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聽歌,但我很不會唱歌,所以有人找我去KTV時通常都不會答應對方。
不過這一次我卻無法拒絕對方,怎麼說呢……對方似乎將找我去唱歌當成是治療我的方式,所以再次跟我確認的時候,我就答應對方了。
但是我答應對方其實是有目的的。
只要讓一起去唱歌的大家知道我真的不會唱,再讓他們把這個訊息散播出去,以後他們就會跳過我了。
抱持著這種想法的我,就這樣跟著大家出發了。
睽違十年的KTV跟以前比沒什麼太大變化,不過同包廂的男生們點的某些歌,還真叫我不知該臉紅還是該苦笑。
被睽違十年的衝擊給徹底擊敗了呢。
我果然是個跟不上流行的人。
但值得慶幸的是,最後離開時我的心情是偏向愉快的,這幾百塊也算是值得了。
不過我還是不喜歡去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