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6-08-16 16:31

【Zean】在犯罪之前

作者:水冥音

    近幾年隨機殺人事件頻繁,也愈來愈多人重視這個在台灣逐漸嚴重的問題,在今年爆發內湖女童殺傷事件後,更是掀起了一陣波瀾。
    當我們看到電視新聞上那些面無表情的兇嫌時,無不是數落他們漠視生命的殘酷,鼓譟著要他們以死謝罪。可是我們都忘了,如果死亡能夠懲罰他們,那誰來阻止在芸芸眾生間正蠢蠢欲動的殺人犯?
    
    現下有好多本書探究殺人犯的心理,他們的過往、生長環境等等,往往比我們想像中的艱難,這導致我們在看待他們犯下的罪惡時,會戴上有色眼鏡,用他們的過往跟心理狀況去衡量他們應當承受的罪刑。
    
    當然,也有人堅持一命換一命的原則。
    
    如果我們掌握生殺大權,究竟該怎麼判?
    
    我曾經為一本叫做《絕歌》的書寫過讀書心得,這本書正是由當年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的嫌犯少年A書寫的自白跟傳記,裡頭滿滿是他犯下殺人罪前的過去,以及殺人之後的茫然與懺悔。
    
    請曾經義憤填膺的人們記住一件事──社會殺了他們,所以他們殺了人。
    
    在這個社會上,我深信有將近一半的人想過殺人這件事,我們與那些殺人犯的差別僅僅只是『他們動手了』。我們有三分之一的人生與他們相似,他們在生死間沉浮,我深信每個人都曾試圖活著,並活得好好的,他們亦同──那麼,是什麼讓他們放棄了?
    
    歪曲的價值觀、社會的傷害甚或是父母親偏執的教導。
    
    同樣的事情不停被翻證與討論,所以我不打算多談他們的過往,只針對這些過往是否應當成為審判他們的尺規做討論。
    
    「為什麼不能殺人呢?」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是你絕對、絕對不能這麼做。如果做了,你自己會承受遠超乎你所能想像的無邊苦難。」

    
    這是《絕歌》裡少年A回答一名小男童的話。
    
    我認為那是殺人犯最需要理解的概念──即是生與死之間的那條鴻溝。
    
    即使殺人犯的過往充斥著黑暗與社會的嫌惡,都不足以構成殺人的理由。相同處境下有人活了過來,也有人選擇墮落,沒道理『殺人』就是解決一切的答案。
    
    在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裡,曾寫過這麼一段話:
    
    所有犯罪者毫無例外,在犯罪那一瞬間便陷入了喪失意志與理性的狀態,並變得像小孩子一樣異常小心淺慮。
    
    引用這句話是因為我想表達,通常殺人只是一種情緒上的宣洩。
    
    難道心情不好可以殺人嗎?
    
    這邊就不提情殺之類熟人殺害的事件,畢竟這次首重隨機殺人。這個社會隨時在傷害人,但單獨一人是不可能透過傷害另一個人,以抹去被社會傷害的這個事實。既然事情不能解決,那『隨機殺人』這種事就不應該出現,更不可能被合理化。
    
    由此導出,即使人被社會所傷、在扭曲的環境下成長或者被灌輸錯誤的價值觀,都不能做出隨意殺人的舉動。
    
    同理,死亡並不能終結這些人犯下的罪孽。
    
    我們何時產生了處決殺人犯,這世界就不會有殺人犯的錯覺?
    我們何時自以為殺了人,用命償還就足以彌補一切?
    
    有沒有看到新聞記者老愛說,即使判了死刑,依然不能彌補失去親人的傷痛?雖然沒判死刑的話,記者又有一套說法……
    
    逝者成為過往,那是我們生者的課題。它將會是加害者的責任,本就不該將兩者放在天秤上比較,生死之前,沒有誰比誰重要、誰比誰更有價值。
    
    一切都是我們的私心,並以此抹滅個人想活下去的心。
    
    當然殺人犯自己想死的話,那就不甘我的事囉。
    
    這便是『教化』何以重要的原因。
    
    你想反駁我教化有什麼意義是嗎?看看那個少年A吧。
    
    當他發現自己親手奪去的兩條生命之份量如此的重時,心裡蔓延的那股懊悔幾乎讓他崩潰。
    
    可是他想活下去,即使他知道活著懺悔對自己而言是多麼自私的事情:
    
    而我活著。
    當我無比感激這件事實的同時,也對於自己從前把「活著」這件事從淳君與彩花身上奪走感到無比懊悔與痛苦。
    
    我想『謝罪』的這種想法,本身或許真的很傲慢。那麼我應該怎麼做呢?我該怎麼面對這麼多苦惱、這麼多憎惡?

    
    你覺得經過少年觀護院和更生戒護的他,還會再殺人嗎?
    我認為他是個很成功的例子,雖然不可避免的,他依舊被日本社會淘汰。
    
    如果活著比死亡更加痛苦,我們何不試試讓殺人犯理解生命的重量?僅僅如此就好,若是不知悔改,再強行結束他的生命也不遲。
    
    我們都很自私,但請記得每個人的生命都該被尊重,不是殺人犯殺了人,我們就有權力殺了他。
    
    除非,你也是殺人犯。
    

30

10

LINE 分享

相關創作

螺獅粉大胃王挑戰

《神明也想吃肉肉》電子書上架:喜歡奇幻言情的朋友們,準備用你手中錢包砸死阿祜吧!

【貓咪之神降臨 II】佛挪、林黛玉無腦速刷

留言

開啟 APP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