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三個選擇,一是開店二是開店三是開店。
跟老公聊了聊,最後決定我還是在家裡工作,他去上班。
初步想到的是開店,也方便照顧孩子們。
而我想到的店,其實只是展覽間。我不想有客人上門來買,而是用訂購的方式。
我願意有人來觀看我的作品,但我不想馬上就販賣給予他。
當然很多人都說,有錢不賺你傻子嗎?
但我想到的是,我的孩子在我家呆的舒適好好的,去到別人家只能在一開始極度喜愛最後變成一個隨便放都嫌佔位置,最後只能收起來讓他沾滿灰塵。怎麼想都好心痛。
如果是皮包類,我還真不擔心。真皮的手縫包一個上千元,買回去大部分人都會好好供著。但藝術品就不同了。
事實上我也不認為我適合開藝品店,我不認為有賺頭。但我卻喜歡這樣的生活。
或許最後會變成展間裡頭販賣簡餐咖啡等,但依照我的個性肯定會不好吃就乾脆收起來不做。
說這麼多,其實最後還是會開的。
畢竟有老公支持,實踐夢想好像也沒有這麼累跟辛苦了。
如果你聽過「該店名稱不存在」
那麼,肯定是我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