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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7-11-16 21:37

百戰奇略 九六 畏戰 ( 大畏則勿殺戮 )

作者:A.C.E

凡與敵戰,軍中有畏怯者,鼓之不進,未聞金先退,須擇而殺之,以戒其眾。

若三軍之士,人人皆懼,則不可加誅戮。

須假之以顏色,示以不畏;說之以利害,喻以不死,則眾心自安。

法曰:「執戮禁畏。太畏則勿殺戮,示之以顏色,告之以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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