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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7-04-25 18:12

【小魚有GO正】谷阿莫憑著「著作權合理使用」能全身而退嗎?

作者:小魚兒諸葛亮

(嚴正聲明:本人並無支持「古阿莫」之立場!純粹討論)


相信各位近日都聽說網路紅人「谷阿莫」因重製電影而被告侵權一事吧?至於他本人似乎理直氣壯、毫無畏懼、口無遮攔?並立即自錄一段說明影片,表達自己的主張。他表示:他所重製的所有影片都是從網路公開取得,影片沒有向閱聽者收費,內容也只擷取原本影片的1/10到1/100,並沒有侵權疑慮

而蘋果日報馬上發出「谷阿莫只用1/10影片不算高? 律師打臉了」的報導,由於標題聳動,馬上點出來看......「律師談吉他」指出:谷阿莫雖主張自己只用了1/10的影片內容,但影響他判決的關鍵是,這1/10是原電影在谷阿莫影片長度中所佔的比例?還是原電影被剪片段在原電影全長中所佔的比例?他更點明:如果是前者,谷阿莫大概是用了100%(只有字幕旁白是自製),應該不是合理使用;如果是後者,雖然像他說只用了10分之1,但把電影的起、承、轉、合都剪進去,與用整部電影又有什麼差別呢?

不過看完「律師談吉他」的解說,我總覺得沒打臉多少的感覺?前者來說,如果這樣說的話,先不要說國內了,那國外許多惡搞影評(如「電影老實說」Honest Trailers)應該要一併處理啊?怎麼不時會上演「厚此薄彼」的局面?因為他們幾乎也都是用了100%,結果片商都沒找他們說什麼;後者的話,還是有差別,剪輯成不到5分鐘還是會省略到電影當中許多的細節,也不能算是「整部電影」,頂多是「電影簡介」。當然,這是敝人的觀點啦!我也沒有說要支持「谷阿莫」只是針對這篇「打臉」的報導,總感覺力道並不強?似乎還是是給了谷阿莫相當的空間與機會?


接下來是開放留言了──
你覺得谷阿莫憑著「著作權合理使用」可全身而退,就是事實!
但如果你覺得谷阿莫憑著「著作權合理使用」也沒用,片商還是告的成,是雄辯!
來!請選擇










站在事實那邊的人,也許很大機會被噴乾冰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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