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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達人專欄

【專文】林奕含案不起訴,司法真的不公?台灣都是恐龍法官?

十六夜郎 | 2017-08-22 16:08:30 | 巴幣 262 | 人氣 2063

  今天早上的重大新聞之一,想必便是前些陣子炒得沸沸揚揚的林奕含事件,在台南地檢署的偵辦下以不起訴處分。換言之,在當時被網友恨之入骨幾乎像要抄家滅門的陳姓教師並不會因此受到法律的刑責處分。

  接近正午時,台南地檢署也因此案特地招開記者會來說明不起訴的理由,我在觀看記者會的同時吃著早餐,並以筆記簡單整理理由以其調查的脈絡,所幸後來地檢署有將不起訴之新聞稿公開,省去事後查閱以及民眾不明就裡就情緒批判的麻煩。

  新聞稿內有撰寫不起訴之原因,有興趣可參照該篇新聞:閨蜜證稱林奕含曾介紹是男友 陳星性侵不起訴

  在記者會的過程中,直播留言處不乏對於法律之失望,以及對於法官人生攻擊,即時出現的表情符號只見憤怒的小圈不斷冒出緊跟其後。我在收看記者會的途中,聽到發言人依據事件時間、陳姓老師、林姓家屬、林奕含及好友和其診治醫師,甚至連著名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都拿來佐證和推斷該事件的真實情況。

  或許對某些人來說很遺憾,但也並不令人意外地。這件事以不起訴結案。在記者會結束時,下方網友的討論又更加激動,喊著台灣應當私刑合法,喊著要將陳姓一家斬首,某些看似較有良心者,則是希望老天懲罰陳姓教師。自然,普遍最多可見的留言大致便是罵法官已經不足以使人民信任,今後台灣將成為狼師的天堂。

  姑且不論明明不起訴是檢察官的問題,完全和法官沒有相關聯。大部分網友完全沒有針對記者會的內容去討論,只是一股勁地謾罵和崩潰。當然在其中必然有冷靜討論的網友,但言論大抵都被仇恨所淹沒。

  每隔一陣子都會有一些令人憤慨的判決新聞。好比早些前小偷入侵屋內被屋主勒斃、湯姆熊事件、小燈泡事件等等社會案件往往牽引著我們敏感神經。今天看見有網友張貼《王牌大律師2》的劇情片段,探討民意與法律之間的問題,民意是否可以左右甚至凌駕於法律之上?個人相當建議各位觀看。


  我個人站在一名旁觀者的觀點,認為台南地檢署應當站在比民意更高的高度,用其職業的專業性去判決,而非被民意所引導。如同主角說的,靠民意來宣判,那我們司法的用途何在?

  另外,尤其是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更不該由民意來作為判決的最大依據。那除了是褻瀆自己的專業,更是褻瀆了其身為法律代言人的資格。

  有網友在記者會下方的留言處問了「為什麼這樣都不用被判刑!」的這個問題,而回應這個問題最多讚的答覆是:「因為台灣只保護有錢人。」

  在某些少數網友去替法律辯護,認為這次不起訴相當公正的情況下,有名網友這麼反嗆道:「說沒證據的,難道你女兒會無緣無故自殺嗎?」

  這使我聯想到此次記者會時提到,本案民眾告發陳姓教師涉及妨礙性自主等罪嫌的原因,是標榜著「改編自真人真事」的《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但偵查結果對於其描述情節是否屬實,仍值得斟酌再三。言下之意,小說作為一部虛構作品,且情節與實際發生情況有所出入,不被當作證據是相當合理的。

  但看在許多網友拿小說當證據的情況下,我想我從未有這麼一刻慶幸,自己身為一名尚算有寫作能力的創作者,此刻應當著手撰寫一份關於自己的心路歷程,將我所厭惡之人撰於其內,在死後便可使他們受到社會以及法律的審判,證據就是我寫的小說。

  你們覺得這樣合理嗎。將真實經歷以及情感戲劇化,是我們創作者應當學習的必修課程,我們得以在作品中撰寫自己的人生,使讀者將作者與故事主角產生連結,但作品並不等同於我們自身的全部。

  針對林奕含事件而言,法律本來就是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如此輕易就被個人情緒以及民意所左右的法律我們留著的意義何在?

  檢方調查也發現,他們首次發生性關係時已無師生關係,同時作為補教老師,其對於學校成績沒有干涉的權力,而學生亦可決定自由上課與否。單以此而言就難以認定陳師有利用權勢之可能。假若今日這名老師在這樣幾乎可說毫無證據的情況被起訴,甚至被判刑。我想各位才該去思考司法的公正性。

  林奕含自縊身亡實屬遺憾,想必長期下來她必定承受了龐大的心理壓力,可我們能依據作品將最後的結果歸咎於單一個人?

  作為旁觀者,即便誘姦此事並不存在,我們仍該去批判教師乃至於上位者利用權勢去威逼他人發生性行為的行為。該去譴責的部分,從來都不該去忽視,這也是林奕含事件帶給我們的啟發,而這件事所帶來的改變仍是相當重要。

  但,我在看到此新聞事件下留言刷一排千篇一律的「法律已經不能信任」、「法官應該被裁撤」、「應該要殺了陳X一家」就令我頭痛萬分。

  我們接下來討論法官這個除政治人物外最常被謾罵和詛咒的職業。

  在台灣的社會環境下,批判法官、法律者眾多,在面對一些看來相當匪夷所思的判決中,常有人評議法官都是溫室裡的花朵,躲在象牙塔裡沒有社會經驗,只會讀死書,不知民間疾苦,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愚蠢的判決。

  假設這樣的觀點是正確的,那我們此刻站在法官的立場來看待,是否可以說明我的判決使你們不滿意的最大原因,是因為你們讀不夠多書?

  每個人都說台灣這塊鬼島不尊重專業,說應當在專業領域尊重職業人員,卻忽視了法官也有培訓和法條應用的實際專業。

  倘若你只以單一角度作判生判死的抉擇,以當下情緒作判輕判重的依據,遇到自己覺得不合理的情況,只能用「恐龍法官,不知疾苦,都是因為沒有社會經驗才這樣判,法官的家人應該被殺看看,保證一定會判死」來作為貶低其職業價值和無視法官專業的用語。

  除了代表你所謂的尊重專業也只是選擇性的政治正確之外,還代表除了所謂的「社會經驗」,其他的,也就沒有什麼了。

  另外,法律的問題應當由立法委員來處理,法官只是依據法條和實際情況來宣判。法律不合理的地方,就該去監督和修法。

  我不保證沒有判決不合理的情況,但我們實際上也並沒有真正詳細地去看判決書的內容,往往只有單方面由媒體丟給我們,足以煽動情緒的片面之詞和懶人包。我們無法詳細審閱那些歷經漫長時間和眾多證據而寫成的判決書,沒有真正去追究判決的真正原因,我們只讀結果。

  有沒有相關例子,有的,前陣子常與好友分享一篇名為〈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的文章,內容是針對湯姆熊命案的凶手曾文欽,也就是說出著名的:「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的殺人犯的相關報導。

  當他被判處無期徒刑時,我們讀到的媒體幾乎都下了類似的標語:「鐵口『不會被判死刑』割喉魔曾文欽二審仍判無期徒刑」、「『殺一兩人不會處死』割喉殺童果然免死」

  當我們義憤填膺地覺得這世界上沒有公平與正義的時候,沒有一間媒體轉貼法院的判決,沒有寫到任何一句關於兇手成長歷程的脈絡和殺人原因。在兇手成長歷程中完全沒有被父母以及政府機關妥善照顧,沒有升學直到現在從未教過一位朋友也沒接受老師教導,小學畢業便入焊接工廠工作導致永久性殘疾......相關的有興趣自己點文章連結觀看即可。

  媒體並未真正在乎法官宣判的理由,在乎的只有點閱率和民眾的憤慨。如果所有判決都該由法官概括承受,這對他們不公平。

  額外一提,前幾天有位出監工作的受刑人,因為無法承受同事的異樣眼光而脫逃的新聞事件:【首例】法務部推受刑人出監工作 竟有女囚落跑

  雖然事後被抓回,但不少網友說:「台灣的法律真是笑話」、「到時候脫逃了會害百姓被殺」、「那麼愛教化,就由法官領回去!」

  這樣的言論除了是不明白監獄的出監工作的審核標準是刑責輕、一年內可出獄的輕刑犯,並非誰都可以出去工作。但大部分的民眾好像覺得受刑人不該學習和社會接軌,應該被關到死或槍斃,完全忘記受刑人最終是要回到社會的這件事。

  雖說受刑人脫逃和當初犯罪是當事人的問題,可究其脫逃理由也是受不住旁人對其受刑人身份的歧視。也許你會認為這是他咎由自取,這我並不否認。

  但倘若社會對於永遠犯錯了的人都採取排斥態度,即便對方只是輕刑犯,卻依舊不給予回歸社會的機會,他們就永遠只會陷入犯罪的輪迴,由小案變大案,然後又被譏笑說:「監獄根本沒有教化功能,法官的可教化就是一個大笑話。」

  沒有誰突然會變殺人犯,這永遠都是社會結構的問題。法官或許是,法律也許是,但你我乃至於整個社會都難辭其咎。

  明明大多數台灣民眾在看見受刑人改邪歸正的故事時,會感動地說浪子回頭金不換,真男人給讚。結果看到犯人受不了被歧視的新聞,全部都說犯罪了沒有可教化,犯罪者沒有人權。就我看來,標準實在難以拿捏。

  不少民眾忽視了犯罪程度因人而異,不是每個都該下地獄。對待初次犯錯的孩子,我們能原諒並告知其錯誤之處,今後我們仍會愛他。

  對待孩子尚且如此,難道你會將孩子趕出家門,然後使他在外流離失所,最終在他被迫走上歪路時還會指著他大罵:「早就知道你不是好東西」嗎?

  每一次洪水都是裡頭的水滴所造成,可卻沒有一滴水認為是自己的問題。於是被淹死的生靈都是活該倒楣,沒有人想去檢討環境,那只是放任洪水一次又一次的爆發。一個社會發生性侵或誘姦的事件,並不單單只是當事人的問題,法律是否應當修正,判決是否出了問題,證據是否充裕,我們是否也是共犯的一員。這些需要我們深思。

  事後再來謾罵已經無濟於事,唯有找到問題的本質才能解決。對法官判決不滿?那應當先去理解為何法官會這樣判決。對法條不滿?那應該去了解這條法律是否已經不符合實際狀況。

  先前台灣社會有通姦除罪化的議題浮上檯面,原因也是由於通姦罪的本質慢慢出現漏洞,於是才有人提倡修改。這並非是你在聽到時下意識覺得「矮噁,怎麼有人會想通姦除罪化,一定是想要替自己鋪路啦!」就代表全部。

  除此之外,毒品除罪化也有它的理由,很多事情都有出發點和立場,是否有去了解再做評議。仍是台灣民智是否開化的重要因素。

  任何社會問題都不可能只有單一面向,正如同法官的判決並不可能只會依照「我覺得不行」、「我覺得可以」、「我覺得有點太嚴格了」來判。我們並沒有一種完全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但一切仰賴情緒來處理,台灣永遠沒有進步的一天。

  單純依照情緒來審判,那我們要法律幹嘛?

  看到一堆人沒辦法提出理由,只會不停說法官不知民間疾苦,只要會讀書就能當法官。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是百姓,而他們是法官的最大原因。

  當我們對別的職業說:「這不過就畫幾下就好了吧?」、「這不過是信手捻來自由發揮吧?」、「那麼貴哦,成本不是才一點點?」時,大家會去批判。可是卻又在碰上法官時馬上轉彎,說:「法官都不懂得衡量狀況啦,等到他家死人再看他會怎麼判。」

  每當見到此情此景,只能使我感嘆台灣仍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而這段路途漫漫長長,到達彼岸之時遙遙無期。往往令我哭笑不得,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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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創作回應

Onikis@國家級邊緣人
當然可以,沒有拒絕的理由。
那番言論能夠得到你的矚目,這是我的榮幸!
2017-08-23 15:48:54
十六夜郎
謝謝^^
2017-08-23 16:13:15
化風
想表達的事情,屋主已經為我說盡。
還想補充的事情,也已經由各位高明的言論道完。

感謝在這裡留言的各位,讓我發現還是有理智的人。
讓我相信原來,理智與情緒是可能並存的。

最後也說不出什麼,狗嘴吐不出象牙,
只得奉上GP、以及自身的敬意,
希望各位事事順心。

555雖然想說點什麼,但是感覺一發言、這裡的格調就降低了RRR
大家都超有主見的!某化致上敬意!

還有最後想說的,是媒體關注、給了太多太奇怪的壓力
希望他們可以自制一下...好像很難
2017-08-23 21:22:28
十六夜郎
謝謝你的回應,你的感謝讓我很溫暖,我也同樣感謝你的存在——一個理智,並且相信現有事實,並不穿鑿附會的人

有你這樣的人存在,台灣會更好
大家都喜歡刺激,習慣了深刻的故事,唯有深刻才可以觸動自己的神經。於是,平庸的生活和新聞使人百無聊賴,唯有加油添醋、人云亦云的社會事件才另人討喜
如果林奕含事件沒有犧牲者,沒有人死也沒有人受騙,只是極其普通的感情故事。恐怕還會有人失望呢
2017-08-23 23:36:24
真蓋特哥吉拉
唉!整個案件我只能歸納三點:1.權力與愛情是這世界上最強大的兩大妖孽。2.我們國人基礎法律素養與獨立思考能力太弱3.如果妳/你真的沒有錯,請不要道歉,該道歉的是那些做壞事的oo。以上。
2017-08-27 02:12:39
十六夜郎
感謝回應^^
2017-08-27 06:48:33
Forster muwa
一開始就知道告不成了,沒證據

而且甚麼話都不說,人家在那裡單唱叫的再大聲也沒用(實質上),但問題來了

人家是補教界,放任自己的名聲敗壞會出問題

就算如此,全盤否定到底也找不出什麼更有可能贏回被敗壞的名聲

結果這個笨蛋差點把背後的人賣出來,差點托出全盤,這才是讓人無言並讓我懷疑是真正目的的地方

你在意的是民眾怎麼反應,我在意的是水下到底發生了什麼

民眾方面負責挖底的我也很在意,一堆正義魔人跑去挖底結果還沒人看出來檯面下發生的事,認真的嗎?他■■就擺在那裡給你看啊

雖然看出來的可能都沒出聲就是,但是數量應該還是少,不然一堆理盲的聲音不會那麼大


結論:陳老師只是個小角色,而不管這次目的為何,都已經證明陳老師背後底下的水裡有東西,再者,小角色都能玩這麼大,師資腐敗的根深蒂固是不用懷疑的,你要懷疑的是為什麼水下的東西會放任他,而水面下的存在又腐敗到什麼地步

媒體不用說只是腦殘,跟風跟的起勁而已
2017-08-29 03:04:14
Forster muwa
以上是我沒有整理好的結論,東西不足又不想整理,所以會有公啥小的感覺

需要人花腦力去看實在抱歉,但說實話我管不著的我沒有動力去整理,就連要把看出來的東西說出來都算累了,真是相當抱歉。
2017-08-29 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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