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寒食禁火〉是同一對。
呦呦鹿鳴
許多年過去了,溫韶的記憶早已褪掉一層顏色,只有程鹿那雙黝黑的大眼睛,始終清晰如昔。
說起來,以動物命名的孩子,不是出身低賤,就是體弱多病,為了養活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程鹿是溫韶的父親溫默從一名斷了氣的孕婦身上剖出來的,名義上是溫默的義子、程鷗與溫韶的義弟,但實際上他究竟屬於誰,似乎也並不那麼重要。程鹿比溫韶要小七歲,在溫韶已經學會抓藥的時候,他還只是個掛著鼻涕、連路都走不好的娃兒。程鷗不喜歡這個笨弟弟,溫韶也沒少給他臉色看,總要等到程鹿顛簸地摔了好幾個跟頭,兩個做哥哥的才願意板著臉把他拉起來。可偏偏程鹿就是這麼傻,根本不明白哥哥們討厭他,就算弄得一身是泥也要拍拍褲子,跟上去,一邊喊著慢一點,哥哥,秀秀,你們走慢一點哪,我就來啦。
含秀是溫韶的字。老實說,他並不喜歡自己的字,聽上去那麼柔弱而隱忍。父親曾輕輕帶過,說「含秀」二字是摯友汪儀所取,要他珍惜,於是溫韶就閉嘴不說話了。汪儀對他而言是個謎一般的人,在父親心中佔極大份量,遠高於母親和自己。聰慧敏銳的溫韶甚至隱約知道,這種「份量」是不為世俗所允許的——他選擇站在世俗的這一邊,不為道德倫常,卻為自己的母親。
溫韶的母親與程鹿一般,是個傻瓜。她總是微笑,毫無理由地,就像程鹿總是沒完沒了地跑在自己後面那樣。溫韶明白母親並不曉得父親對她並無親愛之情,畢竟整個村子的人都沒看出來,痴傻的她又要如何察覺呢?街坊鄰里都說,天璇夫人何其有幸,一個小小的婢女,能被溫大夫扶為正室,又生下一個這麼聰明伶俐的孩子——她可是那個傻姑娘天璇啊!可惜了她那個兒子,心高氣傲,不近人情,較之其父,不曉得刻薄了多少⋯⋯
但溫韶活著,卻並不想做一個聰敏的孩子。從小,他總是異常敏銳地察覺父親對於自己的疏離,對母親僅僅是相敬卻沒有相愛,對程鷗與程鹿⋯⋯是什麼?父親愛他們嗎?他們被養育成人,以某種非溫家嫡子亦非普通僕役的尷尬身分。直到溫默死去,他們依然不曉得自己到底是什麼。
溫默死去了,留下年紀尚小的程鹿,十四歲的溫韶學著掌家,程鷗卻一個人走了。
程鷗說:也許我會回來的。
卻不是當著溫韶的面說。
那天晚上,溫韶把哭著找哥哥的程鹿關在臥室外,任憑他一邊掉淚一邊捶門,喊著秀秀,秀秀你讓我進去好嗎?秀秀我肚子好餓⋯⋯門內的小家主自始至終冷著一張臉,雙手盤在胸前,每隔一段時間就問一句:你該喊我什麼?
子時將近,溫家的小僕役玉衡看不下去,繞至門廊上點程鹿的肩膀:阿鹿,你喊秀先生吧。喊了就會讓你進去了。
從此以後,傻瓜程鹿再也沒說過一次「秀秀」。他慢慢地再也不哭了,一雙黝黑的眼睛盯著溫韶的腰、並不寬闊的背、肩膀、髮旋⋯⋯程鹿十六歲的時候,溫韶已經完全繼承了溫默的名氣,成為獨當一面的溫大夫。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溫韶不再對如影隨形的程鹿感到不悅了。程鹿等在榻前替溫韶吹滅燈燭,有一次,溫韶隨手拿起擱在一旁的玉如意往他背上戳去,程鹿就立定不動了。溫韶想了想,就在那裡寫了個「水」字,於是程鹿在臥房裡摸黑一陣,碰倒了一座筆架和一疊藥方,好不容易才挖出用來收露水的陶甕。
「對不起。」
溫韶把他的手拉過來,寫:可有受傷?
程鹿搖頭。
溫韶又寫:把甕留著,下去休息吧。
程鹿出了房間,這才反應過來,屋內火燭盡滅,若溫韶不是一直盯著自己看,哪能察覺眼前人是在搖頭呢?他又想到,那個收露水的甕是找出來了,可既沒有打開、亦無準備杯盞,秀先生要怎麼喝呢?於是慌慌張張地跑回寢間,一推房門,看見溫韶自己點了燈燭,正在整理被碰倒的藥方子,光亮之下目光流轉如深海沉濤,令人不由得呆了一呆。
溫韶嘴角有弧:「怎麼回來了?」
程鹿說,沒有茶盞,不能喝水。
溫韶笑笑。「傻子。」從方子堆裡站起來:「你來替我掌燈。」
程鹿踩過一地光影,伸手覆上溫韶握著燭台的冰涼的手。就在摸到彼此掌心薄繭的那一瞬,燭火又被晃滅了。程鹿彷彿能聽見溫韶似笑非笑的輕嘆,他握緊燭台,卻被溫韶拉過另一隻滲汗的手,翻開來,攤在半空中。
他能感覺到溫韶指尖輕劃,緩慢而溫柔,含蓄卻堅定。
他知道他寫的是:傻瓜。
程鹿幾乎是反射性地握住了那隻手,耳根燥熱,額際有涼汗浮出。
於是溫韶明白,他已經不需要再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