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7-12-19 14:56

巴哈遭騷擾還被亂告妨礙名譽之清白證明(再議篇)

作者:傳承雪穹的獸人

真是浪費司法資源無下限~再次謝謝檢察官為這種事打一堆報告,工作辛苦了!

如預告一樣,駁回~~

這名自稱"神"收到不起訴後,去申請再議了

但一切如小屋開頭說的~"即使判決結果已經出了,仍聲稱要我道歉不然將後續動作,獸人只能說,要再去告還是申請再議都請便,不起訴書已證明我被惡意騷擾都沒要你道歉了,喜歡被檢察官駁回就去"

我說過被亂告就會證明清白,這張再議不起訴一樣是四篇,同樣略舉足夠證明清白內容即可


~~~~~~~~~~~~分隔線~~~~~~~~~~~
證明開始,如果不太懂前因後果可先看上一篇

上一篇連結在此<--可以點連結

很明顯對方沒證據可告,內容盡是回鍋議題硬凹,拼命找縫鑽想成立獸人罪名,有看過第一封清白書都懂法院證實獸人被惡意騷擾

下圖是自稱"神"對檢察官陳述的新供詞

自稱對獸人說是"萬酸之源"小嫩嫩"是對獸人的評價不是騷擾,那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經典名句,老實說收到書後看到這段時忍不住笑了,什麼樣的邏輯可以不害羞說這種話。

請見下圖

再次聲明~~上圖是自稱"神"對檢察官的供詞


開站規不允許的分身洗人信箱騷擾叫做只是評價別人並非騷擾,就算騷擾獸人,獸人也不可以把內容公開??這種話都說的出,想必當時檢察官一定很想把他轟出去

那麼來看看檢察官的解釋是什麼,可以只看紅線部分,其他未畫線內容和上一封差不多已證明獸人無罪,請見下圖

檢察官指出,自稱"神"對獸人說的"小嫩嫩"等,衡量社會常情皆屬負面詞,說自己非惡意騷擾獸人,自無足踩,就是站不住腳意思啦~~

獸人真不明白為何覺的世界繞自己轉去亂告呢,騷擾人酸別人可以,別人說實情都不可以

最後這封是再議不起訴書的結尾,獸人再度獲得清白證明~請見下圖

其他沒刊登清白的就簡略講一下,一切屬實有疑問可再po圖。

      這名亂告者對檢調自稱網路界很有名氣即使獸人遮id大家也知道是說誰,先不提是否老王賣瓜,在一個文章點閱破千的瑪奇版,亂告者的實況經常自推,老是觀眾有十幾人該偷笑,這樣也敢對承辦女警稱獸人文章影響名譽害到實況收入,還自稱創作文章點閱高達一萬多次,這麼有人氣怎麼實況還會互動對象寥寥無幾??這種程度自稱名人??大家街上走一圈不就國際巨星?不實指控下場就是讓檢調在不起訴書打臉,轉白話一點就是"你現實哪位?",還找了釋字解釋,好長一段說明,在這裡再次感謝檢方辛苦,行為上,惡意騷擾獸人對檢調否認,檢調都認為你錯了,獸人說事實發言不成立毀謗,事情要一直鬧,胡亂聲稱指責獸人犯法自說自話,想出名用觀感不佳實在下策,程度不夠硬是鬧大只會糗~先學好道德再想紅啦~

亂告的人剩十天請律師寫狀紙給法院這條路,還要鬧大歡迎花錢找律師寫狀紙吧,沒錯的我沒在怕~等人自打臉第三次定讞出現。

事件於2017年12月11結案,從頭到尾幾句口供和一張被騷擾證據,亂告的被打臉到啪啪響,獸人輕鬆自在,然而對方直到目前內心有鬼,為了掩飾惡行,編造立場自說自話,持續在板上挑釁騷擾,無非想製造更多是非汙衊獸人,以網路用語來說就是"釣魚",只能說,無論你幹了什麼,司法眼睛都是雪亮的。


皆有截圖證據~證據在2018/2/24因為巴哈版規著作權問題圖片停止刊登,對方挑釁行為後

又自刪發言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版主可是看的到刪文不當留言,獸人也都有備份圖片證明

絕無虛言,本人所言一切屬實,可不會像這名騷擾者,做錯事還去亂告對方,告了被法院打

臉還能自欺欺人捏造事實,甚至繼續騷擾對方,自以為別人都看不出來,無法面對事實,

也難怪被檢查官說自無足踩。

自無足踩這詞十分貼切,早在一開始爭議就被喻為"理論打臉還活在井裡"

站不住腳原來是落到坑井呀,檢察官用詞不謀而合

最後本人講一句真正的經典名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獸人自清坦盪盪,皆因有人沒事找事亂栽贓~

法院打臉啪啪響,自無足踩跌落深坑邱溪郎~

獸人繼續左擁右抱精靈群~ya

~~~~~~~~~~~~~~~~~

額外聲明,因本人先前公開於巴哈受騷擾之圖片,違反巴哈著作權版規

因遵守版規而無法將部分證據貼出,與自欺欺人捏造事實自說自話是不同的,還請諒解

數次騷擾無非想獸人自清文消失,無論對方要鬧幾次,只會引更多人注意到無法面對事實是誰

每次受騷擾的證據皆有備檔,對付這種人留證據就對了~法院認證後還騷擾~知恥真的很重要~

      在此也感謝版友"回憶就是像台影印機"解答對法律的疑問和仗義執言,這名自稱神的

知道後也去擾影印機,整串留言對話充分看的出亂告者剩下拌嘴胡鬧,能證明的什麼也拿不

出,詳情有興趣歡迎點閱留言下方"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大大小屋文章的對話經過

2018年 4月 再度聲明

本人非常歡迎對方再告,原先想說小孩子懶的理,無需浪費司法資源,但這名亂告者直到現在這麼久依然不知悔改,事情發展到法院打臉自己兩次還能演,已不是常理能勸說,對這種人已經無理會必要,不過要是自打臉還敢對其他版友得意喊告,本人十分樂意跳出來訴說事實,你可以繼續在自己小屋自說自話~本人從沒怕過,除了自演捏造什麼都拿不出來,要告歡迎再來~別怕誣告成立就好~笑看有人哪天再打臉

現在問題不是我計較車馬費,有人被法院打臉兩次還如此道德,需要進一步教訓,請對方不要連遊戲都課金困難即用自己標準衡量別人

誣告罪就是對付這種人而存在~

幾千塊對這位亂告者負擔很重,沒錢賠請自重~~

要自己出錢請我去警局喝茶都歡迎~~告我的理由最好站的住腳,別再自無足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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