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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7-09-19 23:48

[達人專欄] 【專文】文學是什麼?

作者:十六夜郎

  今日晚間的時候有位巴友發訊息過來詢問我「文學的定義」。原先只預計概略回答廣義與狹義的定義即可,但由於有較多個人式的理解並且提及了「純文學/大眾小說」之類的關係。

  也許會有人對這份內容感興趣,我便將這份原先打算回應的東西撰寫成文章發布出來給各位做參考之用。

  「文學是什麼?」是一個大哉問。基本上「文學的定義」這個議題的答案只需GOOGLE就有,當然我的意思並非要你去GOOGLE不要問我,而是指要是你只要GOOGLE上的那些解答,想必也不會有選擇向人詢問,應該是想問我個人對於文學的了解。

  依稀記得我大一那年的文學概論課老師給我們新生的題目是「散文與小說」之間的差異,雖然這個問題與「文學的定義」截然不同,但相似的點在於其之所以能成為一個長期討論的問題,便是由於它的解答並非片面而直觀而且能輕易解決的。

  如若走文學的道路,這點可以多加思考。什麼東西是什麼,什麼情況是什麼樣貌,要嘗試用多方面的角度去思考和切入。不知是否有預先查找過網路上對於文學的定義?其實我個人覺得大多脫離不了廣義與狹義這兩種詮釋,但這兩個大方向又有許多討論的餘地了。

  在有人問我類似於「文學是什麼」的問題時,我也會盡量以廣義和狹義的方向去談。下面這是我的詮釋,不是絕對,但我想應該也沒人敢說自己就是絕對正確的詮釋。

  廣義而言,文學就是指用文字表現的東西,只要能夠表達成「有意義」的詞句,那便可以稱之為「文學」。很廣泛吧?再把定義弄得狹隘一些,可泛指小說、散文、詩詞等藝術創作類的作品。

  然後再來談大家概念上的「文學」,也就是狹隘的文學定義。我個人認為有些類似於大家或許常聽到的純文學作品,與之相對的是大眾小說。什麼是純文學?什麼是大眾小說,又為何大眾小說不被歸類在「文學」上?

  其實所謂的純文學正是狹隘的文學定義。我節錄作家倪采青對於純文學的詮釋:「對創作抱持較嚴肅的態度,講究文以載道、字斟句酌、藝術價值及主題深度,希冀於反映大時代、針砭時事或引發思考。」

  更精煉一點來說,我會認為所謂的文學是以文章呈現作者個人對某一事物或狀態的詮釋和傳達(詮釋的東西端看作者的主題而論),也正是倪采青所謂的文以載道。

  那你可能會有疑問,那為何大眾小說沒有被歸類在狹隘的文學裡面,難道大眾取向的就沒有思想和作者對於世間萬物的詮釋嗎?

  其實是有的,基於「傳達」這一面向,大眾小說與純文學作品都符合廣義的文學定義,甚至表現的手法或許也是相同的。但大眾小說缺乏了純文學作品最重要的一個部分,也就是我個人認為「文學」與「一般文類」的最大差異,那就是:

  「文學應當是以高度內涵性、哲理性為主要指標,藉由作者抒發的感性(無論是作者直觀描寫,或是藉由情節來描寫)來喚醒讀者的感性意識,並在過程中對於人生的某個狀態或當下的時代性做出『定義』與詮釋,進而造成價值觀或思想上的衝擊

  舉個我常提到的例子,太宰治。為什麼太宰治的《人間失格》被分類在文學的類別?因為故事內的主角對於個人與世間的關係存在著普遍性的焦躁,並且對於事物的「定義」感到煩膩,並對於這些有了自我的詮釋。

  他覺得世人是人的集合體。他覺得人發怒的時候就像牛忽然用尾巴抽死身上的蠅蟲。他覺得人都在裝模作樣。但你會發覺他這些思想都是其來有自,不是出自於莫名其妙的突如其來。

  他用他的心路歷程來告訴你,他如何去定義這個世界以及「我」還有「別人」的關係,無論你接受不接受他這樣的價值觀和思考邏輯,他就是在這樣的作品裡面替某些東西下了定義和哲理性的思辨。

  拿同樣有情節有劇情的「極端」大眾小說,好比總裁系列來舉例。故事裡有情節和人物,人物之間也有愛情,也許也傳達了如果一個人碰上了總裁會發生什麼事。但為什麼這不屬於文學,因為它帶給讀者的主要目的不是「定義」與「詮釋」,它要給大家看的是一段愛情故事,深度一點談就是不同階級地位以及價值觀下的戀愛故事。

  文學之中真正能攀得上是「經典」等級的故事,讀起來其實不那麼輕易,魯迅的文章我個人認為算相當白話,但字裡行間你必定會感受到這不是一個以帶給你「舒服感」為主要目的性的作品,大多是創造焦慮並破壞、重構價值觀

  如同我之前在《雜記〈二十四〉古文只是文人的無病呻吟?文組真的無用?》裡面對於古人作品「無病呻吟」的情況作出抗辯,因為我認為「好的文學應當是要使人不安的,因為那並不拘泥於所謂的小情小愛,而是能使閱讀者調整自己的價值觀。」、「我們時常在面對挫折才學會反思,而在一帆風順之時忘了要提醒自己要反省......那些懷才不遇的悲嘆,重點並非是要我們去聽他們的抱怨,而是要我們以他們的角度來思考要如何面對挫折,如何面對受傷後的自我和調整,如何看待自我與世界的關係轉變,以及最重要的,是我們該用什麼態度來和這個世界和平共生。

  基本上而言,有人將文學定義成「難懂」、「枯燥」的作品。這的確有抓到「文學」的部分面向,但不夠全面甚至有些偏頗,畢竟「難懂」與「枯燥」並非文學的必要特質,是因為其「哲理性」、「複雜性」、「細膩性」而使人產生「難懂」、「枯燥」的想法,實際上問題是出自於讀者個人無法進入該文學的狀態所致,就如同於我們閱讀相對論、電動力學會覺得很無趣和煩躁,但這不代表「無趣」和「煩躁」是這些理論的內涵。

  回到最根本的問題,所以文學到底是什麼?實際上我真的得說,這沒有一個標準答案並且文學是難以被定義的。如同我們辨別男女的一個面向是因為生殖器的差異,但如果今天將男性或女性的生殖器官對調而其他不變,那他們是否還符合我們對男女差異的詮釋?又或者,我們對於新聞節目的印象總是嚴肅且客觀的,但如果今天主播用著搞笑的腔調和一堆梗來報導新聞,弄得像搞笑節目一樣,那是否還符合我們所謂的新聞節目?

  探討的面向的確相當地多,但值得一提的是,一個沒有正確解答的問題,並不代表任何答案都會是正確的。在這之間雖然有難以解釋的部分,卻也並非沒有一套邏輯脈絡可循

  一些初接觸文學的人在碰觸到這個問題時起初都會感到棘手(真正不棘手的人有些是覺得很無聊的就叫文學,這是另一層面的悲哀),於是我通常會將這個問題的詮釋權丟還給提問者。與其問「你覺得文學是什麼?」不如說「你感覺文學是什麼?

  我們學文的,重點便是要培養文字的敏銳度和對於事物的敏感性。假若有天,當你手上正捧著兩本不同的書籍時,隨意翻開內容,發覺第一本裡寫著這樣的字句: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第二本寫著這樣的字句:

  「我喜歡你的理由其實相當簡單,不過就是你也同時喜歡我而已。」

  你便會覺得前者是文學。即使兩段話都有思想與傳達,但基於你對文字和思想的敏銳度,你會認為前者是出自於狹隘的文學作品,而後者是為了讓讀者產生粉紅泡泡為目的性的作品。

  我這麼說並沒有否定大眾小說的重要性,只是當你真正能夠用自身的敏銳去察覺到「這個是文學」時,這個問題其實也不必再問,因為如果之後你繼續朝這條路前行,你就自然會有一套對於文學概念的詮釋和理解,並且不至於有失偏頗。

  就像那些我們對於生命中所有命題的詮釋,比方愛是什麼?國小的時候我認為愛是在一起;國中時候我認為愛是共度一生;高中時期的我聽了〈與恐山會面(恐山ル・ヴォワール)〉以後,覺得愛是邂逅、分離,蓋上新娘頭紗;現在的我覺得愛是人生足別離,唯有再見與相逢、珍惜與道別才是我們的人生。

  之後,你自然會隨著價值理念與個人式的成長來調整對於同一事物的詮釋,你也才能進入文學的一種狀態。

  簡單來說便是:「時候到了,你自然就懂。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提供給各位參照。另外額外貼一個剛才寫的關於純文學和通俗小說的短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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