍惜安全重於得到勝利和權力,所以無自由有民主在歷史和現實中較少見。

反而有自由無民主是大部分在歷史上「好」的社會的特色,甚至在很多被認為是偽民主的國家,卻依然肯定有自由:

因為自由化不只是易於執行,更重要是自由的標準較易檢定,好像在俄羅斯或新加坡雖然一黨獨大,但仍然有真正的反對黨。

想否定俄國和新加坡民主的人,可能會視同以前台灣或現在大陸。

其實前一類看法是混淆了「一黨領導」和「一黨獨大」之別,嚴格上俄新類似前的日本和墨西哥,雖然是多黨制但實際上只有一個政黨連選連勝。但一黨領導仍然屬於一黨專政的,除了執政黨外其他政黨不允挑戰,而不是在野黨屢敗屢戰。

那麼俄新「民主」與否?我不作詳細研究,因為除非要說以前日墨兩國是一黨專政,但肯定四國俱「自由」。
--------------------------------------------------------
4 實踐自由化的方便與普遍

說過在民主的「我們的人民≠所有當地居民」,如果僅是一種十分小圈子的有限民主,或者在史前與現代原住民的部落還很易。

對於人多地大的文明社會就會太過複雜了,所以在最近以前君主政就是文明的代名詞,相反民主是野蠻人的制度,後來現代國家民主只有一種方式被普遍推廣,即代議制。

而且還要在宗主國把「民」固定下來才可行的,殖民地就繼續當小臣民。結果便是從英法帝國到蘇聯解體,美俄巴西等實際上合法割據的聯邦制,在本質上仍然有古希臘羅馬的早期小國寡民色彩。

現實中最接實踐的是瑞士,仍然把大部分重要的投票權局限於男性。



(瑞士公投「無條件基本收入」)

而我最初便說過實踐上歐美不是倚重民主,而是法治和分權與軍隊跟公務員在政治中立,等較少外人注意的措施防止了民主的失控,但也難以中短期達成重大的變革。

最重要的是不論怎樣的民主,都沒有公認可靠的標準,認為是政府實踐反映民意,總是有人不承認其民主性。

不要說是像俄國或新加坡,乃至像英美法等老牌民主國家,都常有人不肯定性其民主性的。

因為民意是看不見的,就算是全民公投也受到時間和宣傳的影響,所以在下不會認真判斷一國是否合乎所有民主的標準。

而文章也以自由為中心, 但下文將探討花瓶黨的意義。
-------------------------------------------------
5 不允執政的政黨的意義

由於對大陸被網絡定性為「極權」政體,那麼為什麼會有八個所謂的「民主黨派」?

當然你可說那是花瓶黨,但在真正的法西斯政體中是沒有花瓶黨,純粹的君主制實際沒有政黨只有朋黨。




(以前正牌「一黨專政」的日本大政翼贊會招牌)

而台灣戒嚴時代也已經擁有兩個花瓶黨,正常人都應當知道那不是可以等同沒有其他政黨。

其實在除蘇聯外其他社會主義國家,都是有其他的公開政黨,只是其法律上寫明國家是由「所謂的共產黨」*領導。

*僅有中國和蘇聯的執政黨真是共黨,其他國家也是使用其他的左派色彩名稱的政黨,如勞動黨或社民黨等。

而持異議人士是可以加入這些花瓶黨,便可以公開其意見,但同樣保證是放棄自行執政,國家是否采納其意見,也輪不到其當上實權的全國性公眾事務的高職。

當然有人會拿歷史上對其逼害反駁的,但在反右或文革時是連劉少奇也被轟得下台,所以是否中共黨員無甚意義。

上文提過香港的政黨實際不能執政的,我不只是說民主派本土港獨,就是被仇共人士說成是港共的民建聯等,都沒有參加選委會被選權,唯一的權力便是選舉別人,在港澳特首和司長局長皆只接受無黨派人士。

如果在早年的中港台人士很少否定在明治維新至二戰前的日本是民主國家,但實際日本的政黨是無法執政的,首相和內閣都是天皇所委任的*,民選實只可提意見,唯一的權力是表決政府預算案。

*否則東條英機怎當首相的?

所以按傳統的認知其實現在中港澳或戒嚴時的台灣都有民主,但在下說過其實是把民主和自由混淆,卻可以肯定當時的日本和現在的港澳有自由。

至於戒嚴時的台灣和現在的中國又算不算自由?下次的本系列的最後一文將探討的。

但現在探討不允執政的黨,便是一直以來公務員和紀律部隊,都和政黨沒多大的重疊關係,而這些都是傳統的政府的核心部門,不只常被統治階級所壟斷,更有時是統治階級的代名詞。

例如在中古歐洲或古印度,國王也常被視為武士的成員,只是兼作其首領,在幕府時代的日本最有實權的也是幕府將軍。

政黨的作用首先是提意見和宣傳其想法,而在典型的政黨政治中可以作為議員,但即使在歐美仍然是控制「立法」權,而在大選中是選舉全國性的領袖,在各級地區選舉中是競選各級地區的首長。

但所有中下層的公務員皆不涉是否執政黨的成員,而軍警等武裝或紀行部隊,不設全國性的專業領導者,而把實權授與民選的全國性領袖。

而上文所提的日本明治憲法,在當時不只是亞洲來說是很先進的,而且也不是日本原創而是受到統一後的德國憲法影響的,而德國當時世界進步最快的國家。

雖然德日當時的君主權力絕大,但一般人所感到的自由卻有決定性的提升,而單純因為其後來兩戰和極權的責任,是以成敗論英雄。

可是如上文所說無權力只有權利*的自由,只是給人輕視在野黨的感覺,當在野黨的支持者人數很多的話,又夠激進和團結的話,極可能索性無視合法與否,直接由群眾運動逼使當政者屈服或可能便惹起了鎮壓。

*正確說是無法獲得政治權力而不只是權利。

所以在本質上這種政體的政黨地位是無法和在政黨政治的政黨並論。因為權力更迭仍然是不涉及全社會的認同,而在德日的君主立憲制的最終仍然是實權君主制。

可是決很難否認這樣的國家真的缺乏自由,所以本文便要肯定其價值了。

最大問題是在第五文中說過,在一黨專政下的執政黨的成員,有多少是真人愛黨還是想利用黨來發達。

而在香港實際所有政黨皆花瓶的話,最想獲得權力人應當是公務員和軍警中一些無黨派人士,甚至台灣民主也是被黨外開始的。
------------------------------------------------
結 下次結束本文

在非小說類文章中,這是我歷來最長的。其實我是在近兩年才可以寫這類文章,也許是因為受到佔中的影響,所以感到作為有政治常識的老香港人不得不盡點綿力。

1

0

LINE 分享

相關創作

日記0513

【日誌】可愛的愛夏 魯迪該上了!

百鬼的余

留言

開啟 APP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